2002年4月22日 星期一

版權問題之我思



近來,盜版猖獗,正版版權業者及著作人群起倡導反盜版運動。這不免讓我們對「版權」這問題,應作更深一層的思考。
現今世上,不管是任何的著作、創作、發明、發現,第一個發現的、起始的,總是會申請專利,為的是保障這發明人的生活,獎勵創作人的努力,明白的說,這是讓自己能有更多的「利益」。而在這兩個字的陰影之下,我們是否發現這被發現、發明事物的實際價值為其所貶低了呢?
總覺得「版權」這以利益為保障的方式,是否應改變呢?我總認為它並不是合理的,而是會挑起「對立」的根源之一,就如同現今的社會現象一般,大家為了爭奪金錢而對抗。
也許這網路的興起,就是告訴我們該改變的觀念的時候了,告訴我們真正要訂立的是「著作豁免權」。

若是每個人都有「回饋」的觀念,或許我們將「版權」改變如下:
1.沒有版權申請的問題。
2.著作人()有「著作豁免權」,若其它人因為聽了、使用了其發明、創作而導致死亡,發明人有「豁免權」。
3.使用者依創作事物所帶給自己的功效、受益度依照自己的評估,自行作消費額度的給付。
4.回饋不只是有形的,無形的鼓勵、改進亦是「回饋」。

舉例來說:
1.我現在製作了一首歌,將其放於網路上、或散布給大眾。
2.製作者()有「豁免權」,當有人在心情不好時、或情緒高漲、或聽到此首歌後,導致情緒失控而死亡,製作者無需負責。
3.當有人聽到時,內心起了共鳴、心受到感動、有同感、心有戚戚焉,則可依自己的收入能力、心靈受益度、或是當時的感動狀況給予適當的給付轉帳,當然這首歌是屬於大家的,只是製作者()也要生活嘛!

這世上的一事一物,如張載西銘所言的「民胞物與」般。所發現、發明、創作…等,只是都是從存有的虛空中聚集生出(由無生有),這「第一人」只是組合、得到了這世上每個人都有份、既有的元素,或許我們可以稱為這第一人獲得了上天的恩典、或許這第一人創作所代表的是上帝的代言、或許這第一人的靈感是來自與大自然宇宙的契合來傳達神秘的訊息。
若全歸功於己,而全以「利益」為前提,沒有感恩、沒有適當及合適的交易,導致於對生活消費的奢侈,將是這二十一世紀「心靈世紀」所不能存活的。

2002年4月11日 星期四

福至心靈一書筆記心得


福至心靈
The Seven Spiritual Laws of Success
一、純潛能法則(統合法則)(P.2~P.23)
○人類的本質是純意識。à純意識=純潛能à是一切可能的和無限創造力。
○純意識之屬性:知識、無限的寧靜、完美的平衡、堅毅、簡樸和喜悅。
○本性是純潛能的一環。純潛能境地就是本我。
○本我的體驗(本我導引):我們內在指引點是「自己的靈性(spirit)」,而不是經驗的客體。
○本我導引ßà客體導引。(反面)
○客體導引:受情勢、環境、人群和事物…等之影響。及控制事物的強列需求。
恐懼à渴求認同、控制事物、需外在力量…等。
○自我(Ego):客體存在自我才存在,例:總統、總裁、萬貫家財、頭銜、工作、金錢;一旦這些都消失,自我力量也跟著消失。
○本我:力量是永久的,其建立在本我的認知上。使人們靠近你,把你冀求的東西拉近你,吸引天時、地利、人和,以幫助你實現願望。
這使你樂於與人親近,人們也樂於和你親近。力量來自彼此的牽繫出於真愛的牽繫。
如何進入此境地:
1.靜默。
2.冥想。
3.不評斷。
à超越內在對話的亂流
應用:
不語深思、觀察融入萬物、不斷是非善惡

2002年4月4日 星期四

學而第一之11新釋



學而第一    11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原釋:
孔子說:「當父親在世時,做兒子的不能自專,只看他的志向,父親死後,該看他的行為。在守喪三年內,能不改他父親生前所為,可說是孝了。」
(資料來源:新譯 四書讀本  三民書局)
不合理思考:
若父親生前為盜為惡,一個真正孝子在守喪三年間要摒棄自己的良知而去追隨父親的為盜為惡嗎?

反覆思考後,上天加靈所得到的心得感想:
孔子說:「身為父親者,能讓子女(3)觀察到父親(2)的理念志向,過世後,也能讓子女(3)深思父親(2)的一言一行,若讓子女(3)能達三年遵循父(2)之道,那身為父親(2)的自己也就是對自己的父親(1)盡到孝了。」

父親
(1)
à
自己
(2)
à
子女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