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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6日 星期六

處理一年公文的心得

去年約略此時5/28~7/1日,漸漸的將室外工作分一半,時間也就一半在辦公室。辦公室的時間基本就是在處理公文。也就是長官覺得我八零年代大學生,看得起我要我進辦公室幫忙。雖與我最初退休養老可以多陪陪長輩孩兒的想法有些許不同,但也能不帶公事回家,也就接受。接受就努力做好。
回想一下檢討檢討

一、瞭解業務的基本功

我常用的就是早期的土法煉鋼,也就是從最基本的整理開始,記得那時整理公文,分類、歸檔、貼標籤、打孔、…並對照紙本與電腦資料檔,從這知道了不少工作的內容。也知道相關公文繕寫的方式。對於業務相關是最快的。

二、法律是必備工具

依法執行,最重要的是法律,對於法律條文要知悉,至少要會查詢。我的作法是自己將有用到的條文集中在一個Word檔案內,就如同一本書一樣,查詢只要打關鍵字就能搜尋到相關條文。這比起內政部114年新發的書內容還多,也能自己添加想要的內容。殯葬管理條例商業登記法(商業登記申請辦法、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稅籍登記規則)、…再者建築法、個資法等。
在多個法律的規範下,還要有「中央法規標準法」來訂定先後順序,例:其 
第十六條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也就是「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就殯葬管理條例商業登記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三者而言。殯葬管理條例就是特別法,其餘兩者就是普通法。
而三者關於「申請、變更、停業、復業、歇業、廢止」這六個項目,以殯葬管理條例中有五項「申請、變更、停業、復業、廢止」就該優先使用殯葬管理條例,而歇業在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未顯示此名詞,也就不在其權責之中,故歇業就回歸普通法使用商業登記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兩者。如此,也就不會有衝突。

公家機關在執行時會產生衝突及矛盾,就是不遵守這些原則,最後產生了這兒停業那兒不知、那兒停業過久違法反令其他單位有怠忽職守的狀況、或是業者既是營業又是廢止的矛盾狀況。

三、對象要明確

殯葬管理條例,對象就是業者公司、商號中的營業項目有JZ99151這項,才列為被管理者,也就是如此才符合身分,沒有這項就不是,也無權管理。
(一)、義務:
因為這些人民申請了這公司商號就有不同的身分,對消費者就有責任。公家機關既然是管理,那就是以輔導其合於理法、合於法律、以盡其遵守法律的義務,
(二)、權利:
而其此身分的權益及權利可以在「同業公會」中為其爭取。亦可在人民、業者兩者身分中去爭取權利,當然都不可以是「利己損人」的事。

四、簡單的事不變複雜

管理是少數人要處理多數人的事。將複雜的事變簡單,如同多數與少數,以對映的關係來看也是數學的基本能力,歸納的能力。處事若是將簡單的事變複雜,在時間的角度來看必然是無法管理眾人的事。
輔助工具及能力就重要了,自己做筆記、查詢能力、電腦能力、…等。

五、解決事情的能力

數學就是在學習解決事情的能力,這是之前在教學時想要教會學生的。以人而言,必有事、有事必有人事,如何破題解題,不是一次就能解決,嘗試各種方式的解法「法輪常轉」為的就是解決問題,或有一時無解的挫折,避開就好。能力,就是於此累積而來的。
有些是底層無法解決的事,反應讓上級上層的人員知悉才有可能解決。若不反應,問題永遠存在,根本無法解決。因為只有做過、處理過的人員才清楚執行後可行與不可行的問題。反應回饋是變成更好的先決條件。

結論

努力將事情處理好,即使結果不盡人意,過程總是會有收穫。
自勉之















2026年5月31日 星期日

竹北參訪見識心得

到竹北參訪民眾服務的機器人,聽完後,這科技的物品是好的輔助。

只是,聽到的都是依賴他人、皆是為他人所限制的環境,沒有更大的力量為後盾,難有作為

最相關的就是網路速度,電信業為了長期收錢以綁定以月費方式的政策來經營,沒人的時候收、空閒的時候收、人少收、人多收,無所不收。然,供給的服務不變,人多人少都一樣,塞車是你家的事,你自己要找空檔來處理。

錢收很多、反應服務問題藉口很多、要你升級要你綁定都是為金流,可謂視財如命。

誰設備更新!

我是不信!


2026年5月30日 星期六

跨縣市申請的大漏洞

其實,跨縣市也有很大漏洞……。前幾天因緣際會發現的,他縣跨來本縣,文件合規本來核准,就以平常的信件寄發給業者,豈料發文單位竟寄了掛號,還被退件已遷移。查了一下該業者的資料,新申請才一個月多,這營址換了沒人知道(他縣府、他公會皆沒人知)。我這外縣市怎麼會有神通知道。若是沒有這掛號的回函,都沒人知道。

或許業者有其它我們不知的困難或苦處因素在其中……會晚些處理、…等等。

但,倘若成詐騙者鑽了此縫此漏洞,在成立核准後,於申請的原該縣人去樓空,而去專營他縣市無據點的經營,消費者有錢的時候都可以找到人,等到錢進後就不見人時,這不就可能讓消費者吃虧!


還寄了郵件給上級長官建議,



2026年4月28日 星期二

簡單變成複雜的維基

簡單變成複雜的維基,看來也要成為私人、私團的工具了!


我的回應

證明?來源不可考的照片、沒有來源的照片,要去證明來源。是怕它是AI生成的嗎?
話都是你在講,寫都是你在寫,客觀中立都是你在說你在認定,說什麼尊重著作權?看著作權是什麼時候出來的?那在這著作權之前的所有作品又該如何?

古人、死人、活人?就是活人為了聚財「金錢」所做的動作,就像「專利」同樣的道理。

本來要留個記錄,想來也不用。


就像家父之前為何不加入「林氏宗親會」一樣,花一萬元、十萬元,只為成為會員?錢給了這組織,組織做了什麼?難道不是給這些在裡面的成員花用的?早期還有所謂的族譜書籍的編撰,後期呢?

就自我留存吧!維基--林振芳



咳的厲害如何解?

為何會寫這篇?也是今日情境令人回想以往的事!

父親是抽了二十五年以上的老煙槍,初中所染上的惡習吧。最後戒掉也是下了大決心,只是對子女的傷害已經造成。
菸煙,對氣管不好,這有形的「氣」與無形的「氣」相互的影響是大的。也因為如此,遺傳了子女在氣管上的傷害,沒有處理好,就一直傳,傳給孫子、曾孫、…等。

我算是不嚴重的,太劇烈的運動過後會喘得厲害,且氣管有聲、會乾、會咳。學了氣學,有了感知,這感覺也就更敏感。記得在民國九十六年左右,此時還在老家,睡在地上躺平後就一直咳,痰多且不止。上課聽過老師說這吃柑橘類可以處理(以民間說法是不可以吃橘子相反),那時我就依師長的法子來照辦:

1、因為一般橘子皮厚,最初也不知,最後才選了「茂谷柑」。
2、先將橘皮洗乾淨,剝皮後,肉與皮兩者配合著吃。(柳丁也吃過,這皮太硬不好咬)
3、以皮為主,皮辣苦肉水甜,吃皮配者果肉,種子也跟著吃,就是整顆吃(皮多皮少自己衡量)。
4、吃完後,當然不會立即有效。且還會更加劇烈,咳的厲害、痰更多的狀況。我就是如此!有人在此時就會說無效,也是一般民間說法的來源。只是,我就不信,還一直吃一直吃。
5、突然在某一天,就完全沒了這咳及痰的聲響。
6、這就好了!也就一個「當季水果」的時間。
7、任何食物有頭尾的最好都從頭開始吃。

之後,也沒有其他狀況,想想第4點的過程「變嚴重是將病根從頭根絕」。

自那時起,狀況幾乎沒有,現在則以「八仙果」做為保養的食材。

聽到有人「咳」的厲害,就像當時自己的狀況般,感覺快將心臟咳出來...有些扎心:

1、在校當教師時期,曾和學生說起,也帶著學生吃過...只是,沒多少學生跟著動作;
2、在工作時,聽那長官咳的厲害,也曾和林科長、蕭同事說過;

現在就少言了,就只拿著「八仙果」分享分享,有緣的就去上課聽聽適合自己的方法,看到這篇的也可以拿自己試試。




2026年4月24日 星期五

維基百科的帳號

想不到「維基百科」的帳號在2006年就已經有申請了,這幾天找空編輯了一下,就知道為什麼當初對這個沒那麼上心。
因為要符合其編輯格式太麻煩了!


沒辦法,在他人所建立的世界中活動,就要符合他人的規定規矩。
這其中的角色也很多,什麼觀察員、審查員、管理員、使用者、…。





 

2026年4月16日 星期四

阿竹筆電處理經過及事後思考

問題的發生

筆電插上電源可以充電,無法在電源線拔除後開機。通常要在家插上電源線開機後,再以電池的電使用。

問題:為何電源線可以充電可以使用,關機後電源線拔除筆電電池有電卻無法開機?

一、先觀察

思考:電源插上可以使用,拔除電源線後,電池仍可以使用。這表示電池的問題不大。是可以使用的。

二、決定如何解決

1、直接送修。好、壞無從得知,就信任對方,全賴他人的專業知識。
2、試著找出問題。知道問題點,至少可以知道損壞之因由。

選2

三、過程,思考修正解決方法

1、昨天晚上(4/15)使用筆電所附的軟體對電池測試。雖然花了一個晚上的時間,可以對電池的功能確定正常,還是值得的。

2、今早(4/16)對筆電動作時,仍與最先的問題相同。故,更可以表示電池沒有問題。問題必在其他的地方。猜測:接觸不良、電源(按)鍵可能有問題、…。

3、看燈亮、亮燈
(1)插電源線開電源,這電源燈亮一顆藍燈
(2)拔除電源線再按電源,此時電源燈閃了五次的紅橙燈
(3)故以此(2)在網路上查找是否有解決方式「acer 按電源閃五下」。
(4)出現解決方法。如下圖

4、以我的判斷,應該是靜電的原因,這是最初判斷時沒想到的,它是不用大工程可以先處理的,故使用了釋放靜電的方式先試試。

5、試完之後,重新開機後,就好了。也可以反證第3點,看到正常的亮燈是亮二個藍燈


四、事後思考

上方重置靜電的方式,十分鐘就修好了。

若是不知問題所在,直接送修。

1、路程油費,至台中維修廠也要300元,還要花時間等候。

2、診斷費,不管有無問題,以往送件就300元,現在應該500元有吧!

3、再來電池本來就沒問題,若對方說有問題,說要換電池,對一無所知的人而言,就只能接受。這副廠的1000~1500元,原廠電池2000元左右。

五、以金錢及時間分析

1、以金錢來說

送修花費,初估也要油費算300元+500元=800元,有良心的如此,沒良心的加上換電池,也就要花1800~2800元。一台電腦28000元花了一成(10%)的金額維修,不管對方有沒有良心,這都是讓人可以掏錢的範圍之內。是不是花冤枉錢,那就看個人的心態了。

2、以時間來說

估計一周、二周跑不了,因為要排隊維修,不會因為難修或維修簡單就可以提早或延遲。

反之,自己如果懂得些判斷、或有些常識,就可以自己處理。只要十分鐘,不花任何錢,完全搞定。相較之下,覺得如何!

結論

自己要先有能力,有能力不一定要顯示出來。
當他人在你面前展示時,我們可以判斷對方是否是真材實料;就如同只會口吐金蓮而不懂修行之人。可以衡量他人能力時,應對就更能得心應手。抑揚頓挫;抑芒、揚弱、或抑惡揚善、頓補、挫銳、或截長補短。
若我們一無所知,就只能任由他人愚弄,被騙還自送錢財。


充實自身是好的!

分享給阿竹、阿姜

2026年4月11日 星期六

修理印表機2.5小時完修

晚上吃飯七點多,內人說印表機廢墨盒滿了無法列印,吃完飯就動工拆印表機。看了好久的外,沒有幾顆螺絲,都是卡榫式連結的。內人搜尋了影片讓我參考,如下:

一、硬體維修

九點左右終於拆好,清洗廢墨水的墨水盒,再裝回。



二、軟體設定

如下的設定,開機就聽到一陣吵雜聲後螢幕出現奇怪「維修故障 46」,還出現「無法清除 AF」,一度說是硬體問題。想了想,又拆開將排線重新拆下看,是呢「邊角被折到」,將其扳正重新插回,開機就沒聽到吵雜聲,依下處理,就完成了!

晚上九點半吧!完成,可用!

2026年3月28日 星期六

記錄一下林家的訊息

新聞:國民黨老將發病10分鐘猝逝!死前異常舉動曝光 醫揭致命原因「難救」

上述新聞就是在說「林源朗」的死訊。

談到這位堂叔算來與家父也有些關係。在學校教書時,就曾競爭,因為其轉為公務員,兩相比較之下,家父還對二伯的沒有對他的提拔而有些怨言。也就是,(1)洋港伯有對其弟有相關的提攜。(2)二伯父沒有對他有相關的照顧。

然,對我而言,父親沒有轉公務員是件好事,否則以其性情,必會招惹了不少仇家。

在兄長當兵出事後,父親也不得不拉下臉到縣府拜託為其子女斡旋調動,這拜託在輩份來上的侄子輩來幫忙無功而返,或因為並非直接主管關係,或因為造成對方困擾,…不得而知。反正,沒有解決。

這事對父親要強的性子,算是有挫折吧!

不過,以活在世上的日子。

父親享年87歲與對方的86歲比起來,也算是贏了!



2026年3月27日 星期五

用一周整理相關法律。也算武功祕笈

 20260327

https://photos.app.goo.gl/aXe63iWJGugAZCfd7
1、整天在辦公室,公文多了。
2、電子來文十來件吧!哦,現在才想起來,還沒案歸檔。
3、紙本的也五、六件,還好都送出批發了。
4、花最多時間的,將近一周的時間吧!就是這圖表,本想寫些什麼,在整理完之後,才知道運作的後果必是會一件「虎頭蛇尾」的工作,效用不大。不過,可以瞭解所處理的相關事項及法律依據,更清楚有何漏洞、什麼可以多做、什麼可以少做,也不用被人說這說那的嚇唬!若沒有修正什麼大的改變,往後要是有人接手,也能清楚相互關係,也算武功祕笈。還不錯,蠻開心的。


   4/4日更新版



4/6日再更新







2026年3月20日 星期五

公文歸檔未傳閱的處理

今日檔案存檔,要設定存檔前要傳閱,結果忘了傳閱就歸檔存查。打分機至檔案管理問,她說要幫忙問資管科,回電時她說我有沒有看到該檔,回回「有」,再詢問類似的狀況是請他處理還是資管科,「資管科」。

重新處理「傳閱,歸檔」,再看這檔案的資訊頁面,最上方的頁籤沒有出現「複閱/傳閱」此項。


所以,打電話到資管科問問原因「重新操作」相同的動作,為何達不到這效果,然資管科的人員最初聽不懂我所說的問題,教我操作,並說要「將自己列入傳閱的對象」,就可以知道有沒有完成。這是很好的建議,只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及達成我要的結果,故給了我系統維護廠商的電話(04)27057397,直接詢問。

和廠商的服務人員說完,她立即明白我的問題。帶我操作一次才知「原來從頭開始我就可以自己處理」

1、在「公文管理」頁籤的功能表「作業/傳送取回作業」。查看是否有公文!若有公文號存在,即可以取回,若沒有公文,也就是公文已為檔案室處理完畢,需要查詢到公文號,至電至檔案室,請其將檔案退回。

2、在「送取回作業」上方點選藍色倒勾勾「取回」動作。並填寫原因。

3、如此,這公文即會回到「承辦公文匣」中的「決行公文」下,也就可以重新處理此公文的「傳閱」及歸檔。

4、操作後就有如下的「複閱/傳閱」頁籤出現。

5、完成!



 

2026年3月19日 星期四

假如我是業者如何逃漏稅

以下純屬虛構 如有雷同純屬巧合

黃山島上共有17個縣市,午丙投山縣的居民,三十多歲屬於
青壯年。這幾年發現黃山島各縣市人口年紀大的增多,有人口老化的現象,這人老了就離死不遠了。所以,他就想在投山縣設立商號營業營業項目寫了花卉批發、金紙販售、食品、其他零售,其中包含一個特別營業項目JJ915共五個。經由他的好友陸仁賈知道了些竅門,透過這JJ915與死亡相關的賺錢項目,不僅能賺大錢又不用繳稅,怎麼能錯過。

首先午丙用「有始有終」登記了這商號,經過了投山縣申請核可後,就以此為據點申請跨越其他的16個縣市來營業,跨其他縣市只要不設營業據點、人沒有違法行為,申請准許營業比自己出生的投山縣簡單。再來,對其他縣市同時申請,不到一個月,所有其他的縣市也都完成申請,完全合法。忙了一個月,結果就是...終於可以在整個黃山島上經營這JJ915賺錢的行業了,話說這一單至少三十萬以上的價位(還可以不用開發票),怎能不多多益善!

其次午丙就到黃山島的稅收單位聚水門申請停業,這與錢相關的中央收款機,怎麼可以讓這個單位知道我賺了錢。聚水門主管整個黃山島所有縣市的商號營收訊息,午丙商號「有始有終」要停業,就停吧,停了也就沒營收!聚水門就將這停業的消息告知了投山記全管紀全管是管理商號的單位,投山記全管就是投山縣管理商號的單位。投山記全管收到來自聚水門對「有始有終」的停業訊息,當然,聚水門已經辦理完成,紀全管自然就是知曉存查,在沒有營業之下,紀全管也將暫停對這商業的其他管理作業。然而,管理投山縣的這JJ915特別營業項目的投山特單管卻一無所知。特單管是針對JJ915這營業項目,這賺錢的項目進行更嚴格的管理,就怕造成為了利益而使民眾、業者有糾紛而特別設立。投山特單管,就是投山縣管理JJ915的單位。

本來,若投山特單管知道「有始有終」停業,就會讓黃山島的其他16縣市都知道它停業了,停業,就不能營業,營業被知道被檢舉就要罰錢。
現在,投山縣的「有始有終」停業,另外16縣市的特單管不知道它停業,在對自己縣市所公布的公告合法正常營業的商號還列著這名單。
結果,午丙的「有始有終」在投山縣停業,在其他16個縣市是正常營業的,既然在投山縣停業,聚水門也顯示停業,那就是沒有營收的狀況。而其他的16個縣市照常營業有營收,又有誰知道?
這就是午丙的計謀
1、他不在紀全管特單管申請停業,而選了聚水門
2、他停業後,在投山縣暗地營業,誰知道停業連特單管也不知道。另外其他16縣市賺的錢是合法的且停業不列在營收中。這都是不用繳出的錢。
3、等到事發有人檢舉,責任都在政府身上不在午丙。就算是罰錢,罰的錢比賺的錢少,划算。
4、管理跨區本來就有漏洞(本縣漏洞也是如此),一縣市若有100個商業,都申請跨區,就要管理100*16=1600間的業者。怎可能百密無疏?比起那些連商號商業都不申請的地下業者來說,午丙算是灰色地帶的,對民眾、對政府雙方而言都算是有交代的,有立案只是停歇業
5、再者,停歇業的業者,停歇業前在鄉鎮內服務多了,若私下轉移地址,管理者要處分找不到人、民眾不知情而一直請其服務,那不就姑息養不法。

所以,午丙申請停業仍營業的就是聰明的。其他人認真經營的,就是傻子?

結論
除上問題
一、紀全管特單管兩單位的管理也是有矛盾的。
1、停業的期程不同,但卻無法進行廢止處分。
2、單項的營業項目廢止,不是變更,是抽離、是去除。
3、JJ915被綁架,所以「廢止」,一方資料有這項,一方資料無這項,它的歸屬該於兩單位的哪一方?對於管理、業者、民眾分別的責任劃分、權利損益又該如何?
4、被廢止歇業這些業者的確實性及是否追蹤?廢止後營業就是非法,非法營業比起停業的營業處罰重。不該廢止嗎?
5、JJ915該不該被特別列管?否則,權利佔盡、責任逃命,好嗎?

二、業者、民眾的關係及問題
1、業者商號私下與民眾交易,我便宜卻不知你無保障。
2、交易時契約書的效用?這文件除了其中的個資外,其他的是否是私下的?還是公開的?
3、申請路權有無合法文件?業者申請?民眾申請?(契約書比訃文更有效力、合法)
4、業者收了三十多萬(以上)的金額,私下列印明細,寫張收據,民眾這就以為是合理合法的?換句話說,民眾付了三十多萬(以上)的金額,收到的發票卻是金額十多萬,其他付出的金額則是另行合作幫忙的非相關業者,這是?對商業律法的知識不足無有保障....家中有人過世誰理這些?民眾該被落井下石?
5、政府如何對非法業者的管理,那些非法業者執業過程會將民眾推向前方來面對政府,與政府爭取權利?尤其在那些關卡無法進行被卡關時?故在事前就該讓非法業者無法處理,否則不就是變相的推行不法?推廣趁人之危賺取錢財的行為?
6、業者營業前,是否對特別的管理條例律法要考試?還是該委請第三方(律師)介入以證合法?

三、如何修正
1、特許、目的事業,除了開始、結束兩者,中間的過程(變更、停業),應都在這管理單位辦理。絕不允許其他單位(例:聚水門)在過程中接受其他的辦理。
2、特許業,就是有特別的法規、特別的限制、特別的管理方式,就該以此為標準,開始了這JJ915,就該如此進行,退出或廢止了這JJ915,就回到以一般的方式進行。
3、退出或廢止後,應該有追蹤期,免有掛羊頭賣狗肉之嫌。否則正當業者及民眾吃虧、被投機業者反而受惠,這就不正常了!且房子自有或租來的也有不同:
(1)自有的對通知函不應有退回。
(2)若租來使用的房東該有通知之責。
4、跨縣市者,應加入兩方公會(原縣市、所跨縣市),因其會與本縣市的業者有競利之爭,皆應列管管制,想要多方經營就應多付出金額。停業不用繳費也能讓原縣市的特單管知悉。

賺死人錢,本是慈心功德公德道義之事。漸成為歛財落井下石之實。
還要以法律匡正,可惜人心不古。


註:聚水門(國稅局)、紀全管(工商管理)、特單管(目的事業)




2026年3月16日 星期一

分內的事做好的緣由

管理好業者的資料。
營業中、停業、歇業、廢止,並依照法律、條文、規則來處理。這本來就是應該做的事。

能放寬標準對業者或許是好事,但不出事則已,一但出事,這責任的歸屬就落在自己的身上。本來是應該究責在業者身上的,結果反而攬在自己身上,得不償失。

按部就班,照規矩來處理。就是對自己的保障,也是對民眾的保護。
連照規矩都有可能出錯,何況在不照規矩的情況下,出錯的機率就更大了。

照規矩的出錯下,就除錯!
不照規矩的出錯,那要如何除錯?

就如同,為了圓謊而說謊,那謊話只會愈滾愈大,沒有終止了!

如上所言,也算是切合時事了!





2026年3月14日 星期六

工作與不工作的身分轉換

每個人的身分都是隨著相對的環境而有不同。若看此時高彼時低,此時富貴權高而自以為,那就枉走一遭。何謂?以吾工作為例:

多重身分,如下:

一、接待員:
當身為管理眾多業者資料的管理者,當民眾來辦理業務成為業者前,我接待的是民眾,也就是以服務人員的心態來對待,該備什麼資料?該做什麼申請?有什麼需要幫忙解說的?這都是以接待者的身分來對待。知道民眾有何困難?如何令其在過程中能順利?接待、解惑、幫助等,這是在其成為業者之前的對待,無有利害關係,算來純粹是服務性質。

二、管理員:
民眾成為業者後,我就是管理者,而業者與民眾當然也就會有面對面服務層面的接觸。管理者對業者層面這受管理者就會有比一般民眾更多的要求,業者會受何規範?違反會受到法律的限制、處罰?要遵守那些?…等。這管理員與業者的關係就不是如此單純,因為還有「民眾」於其中,管理員對「業者與民眾」兩者互動的關係會有利益且有利害相關,讓業者如何善待民眾、該民眾對業者不會反感,這是管理層面要考慮的事。當然,法律的制定是依據,如何運作在於人為。

三、民眾:
對業者的管理,本來就不是可以隨便的。因為當自己卸下管理員的身分後,也是一般民眾。想想自己成為民眾的身分時,這些業者將會如何的對待自己,是否會違法?是否會投機?那些可以接受?那些是過分的事?

結論

讓自己成為民眾,就會讓自己在身為管理者時有想法。有其他身分者亦相同,尤其是位高權重的人員。對於角色身分的恰當與否,皆是如此!

我為民眾時如此,非管理者的民眾如我。
我為民眾時如此,非民意代表的民眾如我。
我為民眾時如此,非政府官員的民眾如我。
我為民眾時如此,非○○○的民眾如我。

在各行各業,這都該是接受民意的基礎。

為民眾設想的業者,那管理者也該多為業者設想。
若是業者只想壓榨民眾,管理者也該成為民眾的後盾。不是嗎!






2026年3月13日 星期五

協調工作。跑了不少地方

我工作的管理內容之一,是管理業者的資料。而相關負責的公家機關有國稅局、工商管理單位、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三者。訊息的傳遞卻無法在一個地方處理後,三個地方皆知道。

業者,停業、復業、廢止。常要花不少時間去查,因為這些訊息並沒有到達我這。

以商業登記法來說,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與一般的商業登記是不同的,故用同樣的方式處理,訊息也就到不了我這。

談談這會去查詢的因緣際會

1、有業者已停業到期,且過期很久,依法律而言,該是「廢止」發文的時候,然就人與人對待相處的基本,通常我會先打電話和業者溝通,可以聯絡上的就告知如何處理;無法聯絡上的,就依法律的方式來「廢止」。這家業者的電話是可以通話的,且已經通話過三、四次,對方的回答是要再續辦停業六個月,只是一直沒有消息,與同業公會聯絡:「回說已經到國稅局去辦理停業了」。為了確認,就打電話問問吧!

2、致電到「國稅局」。國稅局(黃先生)查了統編後說已經收到申請書,還沒辦理。我向其說明這業者已經該廢止了,若我沒來詢問,我方發了廢止文,彼方卻又給續辦停業。這結果不就矛盾。故是否可以請其發文給我這方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讓我方知悉對方處理與我方相關事業的業者能給個副本告知。他回說副本有給我方。

想了想,應該是我方發文到工商管理單位亦或是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分別吧。

3、我先詢問工商管理單位,是否在收到國稅局所發給與我這目的事業單位管理的業者中有關「停業、歇業、復業、廢止」的函文,是否發個副本給我方,或讓我方知悉。
這工商管理單位(許先生)卻說無法從來文中看出是否與我方事業單位有相關。並建議從收發文中來處理。

4、因為要麻煩分文的工作人員,跑了一趟當面詢問拜託。對方紙本(女)處理的人員說可以。回到坐位來了通電話,是電子公文負責者(男)來確認,並詢問是否與工商管理單位協商過了。我說是他們給的建議。不過,還是再跑一趟工商管理單位當面說明白。

5、與工商管理單位(許先生)談到先前電話所說的問題,他說他們對國稅局的來文就只有「存查」,然我方要有後續的動作,將與我方有關的業者分與我方是可行的。

為了方便管理,詢問了不少地方,初步看來可行想像中也可以進行的順利,就等真正運作辦理時會發生什麼問題再來Debug(除錯)吧!








2026年3月9日 星期一

殯葬管理條例體會其管理方式

首先,「歇業」為業者主動提出用詞,在「商業登記法」中,,「廢止」為縣府政決策所用之詞語,兩者意思相同,在政府單位完成後,應用「廢止」之詞。且歇業在「殯葬管理條例」中並無此名詞。該詞出現在「商業登記法」中。


其次,以罰鍰來說從「第六章罰則」第73條開始~第99條,共27條。罰鍰金額的基數以「一萬至五萬」最高為其300萬元。因為對業者來說,罰錢是造成雙方關係惡劣的來源,故通常盡量少以此法來處理關係。

最後,條文中如此多的「廢止」文字,看來若是不想用金錢的方式來處理,那就是用「廢止」的方式來約束管理業者。

而廢止,是需要其他的處室來配合。從商業登記法 第六條可以看出
第六條
商業業務,依法律或法規命令,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商業登記。
前項業務之許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通知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就如同上一篇「不執行的法律,條文有何用?」所談的譬喻
也像
1、被吊銷執照駕照,要自己去辦理,不辦理就不用吊銷。
2、被取締未帶安全帽,自己要去繳錢,不繳錢就不用罰。
3、被判決違法要坐牢,自己要去監獄,不去監獄就不用關。
....

公權力做了決策,執行卻要被處分者辦理後才有作用,不辦理就沒有作用,這怎麼會稱為「公權力」?怎會有效果?

或許是「公文」撰寫的問題,

那就再改改,以達真正的效力執行!

2026年3月5日 星期四

不執行的法律,條文有何用?

殯葬管理條例,任何法律第1條都是宗旨,可以看出設立意義

葬管理條例 第1條 為促進殯葬設施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殯葬服務業創新升級,提供優質服務;殯葬行為切合現代需求,兼顧個人尊嚴及公眾利益,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條例。

其他略,寫寫我想說的。因為與「殯葬禮儀服務業(JZ99151)」相關,就從第四章來談談

第42條是申請許可相關條文,(1)「許可」(2)「加入公會」是先後兩個條件。許可另訂有「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之後再說

第42條的經營既然需要商業登記,自然與「商業登記法」相關,故其第六條所列

商業登記法 第六條 商業業務,依法律或法規命令,須經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許可者,於領得許可文件後,方得申請商業登記。
前項業務之許可,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確定者,各該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應通知商業所在地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商業登記或部分登記事項
「通知」的說法就是知會本單位需要做這撤銷廢止的處理,但權責不在我身上,請你幫忙處理的意思。
然此單位、彼單位,同樣是隸屬於上一層的主管機關,是為同一機關處理政務,怎會這單位廢止,那單位不處理矛盾情事出現
 

這兒要談的就是「廢止」,與上述商業登記法第六條第2款有關

第44條 申請事項的變更,如下,以第42條另訂的「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內容來看。

殯葬管理條例 第 44 條 殯葬服務業於第四十二條申請許可事項有所變更時,應於十五日內,向許可經營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違反會依85條罰鍰1萬~5萬的金額)

變更的項目是業者申請時的資料(1)商號。(2)負責人。(3)營業項目。(4)營址。業者與申請時不同即是變更,此時才要依法提出變更。也就這四項。
廢止雖然也是變更(3),然而卻是取消第(3)項,與第44條的變更不同不算違反故不適用罰鍰。

而「商業登記法第六條」與「殯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11條 」如下,有異曲同工之妙
葬服務業申請經營許可辦法 第 11 條
經許可經營殯葬服務業,而有下列情事之一者,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撤銷或廢止其經營許可,並公告之:
一、申請書或相關證明文件內容為虛偽或不實。
二、申請書或相關證明文件經證明係偽造或變造。
三、經公司或商業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公司或商業登記
四、不符合本條例或本辦法規定。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前項規定撤銷或廢止殯葬服務業經營許可時,應通知該殯葬服務業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其撤銷或廢止殯葬設施經營業經營許可時,併應通知殯葬設施所在地之其他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然,今天依法廢止了「殯葬服務業」,且通知了「商業登記主管機關」,商業登記主管機關接到通知後,卻對營業項目沒有任何動作,這算是什麼廢止?

「廢止」還要請「業者」去申請變更營業項目,太離譜太奇怪了?
發「對業者廢止」的公文,算是一種處分,這種處分還要業者去處理後續,不處理就不用廢止,太奇怪了?
以上,讓我想到廢死情節
犯人被宣判死刑,還要死刑犯自殺,不自殺就不用死
不就像是如此這般!

業者在國稅局辦理的業務,「商工的管理」馬上處理好,也沒有知會相關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接觸到的都是如此。這如何有效的管理?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做了管理上的處分,知會「商工管理」後卻不能處理,這個事業管理單位算是虛設的嗎?令人不解呀!


2026年1月17日 星期六

老婆學唱歌

上次12/13到台南「自強活動」後,老婆覺得想要學唱歌,以便可以和我一起唱。今日,趁中午老婆去上第二堂歌唱的課,寫些想法!

上周1/10第一堂課,看來老師說的和我相差無幾。就是別人說的比較聽得進呢!不過,感覺老婆比較敢唱了,這也是好事。還請她在Star Maker(註)這APP的軟體中繳交合唱的功課讓我聽聽讓我合!只是,她最近功課沒交。

剛好,前幾天同事們在討論關於尾牙唱歌的事,就想到分別為各科選個代表曲

1、事業:大海(張雨生)
這是我認為「海葬」是未來必要的方向及目標這首是最適合的。
那「聽海(張惠妹)」與大海是相對的,一為葬者、一為被葬者。「吻別(張學友)」也適合。


2、兵役:世界第一等(劉德華)

3、宗教:廟會(王夢麟)

4、行政:最重要的小事(五月天)
【01/17日老婆提供】



5、戶政:(空白)

空白的,不熟,不知選什麼歌呢! 
【01/17日自尋提供大手牽小手暖暖(梁靜茹)、遇見(孫燕姿)愫(鄧妙華,孫建平)

問了一下ChatGPT,提供了下方一大串的建議。查完後再重新選了下,與我選的有不小的差別呢!

一、和「名字/身分」有關的歌曲

(對應:姓名登記、身分認同)

🎵 李宗盛〈山丘〉。關聯點:我是誰、這一生留下什麼名字。歌裡反覆思考「身分與人生定位」,很適合聯想到身分證上那一行名字背後的重量。

🎵 陳奕迅〈浮誇〉。關聯點:社會身分、被看見的需要。從戶政角度看,人人在制度裡都有一個「正式身分」,但情感與認同卻常被忽略。

🎵 張學友〈我真的受傷了〉。關聯點:感情身分的轉換。從「伴侶」到「單身」的狀態改變,也正是戶政登記常處理的婚姻關係變動。

二、和「出生/成長/原生家庭」有關

(對應:出生登記、戶籍)

🎵 五月天〈我不願讓你一個人〉。關聯點:家庭照顧、親屬關係。戶籍不只是地址,而是一個「被接住」的網絡。

🎵 伍佰〈樹枝孤鳥〉。關聯點:離家、戶籍遷移。很能對應現代人因工作、人生選擇而遷戶口、離開原生家庭的心境。

三、和「婚姻/家庭狀態」有關

(對應:結婚登記、離婚登記)

🎵 蔡依林〈今天妳要嫁給我〉。關聯點:結婚登記的快樂版本。戶政機關最常聽到的情境之一 😄

🎵 梁靜茹〈分手快樂〉。關聯點:感情結束、身分轉換。對應到戶政中的離婚登記,情緒層面比文件更複雜。

四、和「家/戶籍所在地」有關

(對應:設籍、遷徙)

🎵 鄭愁予〈鄉愁〉(詩,但常被譜曲)。關聯點:戶籍地 vs 心之所歸。很適合用來討論「設籍在這裡,但心不一定在這裡」。

🎵 陳昇〈台北不是我的家〉。關聯點:設籍、工作地、歸屬感。戶籍制度下常見的現代漂泊感。

… 

可以順便問一下其他的… 

宗教的

一、佛教精神入歌(覺悟、放下、因果、慈悲)

🎵 王菲〈紅豆〉。宗教精神:因緣、無常、執著。雖是情歌,但「還沒為你把紅豆/熬成纏綿的傷口」常被解讀為對「求不得」的體悟。

🎵 王菲〈彼岸花〉。宗教來源:佛教意象。主題:生死、輪迴、彼岸。非常明確的佛教象徵,但包裝成藝術歌曲。

🎵 齊豫〈覺〉。宗教精神:覺醒、修行。幾乎可以當成「佛學入門歌」。

🎵 伍佰〈樹枝孤鳥〉。宗教精神:無常、孤獨、人生流轉。帶有濃厚出世與觀照意味。

二、道教/老莊思想入歌(順其自然、逍遙)

🎵 羅大佑〈之乎者也〉。思想背景:老莊、儒道混合。主題:人生荒謬、制度與人性。

🎵 陳昇〈把悲傷留給自己〉。宗教精神:自省、內觀。類似修行者的自我對話。

🎵 李宗盛〈山丘〉。思想背景:道家人生觀。關鍵詞:看透、放下、順流而行。

三、基督宗教精神入歌(愛、救贖、祈禱)

🎵 齊豫〈橄欖樹〉。宗教象徵:聖經中的橄欖樹。主題:流浪、信仰、回歸。

🎵 張艾嘉〈愛的代價〉。宗教精神:犧牲、無條件的愛。與基督教「Agape(大愛)」概念非常接近。

🎵 蔡琴〈被遺忘的時光〉。宗教感:祈禱式回望、懺悔與等待。常被形容為「沒有明說上帝的祈禱歌」。

四、跨宗教/靈性取向(生命提問、超越)

🎵 周華健〈花心〉。宗教精神:人性軟弱、悔悟。像是一段向內心懺悔的獨白。

🎵 林憶蓮〈至少還有你〉。靈性層次:在失序世界中抓住「信念」。可視為對「終極依靠」的隱喻。

🎵 陳建騏〈一個人的天荒地老〉。宗教精神:孤獨中的堅持與信念。

 還是回歸「自治事業科」

一、送別/善終(最直接對應殯葬工作)

🎵 蔡琴〈送別〉。關聯性:★★★★★。幾乎是華人世界最典型的送別之歌。

對應殯葬工作的本質:不是死亡,而是好好告別。👉 很適合:追思儀式、紀念活動、文化宣導

🎵 齊豫〈往事〉。關聯性:★★★★☆。溫柔回顧一生,沒有恐懼。很符合「公立殯葬設施希望給人的氛圍」

二、無常/人生終章(法規背後的哲學)

🎵 王菲〈彼岸花〉。關聯性:★★★★★明確的佛教生死意象與殯葬行政中「此岸 → 彼岸」的概念高度契合。👉 很適合:殯葬文化教育、生命教育課程

🎵 李宗盛〈山丘〉

關聯性:★★★★☆。回顧一生、放下執著。非宗教儀式歌,但非常「殯葬工作者視角」。👉 很多殯葬人員其實對這首歌特別有感

三、留下的人(自治事業科最常面對的對象)

🎵 張學友〈祝福〉。關聯性:★★★★★。唱給「留下來的人」。非常符合你們在櫃檯、電話那一端的角色。👉 殯葬行政不是處理死亡,而是陪伴生者

🎵 梁靜茹〈給未來的自己〉。關聯性:★★★★☆。生死之間的溫柔對話。很適合生命教育或公部門人文活動

四、尊嚴/公共服務精神(自治事業科的價值)

🎵 張艾嘉〈愛的代價〉。關聯性:★★★★☆。犧牲、承擔、無聲的付出。很貼近基層殯葬行政人員的心境

🎵 陳昇〈把悲傷留給自己〉。關聯性:★★★★☆。「情緒自己吞、事情幫民眾處理好」。這首歌其實非常「公務殯葬人」

五、生命教育/文化推廣(對外用)

🎵 齊豫〈橄欖樹〉。關聯性:★★★☆☆。生命旅程、回歸。適合用在殯葬文化去汙名的活動中

🎵 伍佰〈樹枝孤鳥〉。關聯性:★★★★☆。生死孤獨、人生流轉。很適合用來談「現代殯葬與城市孤獨」



 註:我的STAR maker ID:62115764127

2026年1月15日 星期四

資訊軟硬體是用來便利的工具


01/06日,因滑鼠原因請資訊人員來維修,換了新滑鼠後,請其幫忙對區網的限制,做防火牆的處理。只是,區域網路是對整體而言,不能隨意的處理。
他告知了一個現在「手機」出現可以運用的方式:
1、設定/連線與共享/USB網路共用。如此,電腦中就會出現兩個連接上網的區域網路。
2、關閉原來的區域網路上網方式,使用手機上網,如此就可以避過防火牆的限制。
3、上述這2的方式,會讓區域網路所設定的一些功能喪失,如:印表機的列印。


上述對受區網限制而有其他用途的人是大開方便之門,很開心的學習到了!

01/14日,看到群組。同事利用EXCEL寫程式,想必花了不少私下的時間,厲害了。這在桌機上的Office系列用VBA寫在背後執行,比起在程式中所用的函數及公式麻煩多了。若只享受結果,必是不知「寫程式」的辛勞。

這些天,也在試著用「上級」所提供的網上功能鍵入資料,原先用電話去反應,對方給了電子郵件,故就用電子郵件向「中央上級」反應,也回饋了不少的問題。
這些在開始設計上網功能沒有想好規畫,或是原先在過渡時期想要「給方便」而沒有太多限制的設計,隨著時間,也該要隨著使用者的反應來做改善。如此,若能讓功能完善,都還不算晚。
就怕耽擱而不處理,那不就是花了大把錢,結果卻自找麻煩、自找罪受,最後得不償失!

最後,前幾天繕打「公務資訊整合平台」這公文時,打錯送出請長官批閱,還好長官還沒核批,親自面見長官請其退回,回到系統中後修改的過程內文變成紅色,覺得很特別是新鮮事,算是初體驗,也是不錯的嘗試呢!

結論:重覆一下標題
資訊軟硬體是用來便利的工具

該物盡其用才是

2026年1月14日 星期三

純光控與人來感應的燈泡

在「淘寶」買了個「純光控」的燈泡,這也是有此需求找了好久。

最早,搬到新家時,戶外燈泡的亮熄控制方式是以時間控制;二十四小時,看自己想要那個時間開啟,依需求設定。這機器被我搞壞了。

其次,買了太陽能燈,還買了兩盞,只是天氣不好或是陽光不足時,時間就無法達到所想要持續的時間。

因為對面鄰居今年年初起,晚上都開啟了戶外燈,想必是夜晚燈光不足。在各大賣場搜尋了不少的燈泡。人體感應的最多,人來就亮、人走就暗,這不是我要的,我要的是天亮就暗、天暗就亮的。

最後
2025-12-28買了個光控電燈泡,12日收到,13日裝看看。只是剛買來時,外包裝寫著220V。起初以為花了錢卻無法使用,傷心了一下;不過,還是測試測試,結果可以,還蠻開心的!

今早(14日)看監視器。
早上7:00滅燈,晚上16:50分開燈,還不錯。

這就是我要的功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