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5日 星期一

20260615貧道不死死道友,好嗎?

20260615

https://photos.app.goo.gl/qDBjTQvXrV8bcRHm8
1、寄不到,以「公示送達」方式,這些都是為了讓他處能處理後續,雖然對方不懂,問題點在何處總要解決。總不能我這兒做好,反變成陷害別人瀆職。
2、下雨到造林地,剛好有文件順便「水銷」一下,原本紙張溼後用竹掃把掃一掃可以銷毀,有些慢,用手撕快些,就撕吧!戴著斗笠撕到四點左右,完成了。也有想到用割草機的牛筋繩來打一打,只是怕噴得到處都是,下次吧!
3、滴水的力量也不小,紙張不撕也自滅。



2026年6月11日 星期四

20260611居民已經自行處理

20260611

https://photos.app.goo.gl/nuiSJAnzgGnAhXve6
1、星期一居民反應,接下來就是大雨不斷,對面農夫收割動作算快的如此損失小些吧,工寮警示圍繩也被風吹壞。
2、整理好工寮內外,趁今天無雨去看看是否有再造成居民的問題,已經自行鋸除了。
3、午休完還出大太陽,除除附近門前空地及通往鐵鏈道小徑上的草,除完並整理好回到工寮,剛好下超大的雨,還好還好。




2026年6月8日 星期一

20260608枯樹就鋸掉。收到

20260608

https://photos.app.goo.gl/uLs6XBMVWEaSkTK79
1、處室會議移到下次,就可以早些到造林地。到時,看到馬路邊枯樹倒了不少棵,這周末下雨刮風應該不小。到工寮一看,沒錯,擺好物品並稍加擦拭椅桌打掃地板。
2、午休完剛好沒雨,整除了一下鐵鏈道旁廁所的馬路及水溝的雜草,旁邊這棵枯很久的大樹倒了,現在太重,要等些時候才能移除。
3、除完就接到153巷鄰長來電說樹倒了有碰觸到民房,我就立刻到現場看看。這小水溝到民房之間的樹都枯死了,也有將近十棵,看樹根處也都有菌菇,25號的洪先生家旁還有幾棵枯死的樹,也怕倒下。先請其自行處理,等我準備好工具再來鋸鋸吧!





2026年6月6日 星期六

處理一年公文的心得

去年約略此時5/28~7/1日,漸漸的將室外工作分一半,時間也就一半在辦公室。辦公室的時間基本就是在處理公文。也就是長官覺得我八零年代大學生,看得起我要我進辦公室幫忙。雖與我最初退休養老可以多陪陪長輩孩兒的想法有些許不同,但也能不帶公事回家,也就接受。接受就努力做好。
回想一下檢討檢討

一、瞭解業務的基本功

我常用的就是早期的土法煉鋼,也就是從最基本的整理開始,記得那時整理公文,分類、歸檔、貼標籤、打孔、…並對照紙本與電腦資料檔,從這知道了不少工作的內容。也知道相關公文繕寫的方式。對於業務相關是最快的。

二、法律是必備工具

依法執行,最重要的是法律,對於法律條文要知悉,至少要會查詢。我的作法是自己將有用到的條文集中在一個Word檔案內,就如同一本書一樣,查詢只要打關鍵字就能搜尋到相關條文。這比起內政部114年新發的書內容還多,也能自己添加想要的內容。殯葬管理條例商業登記法(商業登記申請辦法、商業登記規費收費準則)、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稅籍登記規則)、…再者建築法、個資法等。
在多個法律的規範下,還要有「中央法規標準法」來訂定先後順序,例:其 
第十六條 法規對其他法規所規定之同一事項而為特別之規定者,應優先適用之。其他法規修正後,仍應優先適用。
也就是「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就殯葬管理條例商業登記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三者而言。殯葬管理條例就是特別法,其餘兩者就是普通法。
而三者關於「申請、變更、停業、復業、歇業、廢止」這六個項目,以殯葬管理條例中有五項「申請、變更、停業、復業、廢止」就該優先使用殯葬管理條例,而歇業在殯葬管理條例中並未顯示此名詞,也就不在其權責之中,故歇業就回歸普通法使用商業登記法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兩者。如此,也就不會有衝突。

公家機關在執行時會產生衝突及矛盾,就是不遵守這些原則,最後產生了這兒停業那兒不知、那兒停業過久違法反令其他單位有怠忽職守的狀況、或是業者既是營業又是廢止的矛盾狀況。

三、對象要明確

殯葬管理條例,對象就是業者公司、商號中的營業項目有JZ99151這項,才列為被管理者,也就是如此才符合身分,沒有這項就不是,也無權管理。
(一)、義務:
因為這些人民申請了這公司商號就有不同的身分,對消費者就有責任。公家機關既然是管理,那就是以輔導其合於理法、合於法律、以盡其遵守法律的義務,
(二)、權利:
而其此身分的權益及權利可以在「同業公會」中為其爭取。亦可在人民、業者兩者身分中去爭取權利,當然都不可以是「利己損人」的事。

四、簡單的事不變複雜

管理是少數人要處理多數人的事。將複雜的事變簡單,如同多數與少數,以對映的關係來看也是數學的基本能力,歸納的能力。處事若是將簡單的事變複雜,在時間的角度來看必然是無法管理眾人的事。
輔助工具及能力就重要了,自己做筆記、查詢能力、電腦能力、…等。

五、解決事情的能力

數學就是在學習解決事情的能力,這是之前在教學時想要教會學生的。以人而言,必有事、有事必有人事,如何破題解題,不是一次就能解決,嘗試各種方式的解法「法輪常轉」為的就是解決問題,或有一時無解的挫折,避開就好。能力,就是於此累積而來的。
有些是底層無法解決的事,反應讓上級上層的人員知悉才有可能解決。若不反應,問題永遠存在,根本無法解決。因為只有做過、處理過的人員才清楚執行後可行與不可行的問題。反應回饋是變成更好的先決條件。

結論

努力將事情處理好,即使結果不盡人意,過程總是會有收穫。
自勉之















2026年6月5日 星期五

20260605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

20260605

https://photos.app.goo.gl/i8Jqka4MKoDEakSm8
1、本來要整天在造林地的,想到要處理些事,就半天吧!實際執行公文以7/1日算也快一年,找時間來寫寫心得吧!
2、到造林地快中午了沒下雨,吃完午餐休息後就天陰,附近除除草,今年第一次淋得如此的溼。還是有處理到不少的區域,也算值得了。
3、昨日和家人聊天到法律時,竟然小女說「特別法優先於普通法」這高中公民有教。所以應該是普及的知識,這算是多個法條基本不衝突的解決方式,不能實際有作為,那法律司法彼此有矛盾自己拿石砸腳也算是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