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0月17日 星期六

情理法VS法理情

情理法、法理情,現在用AI來查。可以知道大部分人、普及觀念的順序。

要不就分享一下我的想法

一、字的意義

截取一下AI寫的,如下

情:道理與邏輯(Reason & Logic)。指人性、同理心、社會觀感與人際關係。
理:人情與情感(Humanity & Empathy)。指事理、邏輯、普世價值與核心原則。
法:法律與制度(Law & Regulation)。指法律條文、規章制度與契約底線。
結論:「法」是做事的最低底線,「理」是溝通的最高原則,「情」則是圓融處理的潤滑劑。

我倒不會分為三個。
因為「理」是「天理」而對天理的標準每個人不一,道理的認知有多有少,普世價值也不知是,故無法當成最開始的標準,只能當成「後盾」;背後的倚靠倚仗是後勤、是後衛,無法成為前鋒、斥候(刺𤠣)。

故不算誰先誰後,如下來分,會好些

  • 情理法,將其分為:情理、理法。
  • 法理情,將其分為:法理、理情。

二、情理法,將其分為:情理、理法。

情理,就是以情為形容詞的理;在有理之下,看情份。如此就不會輕易為他人「情感綁架」綁票。也不會有那些婦人之仁、爛同情心、及為人利用以博同情而得到救助、…等。

理法,法是人為的,對這理字每人的理解不同,對此形容詞的觀點也會因為進修及年歲增長而不斷的翻新及修正,故有修正的法,才是真的法,固定不變的法,就是假的法。

三、法理情,將其分為:法理、理情。

法理,法理本來就不是真的理;以法為理,那是以人為的規範為標準,它會成為有權、有錢的人來掌控規則,「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即是。

理情,情若以理來論,就如同現在網上常見不要以此來論的短片般,如下:


四、結論

各有所見,皆疏己見,移風易俗,難如登天。








2026年10月16日 星期五

20261016枯樹持續產生

20261016

https://photos.app.goo.gl/PpNsfNjBdkCR25X2A
1、原本要早些到造林地,豈知在準備要出發前接了通電話,說從台中來親自來申請跨區,就等他。看完資料整理好也快12點了。
2、工寮處除草,接續昨天區域,這地方菌菇多,整棵樹枯的也有六七棵。這些樹大推不倒,移不走,就只能先放著了。



2026年10月15日 星期四

20261015工寮的固定工作

20261015

https://photos.app.goo.gl/Cr94utCvUNkUuGsf8
1、昨日下班前將昔日業者個資檢附的文件資料歸檔完成,忙了好幾日,對我而言比起個資法更重實名制。還發現兩家公司廢止並重設商號的混淆狀況。還好是將「統編」建入才能分別之。
2、其他同事參與選務工作,利用建Excel檔於word「合併列印」大量印出個別的方式是早期就蠻好用的功能。雖久未用,查查就回憶起來了。
3、到工寮已經中午,利用鍋煮飯的時間先澆水。除草就在陰香樹附近除除。再鋪個碎紙就告一段落了。



2026年10月13日 星期二

20261013香蕉處理不好爛透了

 20261013

https://photos.app.goo.gl/BrQzkzk5vNXuLoWx8
1、補印接職後跨縣廢止的公文並歸檔。
2、活動領導者能在底下執行者未反應前就有檢討看出問題,必然是身經百戰,厲害了。必會更完善。
3、掛記工寮的香蕉,去看,都爛了。應該在放連假前就收到房內,誰知這些天天氣如此之熱。可惜了。



2026年10月10日 星期六

見識國慶日活動

2020起國慶日就沒參加過,這次有排工作人員,那就來看看吧!

星期四說六點前要到,幫忙搬水果,還有備早餐,況且新機車(10/8)剛牽到順道順順車,和老婆約好一大早出發。就和平常一般五點起床,只是不用自備早餐,穿暖些天還未全亮就出發。

到時也六點左右,結束也快九點,今日參與的就發國旗與發農產品及茶博紀念杯,看來人比預期的多,想來是選舉的日子快到的緣故吧!就今天所遇及過程,雖事後長官有集合說明,但就我所見所聞,也來檢討檢討。

一、國旗發放
剛發放時,有群民眾往我這兒靠也很擁躍,守規矩的有、想要佔便宜多拿的也有,本來一人一支的,就成了一把。
1、剛發時,手中抓著一把,拿不住,不少民眾圍來,國旗旗面摩擦大,抽不出來,民眾自己動手險些讓我整把掉。
2、看到不少手中沒有國旗的,有去問問,因為較後出發;對方應是有拿過,給其他人了。
3、有理由,如說「我拿一支回家給小孩」這我有另發。不拿的,也有不少人。
4、在置放國旗處站了一會兒,有不少群眾,約三組人來問還有沒有國旗?只是剩下是留給貴賓的。
5、不少晚到的沒有拿到,一直覺得沒拿到,又反應有人一個人拿了不少支,令其心裡不平衡。
6、發完後,有看到不少民眾手中抓著一把國旗,可能是這個發他拿、那個發他也拿吧。

二、農產品及紀念杯發放
1、農產品排隊一人一份,倒沒什麼問題。
2、紀念杯發放問題就不少;因為會有領取的條件,就是要除了現場發的國旗外,要有打扮或自備國旗相關物件;正常領取的不少,投機取巧的也不少。我在後面除了幫忙看,還對那些不知規則不準備又想要順手拿的人「往前、往前」的趕人。
(1)、有人說東西放在背包中,可以拿出來,只是排隊這麼長,天氣這麼熱,還等她拿出來?
(2)、有人穿著顏色不明顯但類似。
(3)、有人將發放的國旗取下放在身上。(這沒發)
(4)、發完,後面還有不少人,也只能揮揮手。

三、檢討
1、發放國旗前,應該不急著出動,先處理國旗,讓其各個獨立分別好拿好發。
2、國旗發放「一人一支」是嚴格還是寬鬆的?寬鬆「備用」可能就應該準備多些。
3、紀念杯發放時,應該要有人在排隊的人群中去告知並事先準備好檢查的物件,除了提醒群眾有無資格、也能減少領取時間、亦或是事後的抱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