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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20日 星期二

同性戀不戀。GOD對性別會說什麼話

首先,無極生太極,太極靈性,是中性的。幼小時對於男女沒有特別的感受、區別即是如此,因為原來是中性的。

其次,太極生兩儀,有了陰陽。以人的身體而言就是男女,男女是名詞。就兩者(註1)。分了男女後每個人都要對此身體熟悉及適應,而靈性在男生身體,表示這是自己的選擇,意欲想要扮演男性的角色。靈性即在女生身體,同樣是靈性自己的選擇,意欲想要扮演女性的角色。

再來,男女名詞之前就要有形容詞,形容要成為什麼樣的人,也就是扮演什麼樣的角色會有不一樣的形容詞,雄壯的、威武的、剛強的、柔弱的、溫柔的、性感的、…。形容詞的詞語有千萬億兆個,若加上重覆性更是數不勝數,選擇自己想要的形容詞,還有別人看到時是怎樣的一個形容詞,就不是容易的事了。只是,當一個男生選了一個陰柔性的選項時,周遭就有了對抗的、混淆的聲音出現,舉例如下
1、陽剛性的男生怕用這種方式比不上陰柔性的男生對女生有吸引力,故以人身攻擊、言語霸凌之讓陰柔性的男性自卑、對自己身為男生有疑慮。
2、陽剛性的男生鼓勵他成為女性,如此可以減少一個競爭的對手,這時自己是男生還是女生,陰柔性的男生自己就混淆了。
3、陰柔性的女生對陰柔性的男生同時具陰柔之性,與陰女常相處且受到陽男排斥,這也容易導致形容詞影響了名詞而喧賓奪主,混淆了名詞而被形容詞替代。
上帝若與之對話,會如何?
扮演好自己的陰柔性就好、陰柔性的男生不就是個溫文儒雅的男生

反之,女生亦是相同

當一個女生選了一個剛性的選項時,就有了對抗的、混淆的人員出現,舉例如下
1、陰柔性的女生怕用這種方式比不上陽剛性的女生對男生有吸引力,故以人身攻擊、言語霸凌之讓陽剛性的女性自卑、對自己身為女生有疑慮。
2、陰柔性的女生鼓勵他成為男性,如此可以減少一個競爭的對手,是女生還是男生,陽剛性的女生自己就混淆了。
3、陽剛性的男生對陽剛性的女生同時具陽剛之性,陽男不喜歡女生帶有陽剛與之競爭,這也容易導致形容詞影響了名詞而喧賓奪主,混淆了名詞而被形容詞替代。
上帝若與之對話,會如何?
扮演好自己的陽剛性就好、陽剛性的女生不就是個果敢自信的女生

========
上述只是列舉想法,我會談到如此的想法,就要回想到過往的歷程與經驗

話說,我小時候亦是如此。其實,接受男生女生容易,就兩者而已。只是對於不管男生或女生的身體及生理狀況、…等,會困擾好奇。直到國中時期形容詞選定為「文武兼備」為主後,也才能漸漸扮演好角色。
與自己原來預期的奇怪形容詞也不少,直接真正面對面聽到的是某一日父親的一位到日本發展的好友來家中作客時對我談到的,「漂亮」一詞,這原是對女生的用詞,我也沒有奇怪的解讀,就認為是「五官端正」。
記得曾有二次男生奇怪的對待,應該是性別認同問題,簡記於後,欲知詳請再口述。
(1)大二游泳課管理員之事。
(2)大學斗六公車回家所遇。

最後,認不認同其他的性別,這不是我要關注的,因為成就自己所要成為的形容詞,自己或許花一生的精力時間都難達到了,還管他人。
若真的要我表態,那就只能如之前在「同性議題」所述
「自己買了想要買的東西,開封使用過後卻不滿意,堅持要換貨退貨!只是,找不到老板,卻要其他顧客背書。」這…我不當保人的。

結論:形容詞選好,讓名詞充分發揮,如此而已

註1:其他身體的性別陰陽同體,最初是沒有的。後來會有,我思考過也沒有疑慮,有疑慮的就該自行思考一下源由。

2021年2月1日 星期一

回應桃園一姐的分享

桃園一姐寄了這個檔給我看,摘要兩點
1、同性戀價值觀
2、萊猪議題
在影片後方回應一下!


 一、同性戀價值觀
這議題在開始有時,我就寫很多了,也在Youtube上和其他人論戰過,最後對方都無下文回應!
在這,再整理一下
1、首先,要知道並認同人是有「靈性」「靈魂」的!
不認同的,多去參拜觀禮一些死屍、或是看看戰爭紀錄片「安妮的集中營」中搬運屍體的過程。比較生人活人與過世者的狀況,就可以知道。這是前提。也是這些人所謂的「天生的」如何如何言論?
2、其次,靈性,是中性的。就如各國有些戲劇,布袋戲、皮影戲、手偶、…等。這些「控制者」沒有分男女,而是有形的物體成形後有分別。
3、人身有男女,決定身體生理的男女是靈性靈魂在出生前就決定的,就如同買東西一般,因為「有需求才有供給」且賣方在這最初必定是「有求必應」的。想要的角色如何?要如何扮演?要學習什麼?有什麼環境?…等。
4、買了不滿意,想要退貨,要找到店主。其他的人都是顧客,不用找其他的顧客來背書認證,這根本沒有用。
5、說「天生的」就是欺騙的一種說法。因為,沒有錄影、沒有相片。
「我原來買的是那個,祂卻給我這個」,意思是「不對,是祂的不對。」也就是在一開始即怪罪對方他人。說穿了是不認同自己。
6、再來,「德」(錢)的多少決定可以買什麼?它是有不同的。例:佛祖可以自由幻化男女萬物,其他的人就要受到限制了。沒錢買女身,卻硬要說祂不賣、賣錯,那就是奧客了,反之亦同。

暫時先談到這吧!

二、萊豬議題
我,吃素二十多年,這本不關我的事。
硬要說,
讓我來評論談話的內容,觀點如下
1、不知感恩。對師長的關愛無感。
2、受而不施。「不」把愛傳下去。
3、大私無公。為自己少想到他人。





此影片的下方有我的「回應」,可以參考看看!



2018年12月16日 星期日

同性戀的隱憂

天性是中性本來就沒有男女,然而,出生後是男、是女?不重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是重點;生為男生,就扮演好男生的角色,生為女生,就扮演好女生的角色。厭女身變為男身、厭男身變為女身,真的有解決了問題了嗎?但,這是個人的看法。

社會上有很多人的看法並不同,例:
1、同性戀是天生的。在「家庭問題之00再談同性戀」或「家庭問題之00同性戀解析」已談論過。
2、同性戀只是靈魂在錯的身體裡。在「00宣導同性戀VS我的想法(二)」也討論過。
3、以名詞來看,同性可以當伴侶、可以當配偶,就是無法當夫妻;找人陪伴誰都可以即使寵物亦可,只要兩個就可以配成一對成為偶數,但夫妻一公一母、一雄一雌、一陰一陽、一男一女……。就是無法「同性」。
很多人從法律觀點來看,從自然觀點來看,其實亦是如此,但仍各說各的理。

不妨,現在從歷史的角度來看:
現在民主國家的人民,個個都像皇帝,而皇帝的後宮娘娘、婢女、太監、宦官也是全國人民之中的一員,「後宮娘娘」在現今戲劇常出現,就不再綴述。而太監、宦官,我們就稍加談談,若要詳解可自行查閱資料;在中國,商朝時的甲骨文中曾出現「閹」字,其義與閹字相通,可見當時已有將人閹割;但未見有將他們作宮庭內侍的記述。(維基:宦官)

1、宦官是古代被閹割後在宮廷中為皇室服務的男性。(維基:宦官)
2、太監是中國古代官名,文言文書寫時亦可寫作大監。最早出現於北魏,為女官稱號。(維基:太監)

清朝時,宦官統稱為太監,太監一詞才完全與宦官同義。

試想,古代的後宮娘娘、婢女、太監、宦官,除了自己的本分工作外,在所處優渥的物質環境之下,無形的七情六欲又該如何處理?寂寞時該如何?孤單時該如何?談得來的、談不來的;煩心的、心煩的;大事、小事;種種心情的壓抑、什麼是開心?快樂?伴侶的決定?

咦!同性戀找伴侶,不就是如此一般嗎!
不怕給伴,只怕搗亂。

每個朝代的興盛與衰敗,也可從中看出所以然。若是不能安分守己,歷史給的教訓是:「該改朝換代的時候到了。」

註:若以佛家輪迴觀來說,這同性戀的前世也和這些身分有相關吧!

2018年12月15日 星期六

家庭問題之00宣導同性戀VS我的想法(二)

宣導06:要有尊重的行為
我的想法:尊重本是應該,尊重是人的品德,訂定法律就能受人尊重敬重,好像說不通。

宣導07:以多數不尊重少數是霸凌
我的想法:尊重本是應該,尊重是人的品德,訂定法律就能受人尊重敬重,好像說不通。再者,霸凌是多數人主動並故意對少數人欺侮且引以為樂,打壓弱者是為了滿足自卑心,以早期布袋戲的黑白郎君常說的話:「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它代表的是較小的範圍,也就是「不尊重」包含「霸凌」,「霸凌」是「不尊重」的一部分。所以,「不尊重」並不等於「霸凌」
表面的尊重不代表認同,但被人認同就會得到真正的尊重。要求表面的尊重,倒不如求認同。要讓他人「認同」?不是對嗆、強迫、威脅、強制力、…等。現今最流行的動漫常常提到並詮釋得為大眾接受,可以參考看看,例:航海王、火影忍者、我的英雄學院、…等。早期的有第一神拳。

宣導08:異性有婚姻為何同性不能有婚姻
我的想法:婚姻的連結在沒有法律之前,就是為了免除紛爭及傳宗接代;
「免除紛爭」姓名貼貼上,這是我的,管你貼在那裡對象是誰,這是在通告天下此有歸屬,如此而己。明知有人的,你卻拿了,就是偷。
「傳宗接代」我家的東西自己生產自己做,若沒法自己生產自己做但還要有東西就是買賣,出問題時說是東西不好,不是自己做的,不要藉口一堆就好。

宣導09:同性戀只是靈魂在錯的身體裡
我的想法:我感覺這樣的闡述,性別就成了:「自己買了想要買的東西,開封使用過後卻不滿意,堅持要換貨退貨!只是,找不到老板,卻要其他顧客背書。」這…我不當保人的。

宣導10:同性教育不會因為學校教你同性教育或同性的想法,你就變成同性戀。就如同,我說你是豬,你會變成豬嗎?
我的想法:這是「有形」與「無形」的差別。這有形的物體,有人一直說我是豬,人本來就不會變成豬,除非是另有所指,指的是無形辱罵的涵意;或是用強權勢力危及生命而令人屈服臣服,例:指鹿為馬。
因為同性戀是有形的生理表徵無法辨識的,所以,他是無形的,這無形的指導或教育,常常的灌輸就會如同洗腦(註)或思想控制;文革、文化改造洗腦、意識形態洗腦、連歌曲都有洗神曲了、…。這些不都是以外力讓自己有所懷疑,如「三人市虎」般的方式。
以性向來說若不是非黑即白的立場,常有灰色地帶的人,就容易為他人所引導。就如同,看星座、看命理,俗云:「像不像,三分樣。」人說三分樣,自己認了八、九分像,就是因為在無助、困惑、迷茫、迷惘時最容易被人牽著走。
註:「洗腦」:或思想控制,透過系統性方法,有意圖地向別人灌輸思想,來符合操縱者的意願,一連串的手法與過程,稱為洗腦。

2018年12月14日 星期五

家庭問題之宣導10:同性教育不會因為學校教你同性教育或同性的想法

宣導10:同性教育不會因為學校教你同性教育或同性的想法,你就變成同性戀。就如同,我說你是豬,你會變成豬嗎?

我的想法:
這是「有形」與「無形」的差別。這有形的物體,有人一直說我是豬,人本來就不會變成豬,除非是另有所指,指的是無形辱罵的涵意;或是用強權勢力危及生命而令人屈服臣服,例:指鹿為馬。

因為同性戀是有形的生理表徵無法辨識的,所以,他是無形的,這無形的指導或教育,常常的灌輸就會如同洗腦(註)或思想控制;文革、文化改造洗腦、意識形態洗腦、連歌曲都有洗神曲了、…。這些不都是以外力讓自己有所懷疑,如「三人市虎」般的方式。

以性向來說若不是非黑即白的立場,常有灰色地帶的人,就容易為他人所引導。就如同,看星座、看命理,俗云:「像不像,三分樣。」人說三分樣,自己認了八、九分像,就是因為在無助、困惑、迷茫、迷惘時最容易被人牽著走。

註:「洗腦」:或思想控制,透過系統性方法,有意圖地向別人灌輸思想,來符合操縱者的意願,一連串的手法與過程,稱為洗腦。

2018年12月13日 星期四

家庭問題之宣導09:同性戀只是魂靈在錯的身體裡

宣導09:同性戀只是靈魂在錯的身體裡
我的想法:
我感覺這樣的闡述,性別就成了:自己買了想要買的東西,開封使用過後卻不滿意,堅持要換貨退貨!只是,找不到老板,卻要其他顧客背書。這…我不當保人的。

2018年12月12日 星期三

家庭問題之宣導08:異性有婚姻為何同性不能有婚姻

宣導08:異性有婚姻為何同性不能有婚姻
我的想法:
婚姻的連結在沒有法律之前,就是為了免除紛爭及傳宗接代;

「免除紛爭」姓名貼貼上,這是我的,管你貼在那裡對象是誰,這是在通告天下此有歸屬,如此而己。明知有人的,你卻拿了,就是偷。

「傳宗接代」我家的東西自己生產自己做,若沒法自己生產自己做但還要有東西就是買賣,出問題時說是東西不好,不是自己做的,不要藉口一堆就好。

2018年12月11日 星期二

家庭問題之宣導07:以多數不尊重少數是霸凌

宣導07:以多數不尊重少數是霸凌
我的想法:
尊重本是應該,尊重是人的品德,訂定法律就能受人尊重敬重,好像說不通。再者,霸凌是多數人主動並故意對少數人欺侮且引以為樂,打壓弱者是為了滿足自卑心,以早期布袋戲的黑白郎君常說的話:「別人的失敗就是我的快樂」。它代表的是較小的範圍,也就是「不尊重」包含「霸凌」,「霸凌」是「不尊重」的一部分。所以,「不尊重」並不等於「霸凌」

表面的尊重不代表認同,但被人認同就會得到真正的尊重。要求表面的尊重,倒不如求認同。要讓他人「認同」?不是對嗆、強迫、威脅、強制力、…等。現今最流行的動漫常常提到並詮釋得為大眾接受,可以參考看看,例:航海王、火影忍者、我的英雄學院、…等。早期的有第一神拳。

2018年12月10日 星期一

家庭問題之宣導06:要有尊重的行為

宣導06:要有尊重的行為
我的想法:
尊重本是應該,尊重是人的品德,訂定法律就能受人尊重敬重,好像說不通。

2018年12月9日 星期日

家庭問題之00宣導同性戀VS我的想法(一)

宣導01:同性戀是天生的
我的想法:它是兩者的關係不是個人特徵。因為自己是否同性要建立在另一個已知的性別基礎上,也就是,要有一個已經知道的性別為參考,才可以決定自己的性別。如此,這個決定就不是自己的決定,而是他人決定後之決定。
亦即同性戀(+,?)(-,?),要先知道「?」它的答案後才能決定自己的+,-。
性別若自己無決定權,那現在的決定是什麼?

宣導02:同性戀就是天生的
我的想法:也就是同性戀(+,+)(-,-),出生時就決定了。
註:(A,B)=(我的性向,對象性向)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男,以所有男性性別為試探對象,是男同性戀?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女(或變性為男),以所有男性性別為對象,是異性戀?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男(或變性為女),以所有女性性別為對象,是異性戀?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女,以所有女性性別為試探對象,是女同性戀?
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嗎?男性有(+,+)(+,-)?女性有(-,-)(-,+)?

宣導03:有同志相處40、50年,最終在送行時卻無法為他做什麼事?
我的想法:這是習俗,家人說好並允許沒有「禮儀社」會拒絕,處理後事就是有相關的儀式,家裡覺得沒有什麼要避諱「百無禁忌」就沒有什麼不可以,你要的只是爭取對方家人的同意並非全人類的同意!電視劇也有演過即使是自家人直系血親,也在死前不允許見面的,和法律無關。若為了爭取死後的「利益」,那40、50年的相處我不知道是為了什麼?

宣導04:人是平等的只要是人都享有人權應有同等的對待
我的想法:要求人權,是法律之內的人權,還是法律之外的人權?
法律內之人權,利用強制力更改要別人遵守、要別人認同。為自己?為別人?是人權?
法律外之人權,沒有人管你怎麼做,你做就對了。
為了互利謀福的事,看法律內的條文規定;
為了永續經營的事,看法律外的道德規範。

宣導05:歧視不是人應有的行為
我的想法:這種行為是不應該,歧視是人的病態,訂定法律就能讓人不歧視,好像說不通。


2018年12月8日 星期六

家庭問題之宣導05:歧視不是人應有的行為

宣導05:歧視不是人應有的行為

我的想法:
這種行為是不應該,歧視是人的病態,訂定法律就能讓人不歧視,好像說不通。

2018年12月7日 星期五

家庭問題之宣導04:人是平等的只要是人都享有人權應有同等的對待

宣導04:人是平等的只要是人都享有人權應有同等的對待

我的想法:
要求人權,是法律之內的人權,還是法律之外的人權?
法律內之人權,利用強制力更改要別人遵守、要別人認同。為自己?為別人?是人權?
法律外之人權,沒有人管你怎麼做,你做就對了。

為了互利謀福的事,看法律內的條文規定;
為了永續經營的事,看法律外的道德規範。

2018年12月6日 星期四

家庭問題之宣導03:有同志相處40、50年,最終?

宣導03:有同志相處40、50年,最終在送行時卻無法為他做什麼事?

我的想法:
這是習俗,家人說好並允許沒有「禮儀社」會拒絕,處理後事就是有相關的儀式,家裡覺得沒有什麼要避諱「百無禁忌」就沒有什麼不可以,你要的只是爭取對方家人的同意並非全人類的同意!電視劇也有演過即使是自家人直系血親,也在死前不允許見面的,和法律無關。若為了爭取死後的「利益」,那40、50年的相處我不知道是為了什麼?

2018年12月5日 星期三

家庭問題之宣導02:同性戀就是天生的

宣導02:同性戀就是天生的

我的想法:好吧,不影別人就好了,但
也就是同性戀(+,+)(-,-),出生時就決定了。
註:(A,B)=(我的性向,對象性向)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男,以所有男性性別為試探對象,是男同性戀?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女(或變性為男),以所有男性性別為對象,是異性戀?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男(或變性為女),以所有女性性別為對象,是異性戀?
若-出生時,生理性別為女,以所有女性性別為試探對象,是女同性戀?

不會影響到其他人嗎?男性有(+,+)(+,-)?女性有(-,-)(-,+)?

2018年12月4日 星期二

家庭問題之宣導01:同性戀是天生的

宣導01:同性戀是天生的

我的想法:
它是兩者的關係不是個人特徵。因為自己是否同性要建立在另一個已知的性別基礎上,也就是,要有一個已經知道的性別為參考,才可以決定自己的性別。如此,這個決定就不是自己的決定,而是他人決定後之決定。
亦即同性戀(+,?)(-,?),要先知道「?」它的答案後才能決定自己的+,-。

性別若自己無決定權,那現在的決定是什麼?

2018年12月3日 星期一

家庭問題之00同性戀解析

我們用表格的方式來解析同性戀的相關細節
生理表徵以男女表示,自我性向以+-表示,因為正負相吸,陰陽和合,以此為常。

最初延續
生理性向對象
男+女-
女-男+
原本簡簡單單的男女配對,男生找女生,女生找男生,男生不會找男生,女生不會找女生
因為心理的+-受到「外力」的影響,故有+變為-,-變為+。外力能使原本的「自我性向」受到改變的因素眾多,透過外在的影響而令內在改變,並認同。
★例:挫折無法排解、自信心無法建立;學習異性、習慣養成;環境驅使、減低壓力選擇;想法差異、迷失自我;誘引、欺騙;羨慕愛戀、否定自我;戀母戀父、成長問題;家庭問題多少、家庭功能有無;單親、多親;扭曲的習俗、善意被曲解;理所當然、強迫施壓;安全感的有無、求生本能適應;被忽略、不重視;被愛不足、需求太多;……等。或他人言語「娘娘腔」、「娘炮」、「Gay」、「大屁股」或「男人婆」等言語,

+變為-:簡單舉例,為「-」所吸引,羨慕「-」,否認自我的「+」。
-變為+:簡單舉例,為「+」所吸引,羨慕「+」,否認自我的「-」。

生理性向對象原因說明影響備註(以揣摩的狀況描述之)
男+女-最初延續(男+,女-)見★解決問題是重點
男-(跨性別)
若-太強影響男,
(男--)變性為
+女
男+-的影響(男-,男+)
即01同性戀
男+若只看外表則性複雜,或離異
(-女,男+)為外表異性戀
男--、男兩對配合(男-,男-)
陰柔性男同性戀
陪伴為主,
或(-女,男-)
若無共同話題或喜鬥心機易離異
女+男女、-+的配合(男-,女+)
互補性異性戀
若相處過程無法互補
則男-變為男+>> (男+,女+)
或男-變為+女>> (+女,女+)
或女+變為女->> (男-,女-)
或女+變為-男>> (男-,-男)
女-男女(男-,女-)
陰柔性異性戀
女-女無安全感>>(男-,女+)
或離異
男有責任感>>(男+,女-),
或離異
女+(跨性別)
若+太強影響女,
(女++)變性為
-男
男+男女的配合(女+,男+)
剛強性異性戀
男+男處於劣勢>>(女+,男-),
或離異
女有安全感>>(女-,男+)
或離異
男-男女,+-的配合(女+,男-)
互補性異性戀
若相處過程無法互補
則男-變為男+>>(女+,男+)
或男-變為+女>>(女+,+女)
或女+變為女->>(女-,男-)
或女+變為-男>>(-男,男-)
女++、女兩對配合(女+,女+)
陽剛性女同性戀
安全性不足,易因個性離異
(+男,女+)為保安異性戀
女-+-的配合(女+,女-)女-若只看外表則外遇多,或離異
(+男,女-)為外表異性戀
女-男+最初延續(女-,男+)見★解決問題是重點

簡單可以變為複雜,複雜可以更複雜。就如同
太極生兩儀(男、女),2×2=4
兩儀生四象(男+、男-、女+、女-),4×4=16,
四象生八卦[男+、男-、女+、女-、-男(++)、+男(+-)、-女(-+)、+女(--)],8×8=64

之後,可以再怎麼樣的變化呢?
天性是中性本來就沒有男女,然而,出生後是男、是女?不重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是重點;生為男生,就扮演好男生的角色,生為女生,就扮演好女生的角色。厭女身變為男身、厭男身變為女身,真的有解決了問題了嗎?

2018年12月2日 星期日

家庭問題之00再談同性戀

看到網路上澳洲總理陸克文與反同者的對話。他說「我不相信人於出生後才選擇性向」,這與我的想法相同,是出生前選擇的性向。https://www.youtube.com/watch?v=2eELo4QZQdA

所以就以這件事為起點,並用「異性相吸」的方式,來探討看看

「我不相信人於出生後才選擇性向」這句話的意思,是在出生前就想要自己出生為男生或出生為女生。因為選擇就只有兩種。生理性別就是男、女兩種。

生前的性向是男生,出生的生理性別卻是女生,這現象是奇怪的。我的希望不是我想要的,它應該無法成功的出生。不是自己的意向,被強迫就不是自己的選擇。人生如戲,我要的性別自己決定,不想要的,在出生前就可以停止了,不是嗎?但若真有這種狀況,那又該如何?是怎樣的情況?
首先,性向能力可自選,性向是陽(+),生理性別就應該是男生。性向是陰(-),生理性別就是女生。

我們用愛因斯坦「質能互換」的方式試著來說明,能量夠,或能量落在正確的位置上,當然可以。
1、假若生為男生的能量比生為女生的能量高,現在我的能量比生為男生的能量高,那男、女隨我選。相反來說,也是如此。男女出生的能量若相同,也是如此
2、要生為男恰好落在生男的區域,要生為女恰好落在生女的區域。
上兩句話能達成個人的意願,我們用外表男,性向+,+男表示,外表女,性向-,-女表示。在自由選擇的情況下,生理如願出生了自己的希望。

接下來是選擇愛戀的對象,在允許的所有範圍下來分析
1、+男,對象為+男:同性戀?否
2、+男,對象為-女:異性戀。
3、-女,對象為+男:異性戀。
4、-女,對象為-女:同性戀?否
在上方四種狀況下,應該沒有「同性戀」,而事實上卻有這種情況,也因此出生為男與出生為女所需的能量是不相同的,即有能量不足但可以出生的情況。

或是以個別的能量累積,在出生時,能量累積不在預定的區域內,就有如下情況:
1、假若生成男生的能量比生成女生的能量高,我的能量只夠生成女生,則要生成男生是無法的,若此時想要生理為男生,是無法如願的。在能量不足的情況下,就無法選擇自己要成為的角色,反之同理。
2、想生為男卻落在女的區域,想生為女卻落在男的區域

沒辦法如願者,我們用外表男,性向-,男-,外表女,性向+,女+表示表示。
異性(外表、性向不同皆是)相吸
01、男-,對象為+男:我要為女卻為男。是性向女追求對方,是追求對方的外表、性向?
02、男-,對象為男-:我要為女卻為男。是性向女追求對方的生理男?還是生理男追求對方性向女?
03、男-,對象為-女:我要為女卻為男。是因為羨慕對方而來追求對方的外表、性向?
04、男-,對象為女+:我要為女卻為男。還是性向女追求對方生理男?還是性向女羨慕對方生理女?
05、女+,對象為+男:我要為男卻為女。是因為羨慕對方而來追求對方的外表、性向?
06、女+,對象為男-:我要為男卻為女。是性向男羨慕對方的生理男?還是性向男追求對方性向女?
07、女+,對象為-女:我要為男卻為女。是性向男追求對方,是追求對方的外表、性向?
08、女+,對象為女+:我要為男卻為女。是性向男追求對方的生理女?還是生理女追求對方性向男?


上方的八種,03~06看似異性戀,但仍有二分之一影響了原本意向的男女,01、02、07、08,看似同性戀,也有二分之一影響了原本意向的男女。

在論述上面的過程中,也確立「同性戀不是天生的」這個想法;它是兩者關係不是個人特徵。因為自己是否同性要建立在另一個已知的性別基礎上,也就是,要有一個已經知道的性別為參考,才可以決定自己的性別。如此,這個決定就不是自己的決定,而是他人的決定後之決定。亦即同性戀(+,?)(-,?),要先知道「?」它的答案後才能決定我要的是+,還是-。

以上,教育自己子女之分析,天性是中性本來就沒有男女,

然而,出生後是男、是女?不重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才是重點;生為男生,就扮演好男生的角色,生為女生,就扮演好女生的角色。厭女身、厭男身,只是造成自己的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