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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7月8日 星期五

銀行的結清與不動產的轉移

繼承人申請繼承存款,銀行結清資料

☝應附證明文件:

一、 被繼承人的存摺或存單。

二、被繼承人的死亡證明書除戶之個人戶籍謄本1份。(戶政所)

三、填繼承的申請書

四、國稅局核發之遺產稅完稅或免稅證明書。(國稅局)
(一)、繼承存款金額在新臺幣20 萬元以下者免附,這金額以下不用附這證明書,有些行員還不知道,這...我也無話可說
(二)、申請「免稅證明」要不少時間,要事先申請!

五、 可確認為全體合法繼承人之原始全戶戶籍謄本1份。 (戶政所)
(一)、可以網路上用「自然人」申請,臨櫃要規費的,一份一份的不少錢的!這申請費用雖小,規費也讓公家機關賺一筆了!
(二)、若全都自己動手、影印了,那要這些行員作什麼?

六、全體繼承人親持本人身分證、印章。(全部都到…哈!除非獨子、獨女吧!不然要請代書?又是一項金額的付出,多人?那就來個文件寫不完,複雜的委託吧!)

✌委任委託他人代辦。

繼承人因故無法親自辦理可,除應備上列證件外,並須檢附:

 居住國內者:

一、 委任者資料(無法到場、出席者)

(一)、寫繼承者委任之申請書
(二)、寫委任書(委託書)(所蓋印鑑與戶政事務所之印鑑證明相符)。
※委任書格式請洽各金融機構(這...每個銀行的格式不同,我也是敗給他們了)
(三)、備身分證(正本)、印鑑章、印鑑證明(正本)

二、受委任人(到場辦理者)

(一)、上述的文件
(二)、自己的身分證印章
(三)、若是繼承者的其中一員,不用印鑑證明

旅居國外者:(這我沒用到,網路上看到的)

一、 由當地我國駐外機構簽署或經行政院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 間團體(如海峽交流基金會)驗證之授權(委任)書。

二、各委任人印章。

三、受委任人國民身分證及印章。


不動產,更麻煩,下次說

2022年6月17日 星期五

至國稅局申請「免稅證明」之送件

從6/8日線上申請後,請老婆跑國稅局詢問後,並收集需要遞送的文件,直到6/17日才讓文件順利送出。

這已收件了,讓大家知道一下相關訊息

到國稅局申請「免稅證明」所需文件及附件

1、申請表

2、戶政所:死亡證明、手抄本戶籍謄本

3、國稅局:財產清單表

4、地政所:土地的證明(房屋的沒用)

5、稅務局:房屋稅籍證明書

6、個人:繼承人身分證、繼承系統表

7、代表人選定表

★最後補了「手抄本戶籍謄本」。這要與「繼承人身分證」一起。否則是要申請各戶的現戶戶籍謄本

原本這辦事員還要看「台灣銀行」的戶口,說是有18%。
我就在想這辦事員有何資格看這資料,因為這在產財清單上就有了,並且在申辦時,我有申請財產清查。
況且,我們家的總資產並不落在需繳稅的1200萬以上,這辦事員還如此為難,實在想不通。
所以(6/17日)我就跟著一起過去送件想瞭解一下!


這天,6/17日,文件就送出了!



政府機關的彼此聯繫這麼薄弱?
都電腦連線了,紙本資料還需如此的煩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