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在抖音的短片上看到不少片段,訴說著在現在的法律之下被其他「非法之人」利用法律佔到便宜;也讓品性不端的知法者利用法律規則程序來詐騙。有些內容是那些日常生活事的平常行為而要被罰錢罰款…等。
法規頻率與人的相關性,有的是一人一生只會遇一次,有的人則會常常接觸到。常看到的是遺產稅、繼承權、房地產、…等。
在各種傳播媒介,例:Facebook、Instagram、X、等。有些知名的法律人,例:呂○遠先生,看來很好心的在教授平常人們一些常識。然,再想想,既為法律人,應知怎樣的律法較為完善,目前的法律有何缺點,條文該如何改進才是。
既有的法律存在著陷阱,知道後卻不修正,這是件很奇怪的事。
法律人不知嗎?
就如同寫程式軟體設計者的除錯(Debug)流程,執行後修正、修正後執行;看需求而增減、增減後實用性的測試;漸漸的就可以趨於完美,修改的幅度就會減少減小。
因此,修正法律讓它合時宜「檢討」是必須的且要讓它成為常規。
不去修正根本的錯誤,教人避免落入既有已成法律的陷阱之中;
反而在不合適的法律根源,教人某某條文會被有心人利用存在何種陷阱等等;
「教」不是這種餵人吃魚、不解根源、反覆洗腦、令人無知畏懼、避這躲那、…等如此訊息的傳達。
而是要讓人知道
1、現在的條文訂定有那些的缺失
2、較為正確的應該為何,如何才是有利於人民、較佳的、合適適當的
3、如何更正
如此,最後才能免除法律的「陷阱」,即使有了,也能更快速的發現並修正。
這才是真正的民主法律素養的培養指導與增進。
不是去參與或當個「國民法官」,就指望人民在民主法律上的素養變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