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段心機人人鄙,
環境潛化又下移,
莫說人心不古言,
自身已是土中泥!
-By Daring(2004/03/23)
2004年3月23日 星期二
2004年3月22日 星期一
2004年3月21日 星期日
臆測心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臆測心機--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
○假若選舉時過程是因為公投、槍殺的結果而獲得總統職位,那我們所選出來的總統是「心機」重的,那對付中國大陸會好過些!
○假若要破除選舉中「公投」的影響,那麼要趕快處理「公投」投票時的名冊,不然,這選總統的冊子與公投冊子相互比對,想要隱匿的支持者就被臆測知道投誰了!總統最好盡力保護這些人的生死,否則這些人的生死將會被冠上「白色恐怖」。而製造「白色恐怖」者就是發起人了!
○假若要破除選舉中「槍殺」的影響,那麼要趕快找到凶手,不是當選後不再追究,那就是有「特赦」了。
○假若要破除選舉中「槍殺」的影響,那麼要趕快找到凶手,不然這「第一次」會引起「槍枝」管制失當,台灣要步入「美國」後塵,槍枝要隨身攜帶以保身了!
○假若要破除選舉中「槍殺」的影響,那麼要趕快找到凶手,不然就表示了「治安」惡化了,連總統都敢開槍了。
○假若要破除選舉中「槍殺」的影響,那麼不可以將提供破案的獎金訂這麼高,在失業率這麼高下,自殺率這麼高,有誰要奮勇當「人頭」那就不可而知了!
○假若要破除選舉中「槍殺」的影響,那麼要趕快找到凶手,不然在自己家園附近發生,支持率這麼高,卻沒有人不顧自身安全而「圍捕」凶手。這不就是代表國家的總統不是真的受歡迎了!
2004年3月20日 星期六
要槍殺人?的心機
要槍殺人?的心機
對於討厭的人,若真如此要槍殺他!最重要的會考慮什麼!
自己還想不想活?
若是,還想有活下來的機會
(1)那就不會找名人。只要,心夠狠埋良心,不怕報應,單以警方之力一定會有破不了的案!(不過,常有冥報)。
(2)若是與名人有關,後台又沒有「有力人士」(尹xx),這會因為社會力量而使其盡速破案(白xx)!害自己送命。
(3)不可有「第一次」(例:銀行搶案:李xx)會特別被「報導」誰會這麼笨!
所以自己想活而槍殺別人,太傻了!
若不是,我真的不想活了
(1)想和有仇的名人同歸於盡,那就一定要讓他死,至少一命換一命!
(2)至多說不定還有一線生機!因為名人的權力若很大有「特赦」權,還可以說他很「慈悲」不計較。
(3)不過這苟延殘喘了幾天還是要死,因為有人說這會讓「殺人」有正當理由!還是會死!
公投選舉合一
公投選舉合一
不為公平的選舉。因為未全盤的考慮到「投票」者的心理!
看了今日的選舉,感慨萬千:
一個支持綠色的人
他要選綠色的人選,也支持公投。選舉是為這種人而辦的!
他要選綠色的人選,但只是不認同公投。假若不投公投,雖然實際上投綠色的人,在場的人士圍觀下會認定他不是選綠色的人。所以某程度的這種人一定會被迫要投公投!(這種人很少吧!)
一個支持藍色的人
他要選藍色的人,也支持公投。猜想這些人會建議兩者不必合在一起吧!因為只要去公投,也會被認為是選綠色的人,不去公投又對自己的理想有阻礙。(這種人不少吧!)
他要選藍色的人,但不支公投。這種人是不會被干擾的!
其他支持者
總統投廢票者,及其他不投公投者,亦將被認為是投藍色的。
以心機來論,這選舉、公投的兩本薄子若相互比對,是否就可以概略知道誰投藍、誰投綠!這和不計名投票是否相違背呢,假若真有心「鬥爭」,這比對之後名冊的人都將是鬥爭的對象,若不是利用人們「害怕」的心理(綠色的人多吧),又何須隱藏這「白色恐怖」的方法於其中呢!
所以兩者合辦只是為一種選民辦的!
對其他的選民而言是一種挑戰,挑戰自己的心理,對自己看法的認同、對自己的勇氣的評分吧!
結論,這是對「中間選民」考驗的「強迫公投法」對!
心機與權謀的利害
心機與權謀的利害
用心機的人是為達目的不擇手斷的,權謀則是在「利害」之中選擇游移,兩者相較,誰贏誰輸呢!
「權謀」是為「參謀、幕僚」有權宜之計、進可攻退可守。就如下棋般,比的是智力、腦力,依循一定的邏輯,謹慎的推敲思考對方的棋步,誰所掌握的方向正確,就是成功者!
「心機」則就非一般人可以了解了!因為是只看目的不看過程、手段的,而若真要知道心機者的人理,只有「有心機」者、還有「靈修」者這兩種人才能真正的了解「心機」的吧!做一個有心機的人每天勾心鬥角、指鹿為馬要若無其事、說黑為白要正大光明。一般而言,有「心機」者是不能為人接受的,也不是每個人為了想要了解「有心機」者的心理,而讓自己成為「有心機」的人,而要防止為這些人欺騙、看透這些人的伎倆,只能以另一種方式來了解了!
那就是「靈修」、「修行」。
在這個世界中,無有欺騙,因為每個人都知道對方說話的真假;無有妄言,因為每個人都知道自己會遺留給自己的結果!
「迷」失
「迷」失
我不是任何東西、任何影星、任何偉人的「迷」,因為「迷」會讓人失去理智,看到一件東西會不顧一切的為其所吸引,不明就理的附和,而「迷」人的人事物固然散發出一股令人無法抗拒的力量,而若一般的被人迷者在無外物(例:藥物、…)、無外力(例:生命威脅、…)的控制之下而為其所「迷」,那不免要說聲「對不起自己」了!
每個人都喜好任何美好的事物、羨慕崇拜受歡迎的人、尊敬偉大的人物。但是,不會因為這些事物、人物所說的話就百分之一百的正確、聽從。因為,人們總是有靈性的,會思考、會判斷,一個依「情緒」而起伏的人,就如一顆炸彈般的危險,在受到情緒的控制之下,做什麼事就「總是」要後悔了!
訂閱:
文章 (A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