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15日 星期六

習俗(兩) 女權需要追求?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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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來談談,「稱呼親戚降一等」的問題。兩年前在網上常看到年輕女性談到對母親對此問題的打抱不平,而要平反、抗議父親而有了家庭革命、爭吵。 這也不是平反不平反的問題。風俗習慣的形成起初也許有好的立意,而其轉變是執行者無法廣為說明,且受惠者安於享受的後果。 只看表面現象的學習,常是蔚為風俗的起因。 ========== 結婚後,內人遇到我的家人親戚時,她不知怎麼稱呼? 我說:跟著我怎麼稱呼你就怎麼稱呼。 生了子女有了小朋友之後,內人稱呼我輩親戚突然「降一等」,我問她為何如此? 她說是在教小朋友如何稱呼,是身教。這時,我才明瞭,為何以前的人如此稱呼,在我心中的疑問也在此時得到解答(因為家母以往的稱呼就是「降一級」,然而,請教她時她亦不知所以然呢!) 所以,降一級的原因是何? 是女性看人家怎麼做就怎麼做?所學來?那就糟了 是男性看人家怎麼做就怎麼做?所要求?那也糟了 是長輩看人家怎麼做就怎麼做?所要求?得地位?受尊重?那更糟呀 ========== 這件事,起因是善意的,旁人不明究理、不明是非的學習才是「誤」的起因! 很多的疑問要獲得解答,是要常常問自己,並將自己原本認為對的事情執行出來,在適當的時機出現時,它就會得到答案,獲得解答。 ========== 最後,「理所當然」的事,有,但並不多。這就是現在人常說的「定義」。 定義,最常見的是在數學之中,它的特性是「簡單」「明確」,我們就是要利用這個簡單明確的特性,並依此特性訂定很多規則。因為將這些規則套用在所有這群體中的成員身上時,它可以發展出一個規律,並適用於所有族群,無一例外。

習俗(邀) 以前的人怎麼做,我就怎麼做,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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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對待其實是「不明究理」導致,行為的學習,有些人覺得「以往的人怎麼做,我就怎麼做」,這種人日子比較好過,心中沒有不平等之感,簡簡單單就照著做就好,不用花太多的心思,但她沒辦法「指導」並將最初的道理及原因傳承給後代。 然而,日子久了,有些人覺得這麼做是不對的,常有受委屈感,自己受委屈,別人也覺得不合理為她叫屈,有了想法,如何去尋找事情的起因?原因? 從書本看嗎?指導的方向是對是錯,除了透過作者的文筆傳達也參雜了他的想法,是讓人產生衝突爭執的,還是和諧平和的。 透過專家學者嗎?他們研究的方向、對象及要傳達的,也不免會有個人主觀及專業性的束縛。 其實,自己心中潛藏著答案。 風俗的起因通常不會是不好的,而是旁人不瞭解。旁人看到許多人做這種事時覺得感覺不錯,就跟著學,就像現在「排隊」人潮般。不只是實行者對其中的道理不瞭解,受惠者亦從中得到了好處;而受惠者不只享受在其中還更進一步要求對方一定要這樣做,導致最後成為「理所當然」 。 「原因」、「起因」喪失後,就出現了很多的「抱怨」「委屈」「痛苦」,而原本可以選擇「做」與「不做」的權利沒了、抉擇沒了,更是對起始產生了誤解。 下回再來舉例吧!

2020年8月14日 星期五

如此這般 05婆與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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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的演變從「大家庭」分解為「折衷家庭」再成為最小單位的「小家庭」,從這裡可以知道,人數愈多人口愈複雜的地方,問題就會愈多。 例: 1)小說:「紅樓夢」「明蘭傳」…等。 2)電視劇:「知否知否」、「娘道」…等。 婚姻的好壞在「折衷家庭」中,婆媳關係之間的影響因素佔了絕大部分,看看那些離婚的家庭,很多就是婆媳關係處得不好。能讓人「瞬間離婚」不再多加考慮的因素,就是「婆媳問題」。 發現問題,那就必須要去解決,解決方法為何? 解決「婆媳問題」最簡單的方式,就是隔離。「隔離」是方法之一,不是最佳的解法、正解,與解題者的對待關係亦大。 ===== 對於隔離的解答從下方台諺可知。 俗曰:「不孝媳婦三頓燒,有孝女兒半路搖」,對那些照顧三餐的辛苦媳婦來說,因為常接觸,作法與自己的方式不同,也就容易挑東撿西。而久久回來一次,見不到幾次面的女兒,還遠在半路的路途上時,就覺得她很孝順會回來看她。 所以從這得知,人們常會有「人在福中不知福」的迷失,常常對長時間陪伴在一起的人有偏見;雖然服務周到但意見很多,不常出現沒有什麼貢獻的人又特別的想念。 ===== 由上來看不無道理,而「隔離法」就是搬出去住,成為「小家庭」。否則,男人的角色,在婆媳之間,就像是「三明治」;無法處於中立之地,靠左也不是,靠右也不妥,最終落得離婚的下場。 男生,婚後的「婆媳」雖是旁觀者,但也受害最深,有機會再來談談自己經驗。( B1 ) 再者,觀察那些對媳婦態度不好的婆婆們,當她在為人媳婦時,婆婆也對她不好。真正的原因為何?只有她自己知道,我們看到的只是「又一個不良的循環」。 最後仍是 以絜矩之道自處,為美善之地準備。由吾變化,傳善於後,自身力行為模範,可謂後世之福。 =====再來一個反思===== 對於親人:「近的不知好,遠的想甲不知桌(叨)。」(台) 對於非血親 :「遠親不如近鄰」

2020年8月13日 星期四

如此這般 04母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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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早(8/13),看到「行政院會今通過38項關於調降成年年齡的相關修法草案,將成年年齡由20歲下修為18歲,修法也統一將男女可結婚年齡定為18歲、訂婚年齡為17歲,相關修法將包裹式送立院審議。」 之前想要寫個有序號的「如此這般」該可以改為「結婚先修班」了 回顧之前從媒體聽聞到的資訊,例:有年輕少女於路邊生產並將其丟棄於垃圾筒內、有將自己子女虐待棄養、有為了感情的事離婚、再婚而又遇人不淑、或為了新的戀情而消失不見、…等,造成的問題是「繼母相處」、「單親父親」、「隔代教養」、「孤兒」。在上述的種種情況之下,若是談到母親的恩情,這些子女的回應必多是「不以為然」! 那再追溯往前,看看上述這些為人母親的原生家庭是如何?大部分亦是如此;她對待自己子女的方式,就像她的父母親對待她一般。所以,這是一個「循環」。子女在成長過程的環境中每分每秒的刺激「耳濡目染」,有的不以為意;18歲未婚生子的母親,子女更在16歲也未婚生子,並視之為稀鬆平常;有的雖然自己非常不喜歡、排斥家中的對待狀況,但是自己卻走上了相同的路。不管是不以為意還是排斥,它「循環」。 家人遺傳的血親關係本是一種循環,而家庭環境更是一個容易養成「循環」的地方,所以要改變「不良的循環」,家族的後代必定要有非常強大之毅力、決心與覺悟。否則,問題只會愈來愈多,影響的不只是自己的家庭,也會造成社會問題。 所以,該如何呢? 個人以為 以絜矩之道自處,為美善之地準備。由吾變化,傳善於後,自身力行為模範,可謂後世之福。

如此這般 03家庭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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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國初年至八十年代,或許說是八十年代以前,夫妻配偶的配對方式應該算是不同的年代;大約在八十年代以後,古老的媒妁相親人數漸漸被取代,而媒妁也由原本的「只聽其名不見其人」的聽聞即決定另一半,改為可以約見面後再決定。現在則是先進行瞭解、相處後再決定。國中學校、高中校園的學生也由男女分班改為男女合班。原本全是單性的男校招收了女生,原本全是女生的學校也招收了少數的男生就讀。然而,看似男女可以更瞭解相處的更融洽的環境,結果並不是如此。為何? 這全是因為家庭教育的環境影響。 在學校教育中指導的再多,回到家庭之後家長的言行舉止、習慣、觀點、看法、說詞、影響力豈是毫無作用,平常我們的學生在學校從早上七點到下午五點,共有十個小時,應該有很大的影響力。但不妨觀察看看,就算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六點,學校生活佔了十二小時,學校對學生生活上的影響遠比不及家庭的影響,因為「家」給成員「生理」食的滿足,給成員「安全感」,及在家中的「隸屬感」讓家中的新成員,子女,在耳濡目染之下影響力自然如烙印般。「有其父必有其子」豈是空口無憑,當然,相反的「歹竹出好筍」也不是沒有,但有幾位會有如此決心與毅力的後代子女作出了改變。 再者,不少私立中學從國中或國小就有了住校的機制,它杜絕了家庭長輩們養成的不良習慣所造成的影響,但也阻絕了「血緣」中彼此影響最深的情感交流。 「家庭教育」影響甚巨。 上一代留傳了不少的習俗,家中成員若對這些習俗不清楚,只是照著做「理所當然」扭曲了原本的善意,而且是導致了負面心態的產生。「知與不知」的「行與不行」造成了不同的後果,雖說高中國文教材中有談到國父對知行的看法,撇開孫先生對知行的見解。讓我們來分析看看習俗上的知行在家庭中所造成的影響: 1、知者,行之。 知後,也可以正確的決定;好的做出、壞的決定不做,這兩者都是行,也確實能照著自己的意願,是最佳的狀態。自古至今,保留了幾戶如此的人家? 2、知者,不行。 知後,卻在環境中無法實行,壞的沒法拒絕,好的沒法力行,此時,是需要有毅力及長時間的自我警惕。內心要時常的思考著如何對此拒絕?如何對彼力行?並在時機成熟時落實。有了正確觀念並從我做起的想法,這是改變原生家庭「家庭教育功能失常」而成為「具家庭教育功能單位」的典範,但這長時間的作戰,豈不辛苦。而最終能貫徹完成的有多少位呢? 3、不知者,行之。 不知,卻行之,不管最初的立意如何,就「理所當然」的實行。這初善本意的盡失,就算做得再多再好也沒有意義。因為它原本在實行之後所要達成的「善回饋」成了「惡回應」。例:女權之爭取的權益中那些「被歧視的議題」,其一:重男輕女。倒不如,探究出最初的原意,再由有實行資格的角色決定是否要依循以往的方式來實施,如此才不會有「抱怨」、「惡」的產生。 4、不知者,不行。 不知,故然不去行,雖無「理所當然」的後果,但也無法落實「家庭教育」的功能。組成家庭無有功能,倒不如不組成。組成家庭後,無有教育的對象;自己全是受教者角色,無法成為施教者,也將無法體會家庭的意義。 「家庭」是社會最小的單位。也是最重要的單位。無法正確的善加運用它將是所有問題的起始,反之,也是社會和諧美好的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