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31日 星期五

交通如何改善之我觀(三)



先前有發表了
交通如何改善之我觀()---2002/03/26
交通如何改善之我觀()---2002/03/26
不過,於今日想起來,這都是「治標」的方式,而且無法得到真正的效果。
最近,因為要考試看了「禮記學記」一文,頗有感受!以自己的想法注釋它的內容,也蠻貼切。說真的,真正能改善的!也只有「教育」一途啊!如何說呢?待小弟徐徐道來

()()說到機車「安全帽」、轎車「安全帶」內容,實有修正必要!
先條列下方事項
一、交通事實的述敘
(1)
機車、轎車在行車時皆有安全速度。
(2)
交通事故多為「超速」、「酒駕」、「明知故犯」、
(3)
提醒安全設置不明顯。
(4)
長時間的載「安全帽」、繫「安全帶」是不舒服的。
(5)
有錢人對罰款的金額視為牛毛。


二、遵守規則的人
(1)
會在安全速度內。
(2)
較少有「肇事」者。
(3)
會載「安全帽」、繫「安全帶」

三、不遵守規則的人
(1)
不理會交通規則,為所欲為
(2)
多為「肇事」者
(3)
不一定會載「安全帽」、繫「安全帶」

上略述幾項來說明。可以明白的說,我們的交通規則是
「讓守規則的人受苦,藉此來讓不遵守的人受到行為的規範」
然而,這些訂定的規則(法律),卻無法讓不遵守的人懼怕達到守規矩的行為。

有人說:「不是怕自己撞禍,而是防止別人撞禍時危害到自己」

而這句話真是令人倍感疑問?為何不是去除禍害的「根源」,而是屈就自己受苦(載「安全帽」、繫「安全帶」)來防範他人的傷害。而真的在屈就自己「長時間」受苦的同時所受到的傷害,會比起還要加上需時時提心吊膽來防止自己無法掌握的「瞬間」傷害還要小嗎?到頭來,是「以小搏大」吧!

看看一些安全測試的影片
載「安全帽」、繫「安全帶」在高速的衝撞下可以發揮效用!
想想,除了在賽車之外,還有什麼情況下會發生這種「高速」衝撞的事呢?沒錯,就是那些不守規矩的人闖禍啊!既然是「不守規矩」哪還會在意所謂的「交通安全」呢?

可以預見,將來就是會訂定了愈來愈多的「規則」、「刑責」,而這些都將是束縛「守規則」的人。
這些不明源由來訂定「為虎作倀」、「畫地自限」、「作繭自縛」的為官者,真不知是「真為民、假為民」

真正要如何讓這些「不守規矩的人」能替人著想(守規矩的不都是如此嗎),只有重拾中國舊有「道德」的陶冶。一味的要經濟提昇而不有內涵的修養,最終將讓國人都沉於「好逸惡勞」「私利為先」,而國際化學英文、資訊化學電腦也將無法挽救啊!


2002年4月22日 星期一

版權問題之我思



近來,盜版猖獗,正版版權業者及著作人群起倡導反盜版運動。這不免讓我們對「版權」這問題,應作更深一層的思考。
現今世上,不管是任何的著作、創作、發明、發現,第一個發現的、起始的,總是會申請專利,為的是保障這發明人的生活,獎勵創作人的努力,明白的說,這是讓自己能有更多的「利益」。而在這兩個字的陰影之下,我們是否發現這被發現、發明事物的實際價值為其所貶低了呢?
總覺得「版權」這以利益為保障的方式,是否應改變呢?我總認為它並不是合理的,而是會挑起「對立」的根源之一,就如同現今的社會現象一般,大家為了爭奪金錢而對抗。
也許這網路的興起,就是告訴我們該改變的觀念的時候了,告訴我們真正要訂立的是「著作豁免權」。

若是每個人都有「回饋」的觀念,或許我們將「版權」改變如下:
1.沒有版權申請的問題。
2.著作人()有「著作豁免權」,若其它人因為聽了、使用了其發明、創作而導致死亡,發明人有「豁免權」。
3.使用者依創作事物所帶給自己的功效、受益度依照自己的評估,自行作消費額度的給付。
4.回饋不只是有形的,無形的鼓勵、改進亦是「回饋」。

舉例來說:
1.我現在製作了一首歌,將其放於網路上、或散布給大眾。
2.製作者()有「豁免權」,當有人在心情不好時、或情緒高漲、或聽到此首歌後,導致情緒失控而死亡,製作者無需負責。
3.當有人聽到時,內心起了共鳴、心受到感動、有同感、心有戚戚焉,則可依自己的收入能力、心靈受益度、或是當時的感動狀況給予適當的給付轉帳,當然這首歌是屬於大家的,只是製作者()也要生活嘛!

這世上的一事一物,如張載西銘所言的「民胞物與」般。所發現、發明、創作…等,只是都是從存有的虛空中聚集生出(由無生有),這「第一人」只是組合、得到了這世上每個人都有份、既有的元素,或許我們可以稱為這第一人獲得了上天的恩典、或許這第一人創作所代表的是上帝的代言、或許這第一人的靈感是來自與大自然宇宙的契合來傳達神秘的訊息。
若全歸功於己,而全以「利益」為前提,沒有感恩、沒有適當及合適的交易,導致於對生活消費的奢侈,將是這二十一世紀「心靈世紀」所不能存活的。

2002年4月11日 星期四

福至心靈一書筆記心得


福至心靈
The Seven Spiritual Laws of Success
一、純潛能法則(統合法則)(P.2~P.23)
○人類的本質是純意識。à純意識=純潛能à是一切可能的和無限創造力。
○純意識之屬性:知識、無限的寧靜、完美的平衡、堅毅、簡樸和喜悅。
○本性是純潛能的一環。純潛能境地就是本我。
○本我的體驗(本我導引):我們內在指引點是「自己的靈性(spirit)」,而不是經驗的客體。
○本我導引ßà客體導引。(反面)
○客體導引:受情勢、環境、人群和事物…等之影響。及控制事物的強列需求。
恐懼à渴求認同、控制事物、需外在力量…等。
○自我(Ego):客體存在自我才存在,例:總統、總裁、萬貫家財、頭銜、工作、金錢;一旦這些都消失,自我力量也跟著消失。
○本我:力量是永久的,其建立在本我的認知上。使人們靠近你,把你冀求的東西拉近你,吸引天時、地利、人和,以幫助你實現願望。
這使你樂於與人親近,人們也樂於和你親近。力量來自彼此的牽繫出於真愛的牽繫。
如何進入此境地:
1.靜默。
2.冥想。
3.不評斷。
à超越內在對話的亂流
應用:
不語深思、觀察融入萬物、不斷是非善惡

2002年4月4日 星期四

學而第一之11新釋



學而第一    11
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於父之道,可謂孝矣!」

原釋:
孔子說:「當父親在世時,做兒子的不能自專,只看他的志向,父親死後,該看他的行為。在守喪三年內,能不改他父親生前所為,可說是孝了。」
(資料來源:新譯 四書讀本  三民書局)
不合理思考:
若父親生前為盜為惡,一個真正孝子在守喪三年間要摒棄自己的良知而去追隨父親的為盜為惡嗎?

反覆思考後,上天加靈所得到的心得感想:
孔子說:「身為父親者,能讓子女(3)觀察到父親(2)的理念志向,過世後,也能讓子女(3)深思父親(2)的一言一行,若讓子女(3)能達三年遵循父(2)之道,那身為父親(2)的自己也就是對自己的父親(1)盡到孝了。」

父親
(1)
à
自己
(2)
à
子女
(3)


2002年3月27日 星期三

家庭中什麼心態要不得?



年少時,我年紀小什麼事都不懂,大家要原諒我。
青少年時,我在狂飆期,心情不穩,大家要體諒我。
工作時,我賺錢供給,是經濟支柱,大家要禮讓我。
老年時,我年歲已老,動作思想都不行了,大家要敬重我。

這種種以別人之慈悲心,來要求別人配合我、受我控制之人。
他只能孤獨一生。


2002年3月26日 星期二

交通如何改善之我觀(二)!?



總覺得「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不甚用心,為何如此說呢?
政府官員方面:
只知「執行」,效率改善的問題?結果有無成效的問題?執行後檢討問題的重思改進?大家都已成固定的模式,不僅在民意代表質問時「推諉」、「藉口」、「反駁」、「睜眼說瞎話」、有時還要讓別人「改變」以配合自己,有時還「以身試法」。或許那些男士在服兵役時都忘記了,自己所接受領導或領導別人時的感受:「領導」最重要的準則是要「以身作則」啊!(不過,這種感受不是只有服兵役者才會知道的)
今日已不是只知「享位高權重之利」、「空有名號」而已吧!若感受不到「名不附實」所受良心遣責的痛苦;或若因「不稱職」或「不知方向」而「盲從」。這實行者的「作為」在「落實」後所得到的影響是「甚大」的啊!莫要說無有報應,影響是在後代子孫身上矣!

民意代表方面:
質詢時,只知找出問題?針對問題給與行政人員難看?而到底要如何解決問題呢?找出問題固然重要,不解決問題,不是更讓人痛苦嗎?而解決的方式果真是為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幸福」來著想呢?言論是否代表著「人民」呢?
最重要的,人民希望的方式是否可以有草案建議呢?不是空口說話、吵架、罵人、挑撥、對立…,假若只是如此,這每個人都會啊!這些人的存在,只能說是「多餘」。所以,「改善草案」的建議應是「民意代表」最、最、最基本的作為吧!若真有「草案建議」有多少是真正「為民著想」呢?

總歸如下:
「不用心、空領薪,難道錢財矇蔽心;人言之、亦云之,空口白話必回音;
已身立、言起行,在職為民非為利;理分析、莫盲從,終為子孫建大同。」

若只是上述批評,不免落入自身矛盾,故在此做一「建議草案」簡述:
之前有提到「交通如何改善之我觀」的看法,對「治本」的方法有大略提出,回應的「疑問」應是「非常、非常」的大!如「照相裝置的價錢?」、「是否人民反彈?」、「與民爭利?」…等。
這只能說…「政府官員」、「民意代表」不甚用心!在位者若有用心、法輪必轉啊!
依前一篇文章的內容,以所提順序再「略加」說明之!
「治本」?我的看法有:
1.「交通秩序」是為全民安全而定訂的,應以「安全」為主要考量。而不是為國家財庫的聚財而設計的。(這是「本」不用再加闡述吧!)
2.開車這麼久,什麼時候駕駛人會開慢呢?…(「政府」、「立法」人員自己想看看吧!)
3.由上述一點,認為:
(1)政府應為人民安全廣設「照相裝置」,而每台車內必有「探測器」、「測速器」且應該是每位駕車族必備的設備,並應列為安檢的項目之一。(問題出現?照相裝置太貴,如何解決?)
若不解決,之後的(2)…。(3)…。(4)…。(5)…。的說法,知道很好,在這一項卡住了,就無法得到效果了!

想想,有無解決方法,等了快「二年」,似乎沒有人在這問題上真正的來「解決問題」!明知可以為之而不思、不為,在位者、為人民代表者,該好好自我檢討!別再檢討別人了吧!

假設這是已經決定,且是要實施的方向,那就提出應有多面的資料收集:
個人粗淺見解如下,以供參考、或可以引起新的思維方式、產生更多的真正解決之道。
「照相裝置太貴,解決方法」
(1)照相方法是有發射、有接收。
(2)政府公布照相的發射頻率,固定數種(例:五種、或可以在一範圍內以提供「升級」)頻率,這範圍頻率為「政府照相用」。公布告知民眾!以「政府研究單位」(不知它們都在做什麼研究)來研發這「專有的」機種!研發製造,若便宜即可大量生產「照相裝置」,若真的太貴,怕有人偷那就將這種「專門照超速」的照相機列為同「槍械管制」般的物品。反正,私自持有者必違法、必高罰金。
並要讓「偷竊者」偷這東西有「得不償失」的方式,就是「這東西不貴,偷了不划算」,就算它很貴,偷了,也無法轉售,因為偷它亦會讓這「鼠輩」與其他人民對立,讓「一般人民」一同對抗!在此之下,還可以讓人民有福利,見(3)
(3)公布的發射頻率就是讓民間去競爭研發「接受器」,讓廠商有利益,降低接受器的售價讓一般民眾可以買得起。如此全民皆有「利益」。
(真正好的廠商,還可以進一步研發,推動政府「安全」方面思考不到的地方,如電腦軟體般的「升級」方式,讓政府。配合未來多變的社會模式)
(「鼠輩」偷了照相裝置,會讓人以為「這家」民間所製造的廠牌「不好」而影響了「生意」)
除了真有人想要為「人民公敵」吧!


山有竹林  有容乃大  巧居二人


交通如何改善之我觀!?



在許許多多政府政策中,人們總是認為政府在榨取人們的錢財;例如在國營事業上的提高營業消售價格、稅收的多樣及稱為高額的稅收、罰款。然而,實施整個政策的過程,卻是讓人覺得:「這國家的政府,是比奸商更奸、更愛錢的團體,為民謀福利在哪裏、為人民設想的地方在哪裏?」
或許有人說這是無形的,但我卻要說:「雖是無形的,但是最後必定會有有形的成效、影響的。」
舉例來說,在交通法規中,從未戴「安全帽」罰500元的條款實施後,現在我們在街上,看到的是大部分的每個人都戴安全帽,很少人不戴的,這是政府為人民安全著想所做的一項政策,是值得喝采的;不過,實際的交通事件,卻多來自有「汽車」的階級,而對於「酒後駕車」、「高速飆車」…等,政府有政策對這些「錢多一點的人」來做好管理嗎?而不是讓「有錢」成為一種可為所欲為的特權。
如何在法律立案中,讓民眾感受到「車」的利用是為「便利」,而不是「特權」的表徵;所受的懲處並不是只對「中產階級」產生效用,而對「有錢人」的無關痛癢置身事外也能有所警愓的雙贏方式呢?
世上金錢的分配並不是均等的。要顧及全民的利益,必不能以「金錢」為主要考量;要改善目前狀況的作法在「金錢上」的打滾(罰金的提高)是無效的;而要杜絕這種種的混亂事件,「治標」的罰錢怎能令人心服。
「治本」?我的看法有:
1.「交通秩序」是為全民安全而定訂的,應以「安全」為主要考量。而不是為國家財庫的聚財而設計的。
2.開車這麼久,什麼時候駕駛人會開慢呢?只有在有「警察」、有「照相裝置」…等,這些地方慢下來,為了只是避免被罰,是「治標」法。因為人民總有應對方式來避罰,就是利用「測速器」來探測。
而這「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較勁,如何讓人民體會「照相裝置」的設置是因為此路段常發生事故而設立的呢?如何能讓百姓會因珍愛自己的性命而減慢速度呢?反而是為了「保護錢財」,這難道不是間接的教育人民價值觀的改變嗎?
3.由上述一點,認為:
(1)政府應為人民安全廣設「照相裝置」,而每台車內必有「探測器」、「測速器」且應該是每位駕車族必備的設備,並應列為安檢的項目之一。
(2)政府設立的「照相裝置」,測速器會告訴人民那裏危險,自行減速,達到告知駕車人安全及路人安全的保障。若不減速,更高的罰款都是應該的,因為這些犯規人是「明知故犯」。
(3)「測速器」應有告知現在時速(或是增加速度、超過xx速度)的功能,讓駕車者時時明白現在狀況,充分利用「耳聽八方」的警示。
(4)警力能多付出心力在打擊那些「明知故犯」或「真正不法」的人身上。
(5)這種作為是以人民安全為考量,不會讓人民有被設計的感覺。

不只是交通方面,其它的身為國家的政府官員們在做決策時,可真的有為人民考量嗎?還是只是為了自己的私利、權力、抑或是為了保護既得的利益而勾心鬥角?還望為了下一代能有更好的方式來解決「積息已久」的陋習。否則,未來將是…????????


山有竹林  有容乃大  巧居二人


2002年3月19日 星期二

(歌詞改編)一路上有你


一路上有你
曲:片山圭司 詞:林大仁 (2002/3/19)

妳知道嗎 我心裏都是妳 從見到妳的那一刻起
是天意吧 使妳我相隔兩地 考驗我們愛的真諦
妳相信嗎 這一生遇見妳 是我這輩子的福氣
是天意吧 讓我倆一起 擁抱相愛牽手相惜
也許輪迴裏 早已註定 絲絲紅線長繫著妳
一顆心在風雨裏飄來飄去 都是為
一路上有妳 長相伴長相依
就算過苦一點我也願意
一路上有妳 攜白首到斷息
此生今世我至情永不

2002年3月10日 星期日

何謂「自在」?



常有人認為「自在」是到郊外、在山上、在海邊、在大自然之下,遠離人們的社會,感受不受限制、不受壓力般的吹著海風、望著大地的心情;或是無拘無束,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沒有任何規則法律能夠約束,套句年輕人常用的一句話「只要我喜歡,有什麼不可以」,尤其是愈來愈講究「民主」的現代社會,如果我們大家都認為「自在」是如此,那這個現實世界必定大亂。
那麼「自在」是什麼意思呢?
首先,讓我們想想下列的幾個問題:
1.當我們去拜訪別人時,剛進到別人家的感覺。
2.有去過「廟裏」拜拜、或進過「教堂」…等地方嗎?感覺如何?
3.男孩子們或許可以想想入伍時的狀況。
上述我們「第一次」時、或初始時期、開始期間的狀況和之後熟悉環境後的心情是否相同?想想?

是的,對外在「有形」的行為來看,「自在」是對環境熟悉後,知道什麼該做,什麼不該做,知道行為舉止的分寸,怎麼樣是合宜的,怎麼樣是合禮的,雖然是有外在的約束、有法律、有規矩,但是對於處在此環境的這個人,他並不覺得是受到約束,因為他的所做所為都「適」於各處,也因此他感到「自在」。
還記得一個兩個畫家畫何謂「靜」的真義的故事。
甲畫家畫的是一幅山水畫;平靜的湖水、沈穩的山脈、…。讓人看了心中平靜。
乙畫家畫的是一幅瀑布畫;瀑布的水聲、風的吹彿、…。乍看之下並無靜的感覺,當看到樹枝上一隻小鳥在此環境下安詳的睡著的模樣。
不知您會認為那張畫才表達「靜」的真義呢?

有人認為宗教有許多的誡律;「十誡」、「五戒」…看到「佛教」中出家眾的「戒律」更是上百上千,有人就會質疑?如何遵守?如何記住?…等。事實上,我們一般人雖沒有什麼戒條,我們都是「自在」於某些外在的行為規範內;若以「心性」修養、修行的方式來考慮,或許上述的想法就能有一些解答。
而所謂的「自在佛」,我們也就可以稍稍了解,其在心境上「自在」的真諦了。

心得:心之自在規矩在,心悸衡量自在裁,若要心能自在行,觀心省行自在來。

2002年2月23日 星期六

專業自主之駕車喻



「專業自主」是對內而言,非對外來說。
換句話說,是在自己的專業領域內,操作、運用、整合、分析,加上外來的(向內)需求所形成並呈現出來的專業素養,而在呈現之前的所有過程是有專業自主的。
若是以「專業自主」為憑藉,對外來的質疑加以否定,這非專業自主的真意。
吾人以駕車為譬喻說明之。
視駕車是一門專業,它須要駕駛的技術、反應、熟練、及注意外界的來車,能達到「模範駕駛」,進而開班授課;當其個人在開車時,不會開車的人無法干涉、介入,這可說是專業自主。
若此人有一流之技術,卻喝酒駕車,讓其它人感受到生命威脅,當警察將其攔下車後,卻拿著「模範駕駛」的證件說不會對其他人有所危害,您相信嗎?
所以,個人認為「專業自主」是對內對己之要求,而非對外以求保障的護身符。


人生瑞士捲喻



從前從前、古早古早、很久很久以前、long time ago,有個名曰「靈魂」者,知道了瑞士捲這地方有出名的瑞士捲,祂想要自己也來動手做看看。不過,這瑞士捲非常的特殊,它每個地方的味道都不同且味道會立即消失,要完成它只有在一邊吃時立刻動手做,並一口接著一口,才可能將其完成。於是祂便想要品嘗品嘗這滋味,可惜這瑞士捲並無法一口氣全部吃下,只有切成細細的簿片,透過「細」的品嘗才能做出忠於原味的成品。
這「靈魂」在將瑞士捲切成細片後,便開始準備完成祂的作品。
那知,才剛完成一些些,就被旁邊烤土司的味道所影響,又看到做得精緻的蛋糕,聽到爆米花的聲音,忍不住的吃了幾口,瞬時覺得其他食品的味道異常美味,而在製做自己的瑞士捲時,無意中添加了這些成份。
這天,是瑞士捲完成的前一天,祂將瑞士捲最後一口吃下,獲得了瑞士捲的全部精華,而其味道是無法言喻的,比起之前所看、所聽、所嘗…;然而,祂回頭看著自己的成品,和預期的不同;樣子變的歪七扭八、味道變酸、烘烤的也不完全、還有…;祂懊悔著!懊惱著!…

曰:
欲嘗鮮,瑞士捲,奈何無法一口嚥。切薄片,豈看見,怎知自己在人間。
性本淨,本具足,至善只能片片嚐。忘初衷,來此方,白忙一場?非答案。
色聲香味觸法起,原味何能無酌量?反省思,修房樑,蓋棺論定回頭望。
天堂地獄,只在完成初衷之光亮!
生活體驗點點滴,初衷告知何鵠的,莫要怪罪歹命苦,來時安排是自己,
原有無量慈悲心,遇境不體上天意,自願受苦磨明鏡,何來怨天尤人心?
淡淡滋味細細品,酸甜苦辣多變化,猶如置身煉丹爐,成就一身金鋼身。

2002年1月5日 星期六

擬人化的比擬--找到我的新家?



主人每個禮拜將我打理的讓我美麗又整齊,也有內涵,今天主人花了一天的時間,讓我從電腦中列印出來,讓我美美的,還說要幫我生許多的兄弟姊妹,不過要他的好朋友才行,不然我們會受到虐待。
早上和主人到學校,讓我和他的好朋友見面時,他們都說我很漂亮,也都想要收我為女兒,主人說沒關係,只要是喜歡我的,都可以領養和我長得一模一樣的兄弟姊妹。
不過,當主人告訴我,他們班上的同學都要領養時,我好擔心,擔心那些不是真正喜歡我的新主人不要我了。主人的好朋友告訴我,不會的,我是個好寶寶,以後可以讓我出來亮相,教教他們的寶寶,讓我當他們寶寶的模範。
今天我的新主人考完試,將我丟在教室中,忘了帶我回家,我好傷心,為什麼是我?我要怎麼辦?不會將我丟到垃圾筒吧!都是我的主人不好,原本只是要讓我和喜歡我的人在一起的。嗚~~嗚!!!
咦!是誰!一個我在主人班上沒看過的人將我抱起來,看了看我,從他的眼中,我知道他是愛我的,我好高興,我找到了我的新家,一個真正愛我的人,和以後可以讓我出來亮相,讓我當他們寶寶模範的機會,我真的很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