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3日 星期一

目標與考試制度

五月是國中會考的時候,離今天約三個月的時間。會考102年試辦,103年第一屆,104年第二屆,…今年是第四屆,新制度的推行本來就有問題,但未能考慮完善,未來問題將會更大。

因為「目標」都不見了!要求的都將成「虛無飄渺」的空談!

會考的比序項目有「學生志願序」「就近入學」「扶助弱勢」「學生畢業資格」「均衡學習」「適性輔導建議」「多元學習表現」「會考表現」
而計分方式每個縣市不同,採計項目也不同,影響真的很大!雖然從目前新聞的報導中,我們只看到想要學習的學生們無法就讀自己的理想學校,但若不審慎,未來學校的管理也將面臨崩盤局面。

教育的艾瑞克森的理論談到國中生處於「自我認同」與「角色混淆」的時期,又馬西亞Marcia(1980)延續Erikson的理論,提出自我統合的兩種類型四種狀態:定向型(1成功類)、迷失型、未定型以及早閉型(3失敗類)。單從此來看,問問現在的國中生,真的已「定向」的有幾人?

以往學生以「聯考」為目標來學習先為學生們「定向」,雖不是自願的,但學校還能藉此規範學生行為舉止的合宜性、正當性。故對課業不好的同學,除了課業外仍能規範行為,故在表現態度、行為準則、處世待人等有了正面的指導及依循規範;

從103年起開始正式要有所轉換、改變了,想要不單獨只是重視「主科的課業」,其他的活動、行為、課程、學習態度,也要列在評量內。然而,評定的方式真的有建立嗎?能讀書的書本讀完後,努力的結果沒有成就。不會讀書的在校,找不到方向也沒有其他規範。

一群不讀書、沒有規範、沒有目標、學習沒有目的。然而,對行為一堆藉口
七年級:我在探索、
八年級:仍在探索、
九年級:依究探索,
家長給了意見後,學習不合意了怪罪父母、
老師給了建議後,學習不順利了又怪罪師長。
問自己?自己又不知目標,
以探索為理由每天玩樂,以制度為理由不為自己負責,以人本、民主為理由放縱行為。

在無道德自我規範之下,即使訂定法律條例(校規)來管理團體,不會有成效。而學校的管理需有默契,默契造成風氣。有好的風氣的學校才能持續留存,否則學校的不好風氣養成了學生們的不良習慣、沒有目標,沒有目標又心浮氣燥如脫韁野馬般又怎能受規範,不受規範的學生「無法無天」「為所欲為」,教育場所反倒是造就了一些危害社會的份子,豈不諷刺。

學生若沒有目標,規範方式應優先考慮。
學生若能有目標,規範也就只是種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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