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4日 星期三

53學校課程外的學習

2011/12/23日~2012/1/12日,因為學校老師請婚假,學校請我在這個期間代理導師,雖然,是短暫的代理,仍覺得該讓學生知道的事不能免除。故在原來的作息中,強力的要求了兩件事,其他的事仍是照舊,因為是原本我就不是該班導師,不宜變化過多:
第一:「午餐的統一開動」
常有人認為,我吃我的飯,盛完就吃,吃完再盛,這是我的權利,我餓啊!為什麼不能先吃?先吃又怎樣?我說「群居就是不可以這樣」。
每個人的食慾及食量有大有小各有不同,沒錯,但在團體生活中總不能只顧自己不顧他人。一起開動,是保證讓所有的人在第一次的盛飯中,每個人都能吃到飯,總不能有人動作快的吃完了三四碗,而卻有人卻連第一碗的食物都沒吃到而餓肚子。在每個人都有用到餐的前提下,再來談食量的個別差異,如此才有所謂的權利吧!再者,同一個班級的同學之間連這種替同學著想的心都沒有,那來的同學情?

第二:「起立立正敬禮」的要求
在俱足適當的環境條件之下,從中可以利用成員身分及立場的不同來訓練學生需要建立的行為。國小一二年級上課時,老師們大部分都會要求學生「起立、立正、敬禮」,因為學生年紀的增長及有些教師們覺得不需要,故常會省略這些動作。然而,這是學生學習時「應該」學到的行為,若是因為輕忽這短短的一分鐘而浪費了這千載難逢的學習機會,錯過了只有在學校上課的場合才能有的學習,則以後想要學習,也就不容易了。

在實施第二項的過程時,還發現了附帶的好處。學生們可以利用這個過程:收起下課放失的「心」、通知同學們放下那些瑣碎而煩心的事把心思放在課堂上、叫起趴在桌上暫時休息的同學起身、…等。全班同學為了共同的這一堂課用心學習。這不也是在喚醒學生們知道自己身為學生該有的本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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