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7日 星期日

交通規則的衝突!

早上回老家,騎腳踏車(鐵馬),這不是很快但是還蠻便利的工具!當然,比起在平地上走路要快多了!在途中「三角島」的地方,這叉路上,我與對面的來車都停了下來。後來,她有示意了一下就先開走了!這讓我想了下這個問題:

「該是車輛禮讓行人,還是行人禮讓車輛?」哈!

以法律為主,發生事情後,就會有依法判斷的標準。

題外話一下!我是看不起「法律」的人!這最終以「訟」為主的,一定會存在有偏頗的「法律人」,此等人恨不得「唯恐天下不亂」,因為如此,他們才有錢賺。否則,天下太平,大家不爭訟,他們如何謀生?大學篇「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無情者不得盡其辭。大畏民志,此謂知本。」在此等世界,這律師就無以其本業為生了!

所以,在這,不以法律為主,以「自然本理」為主!

時間、速度是有相關性的!速度快、時間短!速度慢、時間長!

在食衣住行,這「行」的交通上的方式,行人、牛馬車、腳踏車、機車、汽車、火車、高鐵、…等。這由慢而快。

就單單只有二者而言。快者讓慢者,這花費的時間長;慢者讓快者,花費的時間短!解決這個叉路的問題,就看主張的是什麼?
若是生活緊張的步調,那必然是慢者禮讓快者!
若是輕鬆愜意的生活,那必然是快者禮讓慢者!

而物件一多相遇了,解決的方式就更複雜。

鄉下的步調?安怡自行。這慢者遇到快者,不步步危機?

城市的步調?分秒必爭。這快者遇到慢者,不心急如焚?

談了這麼多的誰先誰後,倒不如以

禮讓

為主。以此為標的,在叉路上這如童話故事中獨木橋上的兩狗之爭還是兩羊之爭,後果可想而知,也知道此地人文文化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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