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

最近的一些議題反思

這世界真正是如何的運行
好處佔盡壞處躲  法律是為藉口妥
做到流汗嫌到唾  若非道德世早墮
吃虧就是便宜占  身合五常體自強
貪小便宜自立王  恐壞五德棺材躺
【宗教說】
有人說:佛菩薩是大愛,祂們才不會排斥那些同性的人在一起,他們也愛那些同性者。請問?同性者是把大家都當成佛菩薩了嗎?那佛菩薩說的話為什麼不聽?
有人說:同性者才是佛菩薩,祂們不會排斥那些同性的人在一起,他們愛那些同性者。請問?同性者把自己當佛菩薩了,可是佛菩薩會排斥異性者嗎?
【性平霸凌說】
以範圍的包容性大小而言,霸凌範圍是大於性平範圍的,性別平等和霸凌劃上等號是不正確的。就如同「瞎子摸象」一般,真正要去除的是「霸凌」的態度,而不是在性別平等上用工夫。所謂的「風行草偃」,若不是君子的德風令小人之心知愧低頭,而是暴政異法下的表面遵循私下違反。或許這將只是一時的風平浪靜。再對「角頭」等類似的電影大肆宣導,後果堪慮。
【稅收平等說】
大家都納稅,為什麼你可以有,我卻沒有。用這種方式來為自己爭權益,說得好似平等,但卻興起「花錢是老大」的風氣。
用這種方式說「平等」?出生家庭就不同了、背景就不同了、「有錢人」說的話比較大聲?
【自由說】
自由,是一個哲學中的概念,意即可以自我支配,憑藉意志而行動。
每個人都憑自己的想法來行事,那又何來「奧客」、又何來燒、殺、擄、掠、偷、拐、搶、騙?也因此許多說法是,要在不影響他人的前題下主張,例:法國大革命是「自由即有權做一切無害於他人的任何事情。」會影響他人者,就需要修正。
【民主說】
民主,是一種政治制度。孫中山認為「政就是眾人之事,治就是管理,管理眾人之事,就是政治。」獨裁專制,也是一種政治制度。人民之中弱肉強食,路多不平,獨裁者可以保障弱者、濟弱扶傾,又有何不好?獨裁專制,為己謀利,欺壓他人,貪污枉法,又何來好?
民主好?獨裁好?不是政治制度的關係。是社會及人心決定。
古之皇帝有好、有壞、有盛世、有衰敗、…。
今之共和有好、有壞、有盛世、有衰敗、…。
是社會及人心決定。
【人權說】
人權是所有人與生俱有之權利,它不分種族、性別、國籍、族裔、語言、宗教或任何其他身份地位。這裡談到兩者身分「對待的人」與「被對待的人」。
一、別人認為的人權
1、別人有人權,我有人權。
2、別人有人權,我無人權。
3、別人無人權,我有人權。
4、別人無人權,我無人權。
二、我認為的人權
1、我有人權,別人有人權。
2、我有人權,別人無人權。
3、我無人權,別人有人權。
4、我無人權,別人無人權。
而別人所認為的人權,與我認為的人權是相同的?是相反的?還是有衝突的?
男人可以,女人為何不行?女人可以,為何男人不行?大人可以,為何小孩不行?小孩可以,為何大人不行?老人可以,為何年輕人不行?年輕人可以,為何老人不行?年長對年幼可以,為何年幼對年長不行?男女女男可以,為何男男女女不行?一夫多妻可以,為何一妻多夫不行?
所以說「人與生俱來的權利」是什麼?爭,永遠爭不完。
不如說「人與生俱來的義務」是什麼?

2019年10月11日 星期五

禮儀社的心態

禮儀社的心態
經過了這次參與了喪葬的過程,也瞭解了禮儀社的運作方式。
以喪者的心態來說,上次已經談過
喪本哀戚家族泣,儀社輔助非全務。
完事未黯心於傷,損財禮失缺體悟。
就是因為哀傷,請他人來「幫忙」而不是全然的委拖處理而不參與、不瞭解。若是在完事之後的整個過程中,不曾在心中有感觸、感傷、感悟、。那死者就白死了,這個過程不僅是損失了錢財,失去了禮儀。最終,也只是成就了表面、形式、門面,與以往請人來「五子哭墓」並沒有什麼不同。
還好,這次在喪者這方,能得到完善、完美的心靈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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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喪禮過程而言,找禮儀社是重要的。這次在匆促之下,來了這家禮儀社,也算是機緣。
然,心態,是重要的。
心,更是重要。
10/9日與禮儀社結算後,在11/15日還有一次的晉塔儀式。
明年2020年,還需要有「對年」的禮拜。禮儀,還沒有結束…
在和禮儀社的對話過程中,我常接收到兩個字「心安」這句話。對方也不時的提醒「心安」「心安」最重要。今天(10/10),也提醒了一句「心安」。
這兩個字「心安」就可以讓禮儀社,荷包滿滿了!
為何?
禮儀社,它提供了不同地方的習俗、信仰、作法,當然也就各有不同、各有差異,
它好似負責任的給了喪家各種訊息,
「別人如此做,你要不要做,看你的心意」(你心安否?)
「提供訊息是他們職場的道德、服務」「會不會心安,則是你的決定」(你心安否?)
所以,每年有每年要處理的,每地、每方、每人有各自相信的區域,這要處理、那要處理、少這不行、少那不行。讓客戶心有不安之感,還要再繼續、還要再增加、還要這、還要那。
但,結論是:一個人過世了,就是他們生財的一個長遠客戶。
以此來綁架人們的心來盈利賺取錢財,終究也能生生不息,長長久久,生意興隆。

對沒有想法的人,將會如上受困阻
有想法的人,要,止於至善。





2019年10月9日 星期三

2019年10月4日 星期五

遺產處理想法

當初那房子是阿嬤的 她喜歡怎樣處置是她的權利 現在台北房子 我和小阿姨都各有1/3持份 如果小阿姨想賣、不想賣 我就都支持的 台北房子也可以整理一下 讓姜姜、竹竹有假日時 可以上台北渡個假 台北有很多展覽 也適合小朋友參訪、成長 現在小阿姨住台北房子 也是理所當然的
我媽媽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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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不錯的想法。
當然這和靜美及小朋友有大關係,我是他的先生,當然,我會將我的想法告訴他。決定想賣、不想賣的權利還是在她。
當然影響我想法的除了我的家庭、家族之外,還有觀察、耳聞等其他的因素,並不是我說的就是標準答案,
我的想法如下:
首先,就我家而言,約在2006年時我調查蒐集的族譜資料及紀錄中得知,以祖先從福建渡台來說算第一世的話,到我時目前已經是第九世了!從早期一位的來台,第二世2位,第三世5+2,第四世3+4+3+4+4+1+1,第五世…,各家族已經是枝葉茂盛各有所長,你問我往來的有誰?認識的有幾人?就各支族而言,到現在直接與我關連的上代第八世的有四個人,我這代第九世的在不計女生之下有2+3+2+3。在這10人中,也只有最後這三位親兄弟有往來,堂兄弟呢?說實在的,堂兄弟的子女,我連名字都不記得呢!那別的支族呢?常聽說的、常往來的、旺族的、或許還有稍稍瞭解知道,那些雖有家族親屬關係卻不常往來的,我想走在路上遇見了也都不認識成了陌生人!
上面談這麼多,因為,就遺產的問題,和相關的子孫是有關係的。
就談談我爸那一代吧!
我爸有四個兄弟,他是排行第四的,最小的:大伯務農、二伯任公務處長、三伯營商、我爸由軍而轉教職。祖父在我爸小時就過世,當我祖母也過世時,同樣面臨到遺產的問題,有土地、房屋、…等。他們四人可以決定的是上一代掙下來的、明確的。而上幾世、上幾代未曾處理的,要找到所有共有的人來,恐怕也無法處理了。
再來,在他們四人之中,我二伯家,家境較佳,他不贊成馬上要處理,大伯、三伯他們家境較為困難,決定要立即處理,我爸則沒有意見。不過,這不是多數人少數人的問題,因為只要有人不同意就無法進行後續。所以,這分產的時程一拖再拖,兄弟中有人抱怨、有人有急用、有人想對此產另有計畫,全都無法進行,不知過了幾年,一直到二伯因病昏迷、病危時,其他家族才再提出來要處理,而要處理時,大伯不在了、三伯也不在了,要找到大伯的二位兒子,二伯的三位兒子、三伯的二位兒子、及我爸。原本四人就可以完成,現在想要處理,則需要八個人的參與,資料的準備也需要更多,聯繫的過程也更為繁瑣。還好我爸是長輩,最後決定分產時,其他或許持有反對意見的晚輩沒有出聲,最終才能完成,也稍稍讓那些生活較為困頓的家庭有了改善生活品質的能量,重新出發!否則,等到我輩時,參與的人就將增加到十位,到時,若有人持反對意見,祖輩的遺產將仍是無法處理,再延續下去,先人努力遺留了那些產物也不知了,不只無法處理,最後有那些遺產不得而知,最後理所當然的「充公」。子孫們彼此之間的關係,雖不致於兵戎相見,但對彼此所產生的敵意反而增加,得不償失,不知這是否是祖先們的遺願?

寫這麼多,重點是
1、沒有立即處理,它就永遠無法處理了。
2、能參與處理的人以後可能不知、不認識、找不到人。最後的結果「充公」,這,祖先奮鬥努力了一生,最終的充公,反繳回了在他最困難時沒有幫助他的政府,反覺得諷刺。
3、結果是,後輩沒有人可以利用到先輩努力的餘財。
先寫到這


2019年10月2日 星期三

十月~十月二日岳母過世

早上老婆匆忙的來叫我起來,她很慌張的說媽媽沒有呼吸。
叫了救護車,警察也來了。急救後無生命跡象,六點四十分往生。
連絡了大姐,大姐說下午會來,並於四點於「名間殯儀館」和「原昌」禮儀社一同開治喪會議。
不再有病痛的磨難,也是解脫。


2019/10/1
這幾天靜美覺得媽媽吃不下,和我討論明天早上帶宮竹去看牙醫,下午帶媽媽到秀傳去看腸胃科醫生,想說用「插鼻胃管」的方式來威脅媽媽吃些東西。因為媽媽以前就說過不喜歡這種生活方式。

2019/10/2
早上原本在睡夢中,快六點半,忽然靜美匆匆忙忙的跑來,說媽媽沒有呼吸了,要我下樓看一下。她說昨天晚上才幫媽媽換過尿布還好好的,今天早上要檢查媽媽尿布時,就發現「好像」媽媽沒有呼吸了。
我急忙的下樓,摸了頸動脈沒有跳動,手放於鼻子上也不覺得有動靜,就叫靜美打119電話,她急忙的打了電話,對方的救護人員在線上要教CPR,只是媽媽瘦小的身軀一壓,不知肋骨會斷幾支,她不敢,電話的救護人員要我們先將媽媽放置在地上,我將媽媽抱放在地上,接著就要壓心臟部分,而此時,聽到救護車的聲音,我跑出去帶他們,並到二樓,讓兩位醫護人員接手,原本要用AED電擊,在電擊前他們有詢問到媽媽年齡及告知急救之後會有的狀況並預測,我們有告知媽媽生前的意願不喜歡插管及她有肝癌的病史,並決定不再做急救的動作。之後,兩位警察上樓來,亦詢問了媽媽年齡及死亡前有無疾病的狀況,登記了自然死亡,時間約為640分左右,警察便離開了。
靜美問了後續應有何動作,醫護人員說要到衛生所開立死亡證明,再來就是通知葬儀社,他們會來幫忙。
我要靜美問一下機構,我也打電話問了一下我媽有無認識的。請機構的人員介紹了禮儀社,約八點多,就有禮儀社來了,也決定要將媽媽的大體搬到名間殯儀館,並在那兒舉行儀式。
打電話通知大姐,大姐連絡,與姐夫下午會到,
連絡了二姐的女兒,讓二姐知道這件事,並將處理過程告知,
並開「治喪委員會議」及遺產、後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