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9月10日 星期二

20240910事先想好如何處理,才會便捷

 202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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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將南投殯儀館的館外館下載網頁依議員(1)等方式分類擴充並設定。
2、中午到工寮吃午餐,並拜訪居民29、34、36、60,通知事項(2)。
3、下午接續上午的工作處理。其實這不難,就是重覆的操作,在處理前想想怎麼樣較便捷,如此而已。



2024年9月8日 星期日

律師有公會?聯合會?

 


讀法律的,是以法律為基準
那…不符合法律的判定,且常常如此
這…不是對所有讀法律系畢業的法律人之褻瀆

國家立法,法律若不為依據
誰會相信律師說的
不相信律師所依據的法
不相信律師所闡述的話
不相信律師的立場正確
不相信律師做人的正義
不相信律師辯護的公理
如此明確的…砸了律師的飯碗,律師團體…卻不出聲,奇怪了

律師、行政執行官、司法事務官、法官、檢察官、書記官、法務助理、法務人員、法務部調查員…等。皆是律師出身。
是律師想換職業?是其包容心大呢?還是學長學弟制?資深資淺的分別?

不懂其靜默之意,難道往後不用以律法為依據了嗎?

可 #粒屎壞鍋粥 的道理,鄉野小民皆懂呀!


回應看出人民的水平



如題如圖文

看那些回應的留言,可以知道民眾的水平
發現執政黨不好,卻在第一時間指責在野黨的監督不周,沒有力量。

這不是本來如此嗎?
要是有力量,早成為執政的了還會在野

現在人民卻將自己選擇的錯誤
推給力量較小的在野,還不給予在野力量
在野者怎可能會憑空生出力量
原本「執政」>「在野」
力量「執政」🔲「在野+人民」
上方🔲空格中的三種選項(>=<)的決定者是在「人民」吧

#在野黨
#執政黨
#人民





2024年9月7日 星期六

談「國」與「家」

 國家 。「國家」
「國」「家」
談「國」與「家」

國家,組成的要素人民、領土、政府、主權
來談談上述的「人民」要素,實際上人民不能稱為國家要素,家庭才堪稱是。

話說家是國的基礎,為何不是人?
人民可以是國的基礎,但,人,各有所性,心性漂蕩,言行各有規矩標準,一樣米養百樣人,是以其說人為國的根基,此根基必不穩固。何況,人若沒有共同的想法理念,集合在一起也只是烏合之眾,難成為真正之國。
見那在國外搖旗吶喊說是為國家,但在不恰當的人事時地物做此事,難道不是給國家添亂。反觀,再者,若見同一人物在自己國家中卻是毫無國家觀念,違法作亂,犯紀不守綱常,貪圖私利危害同胞,如此之人怎堪稱為國之基礎?

國的最小單位是家,眾多的家組成了國,國的人員機關運作,是各家的託付。
故「沒有國那有家」是因為國保障了眾家、維護了眾家,眾家也願為國做出貢獻,眾志成城的力量也就大,這言論才會合理。
1981年張帝「國家」這首歌歌詞談到的前提是「守護家園的國」受到危難而發起的號召。
反之,若國沒有為眾家來著想,將國視為己家還排除其他家,那又如何來要談這句「沒有國那有家」,國只顧自身圖利不顧百姓維家之計又何來萬眾齊心之力?!


人的成家立業,「成家」「立業」。不管先成家還是先立業,這兩種都是對責任心的建立,開始對責任的負起。

立業,雖然是人與人間每個人有共同的想法理念來集合在一起成就事業。然而,以利為中心,難以成為國的基礎,也難有精神的傳承。

成家,是人的進階,是要對家庭成員有所付出,不單是考慮個人。它也蘊含了責任,須要考慮除了自己之外的其他人;長上、父母、妻子、子女、後人。能維持良好家庭的運作,經營良好的家庭,有這眾多家庭的責任心的集結,才能成為國之根本。
2009年這首「國家」由劉媛媛、成龍首先唱演,是為紀念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60周年所作的歌曲。表現對民富國強的期盼。




當國家有難,可以自動挺身而出者表面上看起來是單個人的付出犧牲,那個背後不是為了維護「家」而生出力量奮鬥、奮戰的;感受到安全保障的唇亡齒寒,施受中的恩賜回報,瞭解孤軍奮戰與合眾團結的力量差異,亦如司馬遷《報任少卿書》曾言:「人固有一死,或重於泰山,或輕於鴻毛,用之所. 趨異也。
而若國家臨危卻無人挺身,那必是國家如紂暴民般只知為己之享樂利己之策行,棄民家如敝屣致使人人自危,國亡之改朝換代也是必然。






2024年9月6日 星期五

1971年秋決看「廢死」問題

秋決 (刑責)是中國古代執行死刑一般在秋季。

百度百科:秋決  查詢
古代執行死刑一般是在秋冬季節,這與古人的自然神權觀念有關,即順應天意。春夏是萬物生長的季節,而秋冬是樹木凋零的季節,象徵肅殺。人的行為包括政治活動都要順應天時,否則要受到天神的懲罰。皇帝即是天的兒子,更要遵守天意,按照天時行事。處決犯人也是如此。


這是1971年的片子「秋決」,簡要略過,詳見原片內容。
主角 裴剛 原是個沒有責任感脾氣剛烈暴燥的男子,會有「殺人」如此行為必有其因。
其中有延續後代男女關係,我覺得這並不是重點。
 
契機在男子的改變,改變也不是一時的,而是真心的承認錯誤,並對其有了新的體悟。
這認知的起源是對「」的看重,亦即男子在成親結婚成家後,有了責任感
責任感就能設身處地的為人著想,能替獄卒著想、為妻女著想。

不死還不行,怕連累了大家

死,對大家都有好處
不死,則對大家有不好的影響
故在生與死能有所抉擇時, 該如何選擇?

而身為旁人的我而言,當這人能坦然的面對死亡時,對於此人的「死」與「生」就沒什麼一定要如何作為的想法了。
也就是當犯人有了下方的想法時,「死刑」也就沒有必要了。
死,他心甘情願。能還債。
生,他心有所愧。活受罪。

你的決定又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