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勇鬭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人與人的應對進退,是門大學問。和善與結仇,就引動著雙方的心境!
首先,勇,談到的不只是高壯、力氣大、勇氣、膽識,若只是外在外表的高大壯碩、強壯那就是對勇的誤解。精神層面的堅強、隱忍、判斷又可輕乎?
真正勇的意義是什麼?(註)又真的瞭解?
而這兒談到的勇會危及父母,那就是在表面上的爭強、爭勝、為面子、放不低身段、…。為了一時拉不下臉的不服輸而耍手段、結惡緣、有記恨、生疙瘩。導致心中無法安詳。
其次,狠者,無心之狼也!為了單一目的,用盡心機、手段、泯滅良心也要達到目的。以狼而言可能是為了食物取對手性命。而以人而言,為了除恨、除怨、勝利、不輸、金錢、聲名利益…,會打擊、攻擊對手外,最終又何嘗不是取人性命。
然而,兩方相爭,弱者這方無法直接面對強者,就會用其他的方式、手段。在身體心理方面來打擊對手、削弱敵方。
就心理的攻擊來說:因為「人」無法單獨而存在,有父母、妻子、朋友、關愛之人、在意之人事物、…。且人無法在所意的這些人左右永遠護其周全!既然無法與敵方直對,那就從其所在意之人、且無法完護之處下手、總有等到你輕乎、落單、落空的時候!而平時的生活又豈是能安穩?
如此,不就危及到了父母了嗎?
最後,樹立太多敵人,敵人的想法又如何能知?敵人的作為又如何能掌控?我們最熟悉不是自身的言語與行動嗎?最能有所感受的不也是接受於己身的五官知覺嗎?
掌控自己勝於掌控別人,再說自己「孤身一人」只是為了爭強真的可以義無反顧、勇往直前、犧牲生命?
每個人來到這人世間又何嘗不是父母所生。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之始孝,又豈是一人無牽無掛可以自我論述而任意妄為?
(註):
韓信的胯下之辱,張儀的受誣偷玉,又何嘗不是勇乎!
道德經67章的「慈故能勇」。孫子兵法中的「不戰而屈人之兵」這謀劃的又豈是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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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俗所謂不孝者五;
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
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
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
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
好勇鬭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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