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1月25日 星期五

公民權,說清楚講明白!

11/26日是九合一選舉日,其中有一項是與公民權利有關的

原本我也是沒有注意到這細項細節,以為都是大家所提到的讓18歲的人有「選舉權」這項
直到有朋友提到,留意了一下才知道,這「被選舉權」也被修正為18歲了!

說說個人看法

一、選舉權
此項由原本的20歲降為18歲。
這我沒有意見,就如大多數人所言,可以增加青少年對相關議題的關心度!
何況一次選錯覺得受到欺瞞,反省後還有下次的修正選擇。

二、被選舉權
此項由原本的23歲降為18歲。
我就有些疑惑了?

疑惑點綜合兩者一併談談
1、選舉
以學業歷程來看,18歲是大學一年級的學生。
選舉、選擇,本來就是一門大學問,學習觀察、關心,不是壞事。
義務教育後(15)到18歲,三年的時間,不再就學,原本20歲提早二年的學習,也可以視為是實習、觀摩、學習、熟悉的歷程!

2、被選舉
義務教育後(15)到18歲,三年的時間,算是社會經歷,夠嗎?
原本23歲的「被選舉權」是大學畢業的學生,若從義務教育算起也累積七、八年社會歷練。
降到18歲,好嗎?

擔心的是
(1)、對一般人而言,從新開始參與政治,或培養一個人加入,不知要多久,三年夠嗎?
(2)、若是政治家族,官二代來培養後人加入,大學一年級就是他運作時機的開始點。如此,不會造就成以往的世襲制度嗎?

若沒有完善的規制,而且是以「憲法」為最高標準
難保
「公天下」成了「家天下」

有人提到了
憲法第18條 人民有應考試服公職之權

1、應考試權。就是就任公職人員資格與事務官有關係,但這與選舉的政務官無有關係!

2、服公職權。談的多就是服公職的權利、身分、俸給、退休、…等權利。

再加上,公務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的候選人年齡限制,這要變動是很快、很容易的!
不用經過人民有選舉權過半的複決!

上句,不就成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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