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19日 星期二

婚喪喜慶,談喪禮

參加了幾次的喪禮及告別式,再來談談這「婚喪喜慶」的事

2024/3/4日科長母親告別示後感:
此岸彼岸河兩畔。似遠皆是因遙望。離鄉遊子心境如。誰待誰歸終聚將。

2019/10/2岳母在竹山家中逝世,原來不知找哪個禮儀社,問過之後,來了「原○」禮儀社給了基本價位約十七萬的訊息,想來也不可能討價還價讓逝者的行程拖延而勉強接受。除此在過程中禮儀社利用喪家無助不安的心理建議讓加上不少三教九流的儀式,這些可有可無令人覺得多少該加加減減的儀式,最後花費總共將近四十萬。此禮儀社看來也是「勢利眼」的,看那塔位選擇的公與私就可以明白知道;老闆親自帶我們到私人的「慈。園」並介紹的非常詳盡,並引領看了好幾層樓,從一個位置十幾二十萬到百萬的皆有,還談到自己家人也安放在此處,是否有回扣或介紹費就不得而知了;那公立的說明就覺得浪費時間,請合作的地理師來帶路。

2022/4/7日父親過世時,雖生前有買「生前契約」過世時再加上契約中未有但必需的產品。加加減減總共也三十萬多些的金額。這還是沒有傳統燒金紙的儀式。

以這金額來說,人生辦理的最後儀式,三四十萬的價位,個人覺得算高的,在這人去的悲哀過程中還要對金錢有如此金額的顧慮顧忌,無疑是有「落井下石」的嫌疑,況且大賺這死人錢實在不妥。表相看似獲得不少利益好處,真正是得罪了陰陽兩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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喪禮,不以賺取「利益」為前提,而以「人性」來朔源其根本。以此方式來思考,可以得到最真實的源頭。很多關於「人」的追本朔源,方式就是如此。

它(過程)是逝者一生的終結,死者的直系子孫為主辦的人員,為逝者辦理最後結束的儀式。禮儀社是為輔助單位,既為「輔助」想不通怎會要求如此高的價位。即使「十萬元」辦到好,也是一筆不小的開銷。

個人覺得「婚喪」應該要有政府公辦的方式為基準來訂定價格或介入,就如同學校的公立與私立般的不同。誰要公辦、誰要私辦,可以選擇。也如同婚禮有自辦、集體結婚、登記等。有選擇才是正確的政策。否則,讓一些集團掌控,就以黑道份子而言,殺人放火燒殺擄掠殘害人們的生命後,再來高額的賺這些過往人的錢。如此,世界暗黑人員愈來愈多,最後不就只剩下這類的人了。

奠儀相關的金錢起源用意為何?
首先,是過世之人的「有些」親友想讓在世的人能將喪禮完成好心的以金錢支援、支助。並非是全部的人員些是如此。且金額的多與少,在於自己的能力,而非有規定的金額。
再者,因受者愧不敢當,不想讓人認為利用家中有人過世來斂財,故運用這金錢來將這儀式擴大並對有金援的親朋友人有回禮的動作。
所以,原本是先有親友的援金,再以此金錢不藏於私而專款專用於逝者。並不是到場一定要有包白包的儀式。

婚禮之禮金亦然

入厝之助金亦然

儀式的目的是「感受」「懷念」「送別」…等這些精神層面的無形。而非是「金錢」「物品」「回禮」…等有形的物質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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