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4日 星期四

20260604瞭解後才會有想法及作法

20260604

https://photos.app.goo.gl/4wsbzdkNMbAkAyQS7
1、到其他處室溝通公文。覺得對方對法規不是很懂,所以怕東怕西的。也不用爭辯使其面子掛不住(之前的函釋文就在打臉對方了),就用公文往來的方式來解決。等下來寫寫再次去會簽的內容
2、在外想了些事,快到12點才煮飯。天氣熱,陰涼處除草,再將前天區域擴大,有標線。看來兩天的區域是差不多的。



2026年6月3日 星期三

商業商號名稱的混亂

昨天寫的「業者的權利與義務」問題點的第一點「一、萬項營業無關JZ99151的綁定」

這就和兩個處室有關了,工商管理科(其他),自治事業科(JZ99151)。

綁定,當然有其好處。最大的好處就是跨區的無營業據點,看有些其他的營業項目是「批發商」這就是漏洞所在。在此先不談。



看商號名稱所帶來的混亂

1、有「禮儀社」或是與「喪葬」有關的商業名稱。
申請JZ99151可以營業此特許行業,但附加其他的一般行業對待消費者也都蓋同樣的商業章。所以,蓋章後到底有沒有真的做JZ99151的事項,知道嗎?沒真的做這JZ99151的項目,卻在一般行業上享有其方便的「無據點」,好嗎?
違規違法依此來看是難以查察出來的。若真的找到了可以廢止的條件,那全部所附加的一般行業會因為名稱的不合而有「冒名」「詐欺」也全不能營業,如此划算嗎?
划算,那賺取的金額難以估量。利益必定巨大。
不划算,還如此作為,那就是必有其他算盤或賭定查察不到的心態。

2、沒有「禮儀社」或是與「喪葬」有關的商業名稱。
只要有JZ99151項目即可,也可以附加其他的一般行業,但卻看不出來是真的在做此特許行業。如此,對於消費者是好的嗎?
這樣取名的方式,就是為了一般行業的運行,然而現在將JZ99151列入,那不就是方便一般行業的操作。
當被查察出有違JZ99151而被廢止這項,回歸到一般行業,也沒有任何損失。


由上來看,為何這特許行業JZ99151不單獨處理呢?

還是,如昨天最後的一句話!

最好的方式,就是抽出JZ99151單項來管理。


下班前其他處室打電話來要「送達證明」,查了一下資料。出現公家機關「公示送達」的效力,又查了下「行政程序法第78條」,算得到新知!

「行政程序法第78條」






2026年6月2日 星期二

20260602寫好昨日的問題

20260602

https://photos.app.goo.gl/Le1kq6DDkKaKdyrP8
1、找時間簡單寫寫昨天的問題。業者的權利與義務
2、天氣還是很熱,延續昨日區域的旁邊,再除更多的區域到芒草區旁。
3、將碎紙鋪在除草與未除草之間,標示。



業者的權利與義務

以LINE寫給同業公會的內容
 

上圖對話內容

我的看法是
1、公會通常是替業者謀福利及權益。
2、縣府的管理是讓業者循規合法並保護消費者權益。(也含輔導)

兩者之間是都為殯葬管理條例第一條「為促進殯葬設施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殯葬服務業創新升級,提供優質服務;殯葬行為切合現代需求,兼顧個人尊嚴及公眾利益,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條例。」做努力

也就是……讓遵守合規的業者方便行事,投機的業者能遵守規矩。
如此才會越來越好🫡,那些循規蹈矩的不是笨蛋,投機者也不該成為害群之馬橫行。

故「數學」的訓練就是:已知問題,再來就是解決問題

問題可以點出如下的題目:

一、萬項營業無關JZ99151的綁定
為何要綁定?為什麼不分開?有什麼好處?

二、行銷廣告與登記商號的可異
營業登記如此多,公司商號章就一個,可以做什麼?

三、縣外無據點物品倉庫的暫存
無據點?如何才不算據點?物品暫放算據點?

四、他處機關辦理停業期程的不同
停業期程不同,可以做什麼?

詳細的問題內容就不多綴述了!

解決方法,當然有很多

1、罰則、通訊的連繫、抽訪、…等。
2、停業輔導、異常的查訪、…等。
...


最好的方式,就是抽出JZ99151單項來管理。




2026年6月1日 星期一

20260601要積極還是消極的態度

 20260601

https://photos.app.goo.gl/Wkb8sd839eHCXcqK9
1、做事做多了,就容易發現問題,這是基層才會發生的事,當然有積極及消極的作法。基層反應問題。領導者才能有決策是修正還是變化變更或指示。問題還不少,改天再來整理吧!
2、天氣熱,就除除樹蔭下的草。雖有陰影處,還是滿身大汗,再將碎紙鋪在樹木之間,標示標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