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1月11日 星期日

問題與解決



我們常常會將個人之問題、家人對待問題、師生問題…等,因為自己無法解決而想請教別人,或要請教老師如何解決。
事實上,每個人自己都潛藏有解決問題的能力。

有常常想一件事,而忽然有了靈感的情況?
有在研讀許多書籍後,有了一些自己的看法嗎?
而牛頓為什麼發現了地心引力呢?
這一些突如其來的事,都是「用心」的結果。
當我們「用心思考」的時候,會吸引那些虛靈中與我們思考事物相同的氣息。
所謂的「物以類聚」「『湊』味相投」。
而在思考時顯出的結果,就是一種天地萬物「化無為有」的恩惠。
為什麼我們老是會問:「假如一顆蘋果掉下來,你會想地心引力嗎?」
而為什麼不說:「人為什麼會被吸引在地球的問題,因為牛頓疑惑了很久、思考了很久,而一顆蘋果被他用心思考的吸引,掉落下來,而點醒了他呢?」

想想,這是否如同佛家所說的轉法輪般吧!而有不知如何轉時候。這時應該是發現學習不足,該是再充電的時候了吧!這應也同於所謂的「教學相長」之另一種闡釋吧!
「學習」是學習別人用心的結論,能夠透過學習熟練於自我的用心,則問題的解決將愈來愈容易。
若將解決問題看做是我們要完成的一件「藝術品」,而學習就如同在找材料般。當我們材料愈多,能夠用的就愈多,能夠解決的不同問題也就愈多了!平時的取材,以備不時之須,應是我們學習的態度。

而那要為人「解決問題」的人,終究是纜繩自縛,因為我們永遠也無法知道別人「藝術品」完成所要達到的要求標準!到時將會留有讓人怪罪之藉口。而怪罪之對象,必是那些為人決定「藝術品」結果的人。
我們應成為可以給別人「材料」的人,而不是替人製作成品的人。不是嗎?
共勉之!

不知大家意見如何!

2001年11月9日 星期五

幽默;莫憂



記得在國民補習班補習的時候,有位國文老師--張哲老師(不是本名,而是別名),年紀蠻大的,還是另一位國文老師的老師,在他的教授課程中除了要學習聯考的內容外,也常常可以得到其他的觀念。
而這「幽默的方式」就是我認同的觀念之一。
我們常常認為外國人很幽默,說話很風趣。而我們在想要幽默一下時,卻常常不得體,也常常會傷害到其他人,所以老師告訴了我們一個「萬無一失」的方法,那就是…那就是…
「幽自己一默」
舉幾個例子:
1.一個黑人謔稱自己在黑夜中,只可以看到一雙潔白的牙齒,或是以自己膚色為題作文章,常會令人莞爾一笑。而若是其他的人種說這種話,可能就…問題…大了。所以玩笑不能亂開。
2.一個禿子戲稱自己是十燭光的燈炮,也常令人發笑,而他人若如此說,便有了侮辱之意味。
…等
不過,若一個人被人幽默一下,或不在乎被人說東說西,那境界就更高了。

記得在當兵時,有一位63年次的學長(雖比我小,但比我早入伍),複姓「歐陽」,比起其他的姓氏,是極少的姓氏,而單名一個字「瑋」。一般人若沒有去注意,或想直接喚他的名字時,常會叫成「陽瑋」。也常聽他說起以前的同學朋友或其他人常戲稱他「ㄡ,陽痿」,但他卻不在乎,還哈哈跟著笑,和這種人在一起,常常有非常特殊的感覺:親和力強、友善、樂觀、…等。像這種朋友,雖沒有常常連絡,我們在軍中的情感還是維繫著,過年時,偶爾打個電話,也不會覺得尷尬不知從何聊起。

不知大家的看法如何!

2001年11月6日 星期二

預防重於治療



在經過了四週八次(10/1210/1310/1910/2010/2610/2711/211/3)的報告討論,談到的問題包含了中輟生、預防青少年犯罪及輔導、逃家、未婚懷孕、性侵害防治、家庭暴力、同性戀、兩性溝通等議題。而內容報告了整個社會現象及成因。我們大家也很在意未來身為人師,若遇到類似問題時,要如何處理。但總覺得現在要具備為師的條件,不只是解決事後問題的能力,而是能進一步去預防問題的發生。

記得些許年前,曾流行一句「你丟我撿」的運動。我們在處理事後發生的事時,就如同替別人撿垃圾(還沒到替別人擦屁股的地步)。若只是如此,這垃圾永遠清理不完,沒有止盡的一天,是治標不治本的方式。身為教師,我認為是要讓那些想要丟垃圾的人不丟了,才是真正的根源。而對思想、觀念、心靈等的提高,並非是書本可以傳達到的,有些必須是師長具有理念後再去普及於大眾的,這才是治本之法。

現在老師身負雙重重任,要撿拉圾、又要指引那些想丟垃圾的人改變觀念(最不易之事)!辛苦了!未來的老師們!
共勉之!

20011106〈瞎子摸象〉



佛經《六度集經》
〈瞎子摸象〉
臣奉王令,引彼瞽人,將之象所,牽手示之。中有持象足者,持尾者,持尾本者,持腹者,持脅者,持背者,持耳者,持頭者,持牙者,持鼻者。瞽人于象所爭之紛紛,各謂己真彼非,使者牽還,將詣王所。王問之曰:汝曹見象乎?對曰:我曹俱見。
王曰:象何類乎?
持足者對言:明王,象如漆筒。
持尾者言:如掃帚。
持尾本者言:如杖。
持腹者言:如鼓。
持脅者言:如壁。
持背者言:如高機。
持耳者言:如簸箕。
持頭者言:如魁。
持牙者言:如角。
持鼻者對言:明王,象如大索。
復於王前共訟曰:大王,象真如我言!

上述這個故事,是從小就常聽的故事,小時候只知道:「那些瞎子看不見,說『象』像筒子、掃帚、牆壁…等,都不對,還爭著說自己的才對,真好笑。」

想想,我們是否也曾犯下如這些瞎子般的境地?
1.世上許多的學說,互相攻訐,說自己的才對,別人的是不對的。
2.世上許多的宗教,對立攻擊,說自己的才是正教,別人的是邪教。
3.與人述說自己的看法時,是否總覺得自己是對的,固執己見?
4.別人在說他們的觀點時,是否會有不以為然的心?
5.人與人間的對與錯的界定,美與醜的分別,…等。
現在覺得這個故事讓我的體會是:
1.每一個人可能因為自己的立場不同,看到的地方不同,而有不同的觀點,我們不能說他不對。他們都是「象」的一部分。
2.進一步而言,這個世界上的各種現象,都只是「真」世界的一部分。
3.將現在已存有的全部觀點集結,也只是真正事物的一部分。如同瞎子有先天的失明,而無法對顏色…等,能夠判別。
4.就算我們已構成了整隻「象」了,也只是局限在原本沒看到,而現在看到的部分。而那些原本看不到的,我們卻不能說他不存在。(例:象的內部、其他的生命運作…等)
看到這麼多的未知,我們能自大自高嗎?
(這並非是自卑,而是虛心有容-->有容乃大)
不懂英文的人,不知道懂英文的人之思考運作;知道二國語言的人,不知道多國語言的人之思考運作;知道多國語言的人,不知道不說話的人之心思;…
真正的飽學之士,自然而然的會愈謙卑,因為他們看到比別人看到更多的看不到。知道比別人知道更多的不知道。

不知您的看法如何?

2001年11月5日 星期一

「同話故事」心得



人假如沒有思想,那就和一般動物一樣,在繁衍下一代方面,就是如此簡單:男女交合而生下下一代,這是非常自然的。
看看世界上的一些現象:
1.電流的產生在一正、一負之下產生了「動」。
2.風的流動也要在有高壓和低壓的分別才產生。
3.水要有高低才會流動。
…這些「不同」、「兩極」的產生,致使了(中間過程)的「生機」
而沒有差別的一致性、假平等,則只會有「靜」(靜中無動之靜),是無生機的。
動中有靜,觀自在。(戒律與心靈問題)
靜中有動,正心法。(反省與改過問題)
而會有「同性戀」出現,事實上,是在給人類一種「無生機」的警告。
看法如下:
1.每一個人在這世界上都是特殊的,而「同性戀」者也是,他們所給人類的比一般人更多,他們如菩薩是「示現者」,告訴人們問題出現了,教育使這個世界產生了問題、管教使這世界有了問題!
2.同性戀是一種現象、表徵、結果,它是錯的,它的起源是錯的。
(起源為何錯呢?即人類至今發展至現況的世界有問題:教育方面、社會方面、法律方面…等,所制定的一些法律規範、習俗、限制…等。)
3.人類的繁衍需要兩性,若世界全是同性者(單一),就不會有人類存在。而最初就不會有兩性的人類(只要單性就能有下一代了)
人類不需要兩性而會有下一代,只有如同植物的接技生長開花般,才會如此。這是否告訴我們,複製遺傳基因的發展是否在常軌上?
-->人類可以造出現象界的物品「人體」,也能造出不是現象界的「人心」嗎?最後會不會成為和植物一樣,而差別只是會「動」而已!
4.兩性的戰爭也夠久了,家庭問題就像家中的原子彈,造成了無數的畸形兒。問題明顯已於古籍「大學」中明示,在於不能「修身」的自我要求,而要去要求別人,所以所有問題都出來了!「壹是皆以修身為本。」一句,真是先哲先智!
(就教育其中之一來說,何謂「修身」:不和別人比較,只看自己的成長。不就是如此嗎?)



20011105中國教育主張「體罰」



很多中國人自己都認為,我們的教育是「不打不成器」,且有古書的記載,在禮記學記篇中,曾提到「夏楚二物,收其威也」這一句話,大多數的書籍中都解釋為:用教鞭處罰犯規的學生,是要他們能夠收歛行為,遵守禮儀。
不過,我們不妨想想,是夏楚這二種似藤條的東西,真的是用來打學生的嗎?
我們常常用一些實物來代替或告誡我們所要注意的事、規矩等。
例:對色彩而言,自然界中是由各種不同顏色組成,不過我們將綠、黃、紅排在一起,我們不是說:「綠葉飾黃土,紅花映春風」。而是說「紅綠燈」。
例:軍中常常說的飛標、槓槓、梅花、星星,代表的是各種「階級」
神主牌位的設立、佛像或銅像的建造、警示燈的作用等。我們社會時常看到一些「意相」之物,古時難到沒有如此之事。
若作這般想。
夏楚二物,說它們是在告誡我們:
(1)
學生對學習的事要慎重其事。(不是老師令學生慎重其事)
(2)
不可對別人(任何人)所發現()的事()有輕蔑之心。
(3)
對前輩的努力,要有感恩的心。
等,也不無道理。

各國知名的教育家,沒有一個是打出來的;佛教弟子滿天下,也不是打出來的;孔子七十二賢,三千弟子,更不是打出來的。
若我們真是效法至聖先師孔子以他為表率,
那五千年來哦!不!三千年的中國教育,那些被打的人,可就冤枉了。

不知大家意見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