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8日 星期五

不動產的繼承轉移與過戶

這是辦理送件後,還需要五個工作天,這也是今天送件時才知道的!

備了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死亡證明書(戶政)

3、遺產分割協議書。(繼承人自己寫)
(1)、印鑑證明。(辦理分割繼承登記如繼承人未能親自到場時須檢附)
(2)、印花稅。(到稅務局申辦,這次花了424元)(辦理分割繼承登記時須檢附,並貼足不動產價值千分之一印花稅)
(3)、印鑑章。
(4)、身分證。

4、繼承系統表。(繼承人自己寫)

5、戶籍謄本。(戶政)
(1)、被繼承人死亡記事之戶籍謄本
(2)、繼承人現在之戶籍謄本

6、免稅證明正本(國稅局)

7、土地所有權狀正本。(如權狀遺失得由繼承人檢附切結書辦理)

★聲請拋棄繼承。法院准予備查之證明文件。(資料來源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全 球資訊網)

8、規費。(地政,這次花了475元)


2022/7/11
今天地政打電話來說
1、我這申請人沒有印鑑證明要補。
2、繼統系統表申請人要蓋繼承者的印鑑。那表上還寫這「申請人」,實在奇怪?
送了,再看後續還有啥問題?
還是只有請「代書」辦理才不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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