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資法,是個愚蠢的法。
與之相反的是「實名制法」
深思兩者差異,才會知好壞。否則
敵暗我明,防不勝防。
個資法,說是保障個人的隱私及資料訊息。請問:
好人做事光明正大,為什麼要隱私?
壞人為非作的行事,有何資格隱私?
若是好人,它蒐集資料做什麼?只有心中有歪邪想法的人才會利用他人的資料做壞事;謀財、害命、劫敗劫色、詐騙取財、勒索綁架、…等。
再者,網路上一堆匿名的人留言不負責任,不也是因為這種方式所造成的亂象。
第三,這個「個資法」保障的是壞人,不是好人也不是一般人。尤其是對詐騙集團而言,更是最佳的防護。有了這「個資法」,去不法場所、做了不好的事,也能不被公開。讓本來要公開的人心有所忌憚而不公開,即使被公開了,還可以利用這個法來打官司圖利。
試想,壞人想要得到他人的資料來作運用的途徑為何?出事了如何?
1、可以透過暗中的方式取得。
2、當事發敗漏,自己的資料還可以不被公開。
這是種事後的補救方式,不是事前的。
這是種事後的補救方式,不是事前的。
「實名制法」這才是真正杜絕壞人的
我的名字我來用。我的申請我來處理。
每個人做事在最初時就要負責任
出事,就能找到這個人
有電話來源,知道電話的申請人,又有何人要詐騙
有郵件發送,知道發信的人,又有何人要詐騙
寄件包裹,知道寄件者,又有何人要詐騙
轉帳,知道寄件收件是誰,又有何人詐騙
最後,法律的規範是
1、奉公守法的人永遠是遵守法律的
2、有時守法但有不小心違法的時候
3、絕不守法的人就是不守法呢
1、奉公守法的人永遠是遵守法律的
2、有時守法但有不小心違法的時候
3、絕不守法的人就是不守法呢
這第三種狀況就是「個資法」訂定的防制
「實名制」對這三種人,才有保障及規範作用。
註:匿名與暱稱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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