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1日 星期一

20131111相似與全等「同謂之玄」

相似是以「~」表示,它表示兩物、兩圖「看起來相同」。以數學幾何來說,利用其對應的「角度」與「邊長」來做判斷。

對應邊長成比例、對應角度相等,此時,這兩相比較之物、圖,就稱為相似。於此,「全等」為相似之一特例。亦即當相似,邊長的比例為1:1時,即為全等(以符號「~+=」表示)

三角形三邊三角共有六種狀況:AAA、ASA、AAS、SSS、SAS、SSA。
全等是二年級課程有SSS、SAS、RHS(SSA特例)、AAS、ASA、無AAA,共有五種狀況。
相似是三年級課程有AAA、SSS、SAS另三者則可歸納於其中,
例:ASA、AAS歸於AAA
例:RHS則歸於SSS(因畢氏定理)

相似並非全等,但全等則必相似

道德經中「同謂之玄,玄之又玄,眾玅之門」即是欲在這眾多的相似中,找到那相同的東西啊!


2013年11月7日 星期四

20131107質數與靈性

質數是很特別的一個數,古時中國數學家稱它為「數根」,意思就是它在乘法運算中是構成其他元素的數。亦即任給一個正整數,這個數若不是質數,它就可以用乘法將其分解、拆解成質數的乘積。這就是國中與國小在同一單元而學到不同的觀念、方法之處;「標準分解式」。有了它,讓我們更便利的看出、找到一個整數的來源、構成的原料。

例:5是質數,它只能分成1×5,沒有其他的分解法。
例:4不是質數(另稱合數),它可以用質數2組成,亦即4=2×2。而2是質數。
(分解出相同的數要用「指數」的方式表示)

再看大一些的數
例:37是質數,它只能分成1×37,沒有其他的分解法。
例:30是合數,它可以用2、3與5合成,亦即30=2×3×5。而2、3、5是質數。

以此來看「質數」,它像「整數」的祖先一般;將這「質數」譬喻成不同的「人」,這看到外表的這個數字,就是人的外貌,而沒看到的那個「1」就是人的「靈性」。所有的數,在分解的過程中,都必有「1」的存在。這「1」既不是質數,也不是合數,可以說是「太極之數」!老子《道德經》第四十二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又宋儒周敦頤《太極圖說》:「無極而太極,太極動而生陽,動極而靜,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為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

還在懷疑人們中靈魂、靈性之「有、無」嗎?


2013年11月2日 星期六

研習研習再研習-適性輔導篇

教育部現在對學生有了想要給與輔導未來出路的想法,想要探測每個學生是屬於那一類的人才,再給與指導教育。

探索一個人的能力,有這麼困難嗎?從學術界的方法來探索,是近百年來的事。我們需要花這麼多的人力、物力來做這樣的事?了解自己,困難度很高,但真的只有這個方式嗎?記得古代(上代的事而已)對子女的成長、未來較為在意的長輩,在孩子一出生後就要為其做的第一件事是什麼?

「為小孩寫紅紙」,就是拿著生辰八字替小孩排八字、算紫微。這...不就是為了這一件事。現在只有等到西方的方式無法解決,想要 「死馬當活馬醫」時,才會想到這些古老的方法吧!

西方對生命的探索資訊有限,東方有著自古留傳下來的各種方式,卻棄而不用?實在可惜。
不過,這也要怪「人心」為「錢、色、權、名利」所誘,導致出現了眾多的「江湖術士」們、「算命師」們,胡言亂語、擾人視聽、專為騙財騙色,最終而致人們的不信任,這又要怪誰呢!

況以現在的人心,又有誰能真正看得出「命運」的軌跡呢!

20131102因數倍數與理化

處理除法的餘數常與「韓信點兵」的題目有關!
其典故如下:
傳漢高祖幸雲夢澤,欲見機擒韓信,但不知其兵數,恐有變,故問︰「卿有兵何?」
信曰︰「兵不知數,三三數之剩二,五五數之剩三,七七數之剩二。」
高祖不解,問法於張良。良曰︰「兵數無法算,不可數!」
其後雖擒信,但仍不知其解。
《孫子算經》「今有物,不知其數,三三數之,剩二,五五數之,剩三,七七數之,剩二,問物幾何?」
答曰:「二十三」
解曰:「三三數之剩二,置一百四十,五五數之剩三,置六十三,七七數之剩二,置三十,併之,得二百三十三,以二百一十减之,即得。凡三三數之剩一,則置七十,五五數之剩一,則置二十一,七七數之剩一,則置十五,即得。」

在軍隊中,隊伍排列整齊是很重要的。假若在古代以往的排隊不可以有剩餘、多餘的人員,當有多出的人員時要處死、殺頭,那要如何排才好呢?

這些可以剛好排成的長、寬,就是原來總數的因數。從這些因數,再觀察之。

有兩種,
一種是只能排直線,除了直線外,沒有其他的排法。(這就是質數)
另一種是除了排直線外,還有其他的排法。這其他的排法,可從只能排直線的那些數來組成。也因此,「質數」成了重要的元素。古時,稱「質數」為「數根」,就如同理化週期表中的元素般,是構成其他數的要件!

再者,
「加法」在就如同「化學變化」般。例:2+3=5,新元素5,是新質數,特性與原來的元素有差異。
「乘法」在就如同「物理變化」般。例:2×3=6,新元素6,仍存在著原來兩者的特性。

因數與倍數即在研究「正整數的物理變化」。


2013年10月24日 星期四

20131024科學記號為何要這麼定?

數學第一冊1-5談到科學記號,它為何要這麼規定?

從上篇的「次方與位值」可知,初看到一個數,我們為了要分別它不只是數字的排列,故用次方表示這個數字的價值,每一位數都有其價值。

例:abc.de這是個三位數且小數點下有兩位小數的數,a、b、c、d、e,除了a是由1~9的數字組成外,其餘的數則是由0~9所組成的(e考慮其精準度,可為0)。
故可以用ax10^2+bx10^1+cx10^0+dx10^(-1)+ex10^(-2)表示出其數值。

而很大、很小而產生的這個科學符號,不也是要表示這個數值。當一個數很大、很小時,相差的值會有很快速的差距。
例:天文單位1AU=149,597,870,700公尺。1表示「千億」,4表示「百億」,雖然百億很大,但千億更大,兩個相差6百億,故「千億」後之數,列於小數點後,等待需要時再使用。而不像較小的數10與4的差,兩個數只相差6,與原來的10、4接近。故以其最前一個數來表示,而後面的次方就是表示這個數的位值。多大、多小,不就一目了然。

有了這個認知,那科學記號的四則運算,又有何難,不就和國小計算萬位以下的方法相同嗎?
加減,要相同的「位值」才能加減,不是嗎?(百位要和百位對齊才能相加、十位對十位、個位對個位、…)
乘除,前方的數字用數字的方法來相乘除,後方的次方用指數律來處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