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https://photos.app.goo.gl/XokRiFufMFipX7BW71、民房153巷附近,處理前(6),鐵皮旁,處理前(4)
2、民房153巷附近,處理後(3),鐵皮旁,處理後(6),再處理(3)
3、鐵皮旁處理完成。鐵皮內住家有幫忙施藥,雜草就不那麼密集。
20221107
https://photos.app.goo.gl/XokRiFufMFipX7BW7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
古早的假想
人的一生來說,中期為家中棟樑及經濟支柱。以一甲子。十五、三十、十五來劃分如下階段。
階段,子女成長、婚嫁經濟、老年貽孫
一代。代(2) 代(1)
二代。代(3) 代(2) 代(1)
三代。代(4) 代(3) 代(2)
四代。... ... ...
理想的狀況下
十六歲結婚:一歲子女,父母三十一歲。
三十歲時:十五歲子女,父母四十五歲。
三十一歲:十六歲子女,一歲孫子女,四十六歲父母
四十五歲:三十歲子女,十五歲子女,六十歲父母
就上方來看,四代同堂,中間的兩代是家中的經濟主要來源。
若十五歲前不打好基礎?往後如何?
若三十歲前不跟隨長者學習共同持家?往後如何?
若三十一歲後進入下半階段?前要引導、後要照養。往後如何?
若四十六歲後不能貽養蔭及後代。往後如何?
=============上方是鋪排=========下方是新解===============
不孝之一: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
惰,懶惰:怠惰,不只有身體的怠惰,也有心理的怠惰。
人的四肢是舉止動力,言行亦是如此,有動力、沒有動力。
家庭教育,是父母在子女成長的過程中必須要教導其身體與心理的狀態。
在沒有師長的年代是如此,在有師長的年代亦是如此!
此即所謂的「家教」。家教的好與不好,子女的言行對待,就代表著整個家的涵養、是家的標誌、是家的外顯。
惰其四肢,何意?
自暴自棄、不知進取、荒廢懈怠、好吃懶做、享樂怕苦、攀緣依賴、坐享其成、不想付出、…等。
不顧父母之養,何意?
父母的教導,豈是要教導惰其四肢的子女?
父母的養育,豈是要育成惰其四肢的子女?
父母生養子女,是為造就群體中一位好的成員還是壞的成員?
父母育養子女,是為其成為對社會有建樹的一員還是破壞的一員?
上述可知,兩句中所著重在前、在後,天差地遠。
父母是為了這種未來加諸要求於他人(子女)的物質反饋給與。意思是要顧及以後要奉養父母,所以不可以懶惰成性嗎?
還是父母是為了能成就(子女)抗壓力精神的自身自我成長。意是要顧慮到父母辛勤的養育,所以不能荒廢懈怠?
這兩者是完全不同的!
養育成為「反哺父母親的目的」,自古以來本就不是其生養子女的本意!
只是為何會演變成此種說法?不得而知!
【註】也該想想:對於子女的反哺之心,父母又該如何?
參考
(1)子女有反哺心,父母接受。子女有施行的對象。完善
(2)子女有反哺心,父母不接受。子女無施行的對象。不佳
(3)子女無力反哺,父母要求。子女父母彼此壓力。苦境
(4)子女無力反哺,父母不要求。各自努力。一般
====================================
世俗所謂不孝者五;
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
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
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
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
好勇鬭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
之前製作「孝」的服飾有談到相關的論述,限於字句字數,謹於該文所言來解釋!
現在則就常見的古文文句,再以今日的時勢來闡述。理應要「其內中之精神不變,而外在則免於受到制限」才好!
大題就以〔孟子.離婁下〕「五不孝」的對答來回應!
公都子曰:「匡章,通國皆稱不孝焉;夫子與之遊,又從而禮貌之,敢問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謂不孝者五;惰其四肢,不顧父母之養,一不孝也;博奕好飲酒,不顧父母之養,二不孝也;好貨財,私妻子,不顧父母之養,三不孝也;從耳目之欲,以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鬭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於是乎?」
今日,談談「前言」吧!
首先,「孝」看來是「耂」與「子」兩字的結合。五倫中的「長幼有序」表示的是先後及彼此間的相處,而五倫沒有談及的「孝」字也有長幼的表示,它是有血緣親子關係之間的對待,相對於「長幼」這無血緣的對待,當然這兩者之間會有差別、不同!二種關係相關的粗略的方式,可先用我常用的2×2=4「四分法」,對映想想,層次愈多,當然愈複雜。
(1)該親子對待,行親子對待⇨一般正常
(2)該親子對待,行長幼對待⇨會有不同,那就需要針對各別的事來看。
(3)該長幼對待,行親子對待⇨會有不同,那就需要針對各別的事來看。
(4)該長幼對待,行長幼對待⇨一般正常
其次,說說這句話「世俗所謂的不孝者五」中的世俗。「世俗」當然指的是當時的環境背景,自古傳下的典籍著述本就是以精神論述為主,所謂精神必須不變,但方式卻可以不同。然而,反向而言,方式不同,卻不能用環境背景不同的說明解釋來一概而論,而是要看的是「精神」層面意境的異同。也就是因為祂的「無形」容易為有心人士的運作來混淆視聽,亦常會為不明事理的人所曲解。所以,我們要學習的是判斷「精神」這方面有無差異【註】,不是聽一句「環境不同」就可以過關、「背景不同」就可以將原本的詞句意義做了黑白顛倒、完全不同的詮釋。
再者,精神層面的認知也有不同,主要是知與行的多寡:感受與經歷的交織、個人遲頓與敏感的反應、行動力的快與慢、…等。
而這兩者的成份各自佔了多少?也有關係呢!
故上述談到的「精神」,萬萬不能只是「知」呀:
看得聽得新聞說、聽得人家說、事情發生在別人家(「別人的囝仔死不完」)、發生在親友家、發生在自己家、與自己的情緒感受親身經歷,這些狀況都會有不同等級的觸及,觸及心境、想法、與靈性心得。
故要明白這所謂的「精神」處境、判斷「精神」層面的事物。總要有些經歷來配合。
對於養尊處優者、習於苦難者這種處於兩極的人物,也都不適宜對「精神」大談闊論呢!以1997年的電影「心靈補手」來說,這「知多者」如同這年輕的數學天才、「行多者」如同這老年的心理醫生。兩者的交互作用或許有用,但仍不如同一個人知行的反饋所得的多!
最後,每個人的感受、學識、天質、領悟各不相同,文字寫出所傳達到的意境及接受的釋譯也不同。往好的方向、良善的方向、合理的方向去做更好的注解就是很好的見解與體悟了!
【註】
自己的四肢,能控制的是自己。只是彼此間的互動會有傳接後續的作用。
例:別人的五官,我們無法控制。我們可以控制自己的五官。原本是如此,但我們可以嗎?為何?
例:以口來說,自己可以不說粗俗不堪的話,但卻無法要他人不說髒話。爭吵時罵出口了嗎?接下來動不動手?心中釋不釋懷?往後記不記恨?
例:就女孩穿熱褲(裸露)這事來說:
女孩穿熱褲不穿熱褲,不是我能決定的,我能決定的是看與不看!
看與不看後,會有接下來的引動。心動不心動?引動了情慾了嗎?動了壞念頭了嗎?
這些牽連…什麼是我能決定控制的,什麼是我不能決定控制的?
想想,法律的方式,只能說是事後諸葛呢!
20221104
https://photos.app.goo.gl/5ihv5sZx6DYx2j3q820221103
https://photos.app.goo.gl/7KrjBNYs8cVVker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