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6日 星期日

信,值得相信的人是誰?

信,我要談的不是歌手的名字
人不信,無以立。信有對自己之要求,對他人的信任。這都是信。

自己,誠信否?自然心知肚明,他人,也就難以獲知(其實,如陳師般的能力是可以的)

古言:「飢寒起盜心,飽暖思淫欲」而今,已不是飢寒、飽暖此情引起了盜、淫之行。
說說幾個曾經的事吧!

一、在新村時期
出生地、未搬家前,住在「吉祥新村」1971~1986年。
這是如眷村的兩行連戶的透天房。我家在靠近後方巷底。在(西元)80年代,大家日子都是如此,雖無繡衣富餚,也是日常平安。只是,當有幾戶鄰居人家有急用或是需要錢財時,就會舉辦「標會」,這「互助會」是找來幾位好友,鄰居,認識的人。若10人,每人10000元,就100000元了,標會會寫上自己要付的利率金額,當然,大夥會設個介值,比如:300~500。寫得愈高,就容易標到,標到之後,如寫450,從此次起,每次就要付10450元。最後那次,也就是撐得久的那戶,除了基本的萬元外,還可以得到這10戶每次多收到的金額。

那起標人是住在巷口附近的鄰居,也不過百米,「巫」姓,我與其子曾有過摩擦,故還記得。母親與巷內的幾戶人家,大夥是鄰居、認識,看那巫媽媽也是忠厚老實。
結果,那次標完後就不見了縱影,大夥辛苦的錢,又如何找回?

二、在大學時期
1991~1995年是我大學時期,確切的是在那一年,不記得了,寒暑假吧!
那次,母親要我陪她到距家約20公里左右的「名間」去找人要錢。這次,也是被「倒會」只是知道人在那兒。我呢,說來是去當「打手」(撐場面)的呢!

到那人家那兒,母親問對方何時還錢?只是對方的推托拉的態度,明顯就是「你拿我沒辦法」,這次也是十多萬吧!

再者,那投資朋友設立工廠的二十多萬吧!有出無回。

看來,只有自家親人沒有這種心吧!

再談談我大哥吧!
在外面交了幾個朋友,對方說「一定賺錢」「消息可靠」「有利可圖」「信用保證」。結果,存款25萬元就交給了這友人。之後接下來,就找不到人了!

他,被老婆數落了很久!

這些為聚財獨利己身的人們,他們利用別人的什麼心態呢?
誰,利人利己,己利利人
誰,利人損己
誰,損人利己
誰,損人損己

人生可「利」,但又何必為「利」傷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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