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0月12日 星期二

退一步海闊天空

我不是一個喜歡引起衝突的人!

記得國中升高中的聯考,考到台中的學校時,那時要一個人住宿舍!國中導師在課堂上有談到。孟子離婁篇,五不孝之最後一者為「好勇鬥狠,以危父母,五不孝也」要我們出門在外不要惹事生非。我也牢記在心!

回想一下
1、第一次出社會工作(1998)時,這程式設計師工作了三個月,工作環境、時間、員工的和睦、…等。不想待了要轉職。結果,被人事約談,說要扣已領的錢。那時,還到台北市府問了律師,律師說這不平等的契約,問我要不要「告」「提訴訟」,我回去考慮了一下。結果,還是將八萬元的薪資匯回給公司。
最後,這間「味全」食品的資訊相關子公司,倒了!

2、2007在南投埔里某國中當教師時,因為家中有嚴重事情,又因為距離太遠無法再教課,我一直反應,還撐到上學期結束。也明說下學期不再教課。結果,學校人事發了「存證信函」準備提告,也以「提高發放年終獎金」的方式來慰留。我,將自己該得的月薪留下,其餘的金額退回給學校。
當時「電子郵件」的資料都有留存呢!告我、傷我!我也會保護自己的。

3、在2011年與人在街上發生了車禍。那老阿婆騎機車,她因為下小雨騎車衝得很快,我車子才開起步,她撞到我的車,結果從我的引擎蓋上翻過倒在地上。還是與我媽認識的人。叫了不少人來指責我,說我的不是,說我為何要走這條路,最後和解時,她還要我掏錢,不止將她的車子外殼換新了、醫院的醫藥、加上慰問二萬多元,花了將近五萬元。這被撞的人還要花這錢!
這...!以後,我遇到她,我抬頭挺胸;她遇到我,就看她的認知心境了!不過,以這歲數,也許活不了多久,會不會遇到也不知道!

...

略舉這三項,還有其他的事,多不勝數

總結
一位「萬世英雄」,即使得罪他人也
無人可以侵犯這人的超級強者!
然,這「英雄」最好是孤單的、沒有愛人、沒有子女、沒有親人、沒有好友、沒有父母、…。否則,被得罪的人從這些人下手,「英雄」又能顧及到多少呀!

想想,這就是「孟子」要說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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