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31
https://photos.app.goo.gl/hYXEYiVCxPS5Jdb971、看到他縣來文,只能在電話示弱提示一下他。(1)業必歸會。(2)法規不可以退會只能停權。(3)要列管但繳不繳費是另一回事。(4)就如學生交班費,不交的要有管理方式,要有效的治理(3),學學台北市新北縣,政府下放些管理權責給公會,透過公會給福利管理,例:殯儀館的ID卡發放。感覺應該不錯。
2、接續昨日,將水溝旁的北側除除,乾枯的樹枝風吹落了不少,移到凹地。
3、遇到153巷鄰長,他到幸福回收場工作,笑臉說「事少離家近」,恭禧他。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