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2日 星期一

經歷會不斷的重覆「康和之事」

民86年在康和謀職,最先在身上發生的事,就是與性騷有關的事件。還好這經理處理的不錯,否則,就要被蒙在鼓裡一頭霧水了。說說並再記錄下,好似之前也有寫過了,因有雷同,或能描述更詳細!

剛到職時,有三位大學工讀生,二位男生一位女生(B女)。以先來後到來看,算來也是先輩,問候了一下並知其工作內容為幫忙處理文件及整理。

當時要歷經所謂的「電腦的千禧年問題」,因人手不足,在我這次招了程設同學三人之後還招來了二、三位的其他人,其中一位A男,身材有些胖碩,不知為何喜歡打鬧,若事與我不相關還好,只是最後與我有了關連。


這A男每每看到我,就喜歡對我襲乳,也可能以為是彼此是男生。我其實不喜歡,當面和他說了幾次皆無用,或所謂「人善被人欺」。直到有次剛好B女也在旁,我氣憤的說「你怎麼不去弄她,一直弄我」。

有天,經理找我談話,說「我有沒有對其他女同事做什麼不禮貌的事?」我就是所謂的「一頭霧水」,我問可以知道是誰嗎?我沒印象、不知道。有和經理說「要讓我知道是誰,我才能知道什麼事及源由吧!」兩人在單獨的房間待了很久,經理也僵持了很久的時間,最後他有談到說是與「B女」有相關,我回想了很久,沒有呀!我也沒和她有什麼交集。

為了解決,我有直接找到她,並在公開場合他們三位都在時和她說「我有什麼不好的行為,你可以直接告訴我,讓我知道。」她因為不太愛說話,也沒說什麼。

最後我仔細思考了一下應該就是那一次與A男相處時氣憤說的那句話!

從中,我學到了要與女性保持距離,只是這拿捏的方式是困難的。


這事知道源由,解開後對雙方都是好的、正確的。

只是這申訴管道的建立若不建全,這被人當槍耍的戲碼可就要常上演,也會讓團隊氣氛不佳。若是公家機關還好,就調職,以私人機構而言,就是離職了吧!



2025年5月11日 星期日

殯葬管理做不好的根源

之前,為了接聽電話讓自己對些名詞可以知道瞭解,並容易溝通。
就自己整理了相關的法規,也看了一下「殯葬管理條例」

這...說一下我的看法吧!

殯葬管理條例是殯葬業以為規準的法條,第一條的目標寫得高遠,如下

第 一 條  為促進殯葬設施符合環保並永續經營;殯葬服務業創新升級,提供優質服務;殯葬行為切合現代需求,兼顧個人尊嚴及公眾利益,以提升國民生活品質,特制定本條例。

前方「促進、創新」為,後方「兼顧」為,「提升」為屏障面具
整體看來似不錯,但是所招募而來加入的「對象」若是錯誤,那就成了特定人士口中的「肥肉」也就難有真正為死者亡者之莊嚴後事來操辦者,而更多的是如何從中謀得更多的「利益」,更有所謂的「賺死人的錢好賺」之說。

看到之後訂定的條文,也就更能清楚的知道。

以第5條 來看,這「法人」就是。以營利為本的公司行號,不賺錢的事,怎可能投資。這賺錢的事,怎可能沒有特定人士的介入。故只是依法辦事的公務基層,誰能在這能有想法作為?都只是糊口飯吃的行事。說不定還要受盡委屈。

再以第42條 來看,這公司、商業的登記不也是如此。都為「利」字。

事務官的公務員就只是辦事,辦事受到眾多的干擾,怎可能做的好。

故「法」不改變,依不好的法來行事,也就難有作為。(參見:「海葬樹葬的天時」)

尤其在利益眾多之處,沒有暴利,如何令這特權人士入內?誰又真的是發善心,只為處理死者亡者的後事而不謀利者。

不妨查看之前我為岳母參與後事的過程吧!(參見:「禮儀社的心態」)








2025年5月10日 星期六

節前。同理予母親

如雙親手託汝攜。手牽牽手誓約立。卻見珠黃巧言語。人來木去杖何倚?
想離就離英雄慨?囑託誰明運絡脈?離世孤身唯一親。只在雙親都不在。

作者解釋:
就是親人將子女託付後,雙方承諾共同生活。年紀漸長多有喜新厭舊,倚的不也只是言語。
話說合則聚不合則離,誰看得出那時感動歷程時刻的戲劇?只有在雙親逝離舉世無親孤身一人時,這人能訴說著「我就是你這世上唯一的親人倚仗護你」,這就是氣慨,如英雄!


2025年5月9日 星期五

活動呢!沒有多留意就沒參加。

早上有活動會議,查了一下,原來是活動,很久沒有關注訊息。

所以,根本不知道發生了什麼事,查後才知是「放慢腳步,綠意生活-漆藝認識與漆筷體驗」的活動。大多數的人都去參加了,剩下幾個人沒參與,就接電話囉!

漆筷...。這與氣學有些不同之處。

還好。

20250509沒人管的水溝,就是塞

 20250509

https://photos.app.goo.gl/MeCFxksriomCm4qq8
1、鋪碎紙(2)。有就有,沒有就沒有。
2、長草(1)先拔(1),等會「再除」。房中螞蟻很餓了(v1)滴個舒跑就聚集
3、清水溝(v2+2+v1)。下午時間,還遇到不少人來問。
4、再除(2)。長草拔除了就好除些了,牛筋繩也用得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