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9(五)運動會,總務主任看我用「類單眼」在照相,就先「借」了他自己的「單眼相機」讓我試用。簡易的說明後,總要自己試試。
不是「自己」的東西,使用上總是有掛罣,雖主任說鏡頭可以換換看,再試試其他功能,不過,還是不敢換,其他的用途也怕操作不良、使用不當的損壞而不敢試。 未來,還是自己買一台吧! ======== 自己的東西和別人的東西,總是不同。 自己的,用心,可謂心頭肉 自己的,不用心,可惜、浪費了 不是自己的,有用心,到底還是自己受益多 不是自己的,不用心,本該如此嗎? ======== 總是有層次上的差別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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