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8日 星期六

教育to社會,婚姻、養育與教育


先談婚姻之我觀,婚配承諾信首當,多離常婚當兒戲,逝去連結或正常。
婚姻本為責任擔,生育子女加倍翻,十月懷胎共苦難,茹苦含辛不簡單。
責任連繫何以杖,血親相連教養難,難道金錢為資糧,用錢堆積比較強。
若是婚姻只為伴,互相扶持解危難,後未有繼不領養,待老期望可牽腸。

次談生子與育養,有愛可為性欲荒,性欲先有做人成,兩者育責豈相當。
愛性生子為正常,有性無愛子猖狂,同愛生育也誇張,用愛發電幻想幫。
生兒育女須經營,成長豈是皆順行,幼時未明生理異,知後駕馭似騰雲。
親子還有隔代溝,爭吵溝通終不究,夫妻床吵頭尾和,血親情化為樞紐。

再談領養法規矩,吾不關心誰得利,比較擔心教養育,法律為主怎情義。
且看現今領養況,同為養育勝親萬,養情之恩深似海,教育失敗誰還債。
親養亦有不肖兒,不信領養皆美果,若遇叛逆違抗子,基因非我誰罪我。
領養不止為找伴,放棄養育何限量,說來就來去就去,誰為父母常無常。

最後總結比差異,血親苦樂參辛酸,領養也為找陪伴,責任負起不簡單。
子女生理需求足,安全感無社會毒,求人尊重自迷途,最終還需社會輔。
血親責任一生荷,領養十八誰來責,權利平等無義務,只求片面去水河。
領養關係紙一張,遺棄易如譬反掌,斷絕之後連結物,若能找到法律無。
法說斷絕血親難,關係絕斷豈簡單,有誰學得三太子,父母骨肉血脈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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