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6日 星期一

習俗之扭曲-女權運動爭取之03少回娘家

在性別平等教育「同性戀同志」爭取權利之時,對話的過程,有人談到女權的不平等,如下:
台灣憲法人人平等,男女平等教育卻很慢才實施,我媽是父權的受害者,冠夫姓,少回娘家,最後吃飯,稱呼親戚要降一等跟我叫同輩,我叫叔公我媽也要叫叔公,小時候覺得沒什麼直到我兄弟姊妹長大學習了兩性平等教育,才幫我媽平反回來
第三,我們談談,「少回娘家」的問題。這風俗習慣的形成起初也是立意良好,而是執行者無法廣為說明,且受惠者安於享受的後果。

只看表面現象的學習,常是蔚為風俗的起因。

剛好11/24日(六)公職人員五選舉、十公投時,岳母以「LINE」與內人視訊,得知她媽媽走路不小心有跌倒,雖然無有大礙,恰好星期一工作職場排了放假,故預計在星期一從南投到台北探望一下自己的媽媽。也因為工作的關係久未回家。

以往家庭的建立,是女方離開了原本的家到了男方的住所,離開的女性怎會不想回家,但基於
1、路途遙遠,長途的拔涉,自己勞累外,在來回的路途中,娘家的媽媽亦是擔心。
2、花費不貲,一趟的金錢費用,短程的固然較少,然長程的費用就較多,況且要來回。
3、行李笨重,當然難得一次回自己家怎可能不多待個幾天呢?
4、每年的過年,必回家一次的習俗,所謂:初二回娘家。這算多還是算少呢?

上述是對沒有子女的家庭而言,若有子女的家庭,回娘家的心情又該如何?
現在的社會或許上述幾點不成問題,
1、距離以南投到台北計,台灣的一半,高鐵一、二個小時可以到,坐火車四、五個小時,坐公車也要六、七個小時吧!來回的話可算是長途了,但不似以往,需要好幾天的路程。
2、金錢花費來看,仍以南投到台北計,一趟一千多元,來回以三、四千算,看起來雖不多,然而以基本薪資來說,也約佔了十分之一,這久久探望一次,花費不算問題。
3、現在可能當日來回,行李也許不笨重,但勞累度增加,隔天上班怎麼辦?
4、子女若跟著回娘家,花費照料加倍。子女若在家,為母的心情那放得下,回到娘家又怎麼向母親交代照顧孫兒的職責。
女性為人妻後「少回娘家」的考量,除了環境限制、距離考量外,不少是為了自己職責及夫家設想。

一個人離開了生長之地到陌生之地重新來過的心情,男性應該更有感受才對,若無法體會而當成「理所當然」的要求;也就是,男性成長過程中所經歷的「異鄉求學」、當兵的「四處遷移」、工作的「離鄉背井」「漂泊不定」,以及現在常聽到的「北漂」、「外漂」的歷練後,還將女性的「少回娘家」當成理所當然的想法,那這男性想必沒有認真對待自己的心情,用心的感受人生,或許是過得不夠「苦」烙印在心中的刻痕不夠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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