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0月31日 星期四

教育to家庭,子不語怪力亂神


《論語・述而第七21》子曰:「子不語怪力亂神」為何這些事不用我們來說,也不需要我們來闡述?這些怪力亂神,原本就有。有人有感應、有人沒有感應。說出來的用意是何?是讓人恐懼?是讓人知道誰比較厲害?是讓人心中起漣漪?是讓人心不安?還是讓人心忐忑?不解!
那天,也許是岳母過世前一個禮拜,靜美說「他媽說角落那兒有亡魂,要她拜一下」「靜美拜了她媽很高興」。這件事一直延伸到現在!
我就想問「這是來帶媽媽過去的」「這是岳母精神不佳時的狀況」「這是什麼狀況?」「這到底是在胡扯什麼?」這無形的事,在這兒,有無誰能確定!
生氣的是,有誰會說這種事情況?你家中有鬼怪!
一、就算在這兒,
之前也相安無事,有任何的不妥嗎?
要請他們離開,請A師父處理,領完錢後,說處理好了。又問,又沒好!
再請B道士處理,收完紅包,說處理好了。又問,又有問題!
請C神父處理,給了銀兩,說處理好了。又問,又有問題!
請佛祖、觀世音菩薩、地藏古佛、關老爺、玄天上帝、媽祖、土地公、…等。都來一回,全省的分身如此多,這位代天處理的人士說好了,那位又說還沒有好,到裡處理好了嗎?好了還是沒好,到底誰說了算!到底誰說了算!到底誰說了算!
就算是真的此時處理好了,心中常常掛念這件事,是不是那時又要請它回來呢!處理真的有效,「法會」就不會一年辦一次,年年收錢。
再者,「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
它本來就有,沒有人說無。它本來無形、無處不在,也沒有人說不信。
但是,要說出來,請有本事處理它。沒有本事處理,就請不要說,因為它所造成的後果、困擾必定是永無止盡的。
二、不在這兒,
說一次、說二次、說三次,三人市虎,本來沒有的都引來了一堆。
也有人用這種方式,挑起別人心中的波浪起伏不安,沒有的事說成有,這不就是那些騙人財色的神棍所做的事嗎?
沒有的事,或許有人說,我有感應哦!你身邊有跟著二個。或者說,你家有三個!不知心中感覺如何?有些像在咀咒、有些像在唱衰。
就算沒有的事,但每天說、天天說,沒有的事,說到後來,我就不信,心中不會受到影響。
真的處理嗎?不是獻身,就是給錢!完後事情也是沒完沒了!

現在,我是戶長,這個「家」以我為首,守護這個「家」是我的職責,有事「要死也是我先死」,談論這種令「家宅不寧」,會導致「家破人亡」的話題,怎會讓人不氣憤!
重申「子不語怪力亂神」

2019年10月27日 星期日

教育to社會,應當排除法律人當領袖嗎?

近來與老婆辦理了岳母的喪葬儀式,以及遺產的分割過程,對於 #法律 也實在是令人感到 #失之毫釐 的後果。
法律人是以替人解決爭訟為財源的來源。那,沒有爭訟的日子,豈不是斷了其獲利的源頭?
想想,
和平會是這些人的願望嗎?
習慣於爭訟而獲財的人,會喜歡平和嗎?
================================
法律何時顯威風,有人爭訟聚寶洪。
財源廣進因為何,和平戰亂大選擇。

2019年10月26日 星期六

20191026血緣與養育


2019/10/26
10/18日可以捐血,專程為了拿到免費贈送的電影票到南投家樂福旁去捐血,500C.C.拿到了兩張,期限到1030日止,要和小朋友一起去看,也只有10/2610/27日兩天,而27日小朋友說要已和同學約定要去逛竹山街上,就剩今天了。
早上,讓小朋友們完成功課,下午,在三點之前到了「南投大戲院」看「黑魔女2」,第一集其實在MOD有看過,印象不深,還好昨天晚上有看了四分鐘谷阿莫的短片回憶,對今天所看的內容才能接續並瞭解。
這片子也算是母女之間的情誼,與親情有關係的片子。靜美和我都暗自流下了眼淚,兩個小朋友也受到電影中「真心」「真情」「真性」的感動,這還是第一次讓我遞衛生紙給她們呢!
回想,從找到了岳母的兒子開始,我就一直再試著尋找以往的蛛絲馬跡,在岳母的言行中,也透露著一絲絲的訊息,對自己身後事的擔心「死後沒有人拜」問我可不可以設立牌位?她要去那裡?並一直強調我是「半子」。而令我生氣的是也會一直談到我和靜美結婚前,我父母親去提親時,他和我父母說「他是嫁妝」這種會令人當成是玩笑而又非玩笑的玩笑話。此時確異常的當真。我與他實際上並無血緣關係,談到這些事。靜美也為此而左右為難。
昨天,突然看到我的資料夾中岳母留下的「手尾錢」,真正透過儀式過程中留來下的「手尾錢」,就和靜美提議將我的這份轉給他的親生兒子,也讓它真的能發揮其護庇佑子孫財富「錢母生錢的功效」。也讓靜美重新寫過紅包紙袋,找個恰當時機轉送。
今天,靜美看到他媽媽留下的飾品,雖然大部分都在頭七總七時一同焚燒了,僅留下的少數七、八樣的物件,姊妹們也都分好選好拿走。靜美將他的那份拿出了二樣,準備要送給外甥外甥女,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想法。
這也穩合了她上次上台北整理房子物品時「不執著」的想法
「媽媽花了很多錢、買東買西、買這買那。認為這好看、那好看,這值錢、那值錢,買了又買、沒用到的比用到的多,存放了好多東西。自己認為喜愛的,卻是別人不要的。結果,最後都被當成垃圾。丟掉,回收。」
新的稱呼「姑姑」「么姑」也算名副其實。






教育to家庭,電影票電影院,親子感情聯繫

10/18日可以捐血,專程為了拿到免費贈送的電影票到南投家樂福旁去捐血,500C.C.拿到了兩張,期限到1030日止,要和小朋友一起去看,也只有10/2610/27日兩天,而27日小朋友說要已和同學約定要去逛竹山街上,就剩今天了。

早上,讓小朋友們完成功課,下午,在三點之前到了「南投大戲院」看「黑魔女2」,第一集其實在MOD有看過,印象不深,還好昨天晚上有看了四分鐘谷阿莫的短片回憶,對今天所看的內容才能接續並瞭解。

這片子也算是母女之間的情誼,與親情有關係的片子。靜美和我都暗自流下了眼淚,兩個小朋友也受到電影中「真心」「真情」「真性」的感動,這還是第一次讓我遞衛生紙給她們呢!




回想,從找到了岳母的兒子開始,我就一直再試著尋找以往的蛛絲馬跡,在岳母的言行中,也透露著一絲絲的訊息,對自己身後事的擔心「死後沒有人拜」問我可不可以設立牌位?她要去那裡?並一直強調我是「半子」。而令我生氣的是也會一直談到我和靜美結婚前,我父母親去提親時,他和我父母說「他是嫁妝」這種會令人當成是玩笑而又非玩笑的玩笑話。此時確異常的當真。我與他實際上並無血緣關係,談到這些事。靜美也為此而左右為難。

昨天,突然看到我的資料夾中岳母留下的「手尾錢」,真正透過儀式過程中留來下的「手尾錢」,就和靜美提議將我的這份轉給他的親生兒子,也讓它真的能發揮其護庇佑子孫財富「錢母生錢的功效」。也讓靜美重新寫過紅包紙袋,找個恰當時機轉送。

今天,靜美看到他媽媽留下的飾品,雖然大部分都在頭七總七時一同焚燒了,僅留下的少數七、八樣的物件,姊妹們也都分好選好拿走。靜美將他的那份拿出了二樣,準備要送給外甥外甥女,我也覺得這是很好的想法。新的稱呼「姑姑」「么姑」也算名副其實。

這也穩合了她上次上台北整理房子物品時「不執著」的想法

「媽媽花了很多錢、買東買西、買這買那。認為這好看、那好看,這值錢、那值錢,買了又買、沒用到的比用到的多,存放了好多東西。自己認為喜愛的,卻是別人不要的。結果,最後都被當成垃圾。丟掉,回收。」

2019年10月25日 星期五

20191025尋親(三)


2019/10/25
早上起床,仍覺得昨晚是睡不好的一天,總是心中有些事未處理的感覺,從21日得知有崔先生這號人物之後,就試著尋找,當天看了FB的照片時,就覺得可能是他。只是網路上的訊息本是充滿了未知數及危險性,22日的預先探訪、23日等待其他姊妹的文件、24日又第二次實際探訪並做實際的接觸。
一大早,總覺得以法院的方式解決這件事並不是最妥善的方法,和靜美討論過後,最後還是嘗試的去和網路上的這位同名同姓的先生接觸。在FB訊息中先問了些許私人親人的問題,例:你父親是不是某某?你母親是不是某某某?戶籍地是不是在某某?年次是不是某某?身分證可以給一下核對嗎?等待對方的回覆。
再者,要處理車子過戶的問題,不先解決這件事,這舊車已經報廢,要處理這些末枝細節的事,開著沒有保險的車在路上,必然有其危險性。還好,辦理的過程就如同預定的「遺產分割協議書」中的內容。
在到南投用午餐後,到附近康壽國小旁的大盤大五金百貨去逛逛時,來了一件訊息,確定了相關的資料,就立刻約了地點見面。
約下午二點到達,我先給了身分證確認我的身分,進屋後也請其拿出身分證確認對方的身分,這才真的談到整個過程,將之前準備要「通知」的細節。並告知要完成及處理母親最後的這些資產,一同將它做一個完美的結束。而過程中也瞭解了剛升上高中生的兒子就讀私立學校,一個月八萬的學費,雖然補助三萬元,但仍是一筆大費用,在工地靠體力工作甚是辛苦,這他生母在辭世後給他的這份禮恰為他度過這難關。而剛好遇到國三的女兒身體不舒服回家,也幫忙了會同他的父親去申請了印鑑證明、並給了印鑑、身分證以方便我們的作業。就整件事的過程,冥冥之中就是有個助力要來完成這件事,這也許是媽媽心中要完成的一件個心願吧!


2019年10月24日 星期四

20191024尋親(二)


2019/10/24
今日的行程是到台中長安東路拜訪崔先生,九點準備好了第一次接觸的「通知文件」及可能會用到的「協議書」,靜美還特地的買了一盒蛋捲當「伴手」出發前往。
因為是第二次前往,這次先到警察局太平分局去詢問直接拜訪的這種方式好不好,警察說這屬於民法部分他們無法幫什麼忙,只有在有爭執時報警成為刑事糾紛時,他們才有權利出面瞭解並處理。我們也是因為怕對方以為我們是詐騙而有此考量。
開車前往時,在車上想了一下,這種請里長、問警察的旁敲側擊方式,根本是無法解決事情,倒不如直搗黃龍的直接面對,不想那麼多的「如果」。所以,就直接到崔先生所設的「戶籍」現場詢問。到達目的地差不多已經十點多了,在他家門口,有一位先生在做回收且看得出雙腳是天生不方便,問了一下這位先生是不是崔先生,在問答的過程中,他回答了「崔先生已經不住在這兒了」「他只是戶籍在這裡」「要他把戶籍遷出去都不肯」「崔先生的郵件連銀行郵局的都被他丟掉」「讓他設戶籍在這裡是讓他方便」「房子是屋主的崔先生是租屋房客」「在打零工」「有付房租」「在前方機車行可以問問」「讓二個小孩一男一女讀書方便」「現在高中生了吧」「不知道他人在那兒」
我們兩人就到這位先生所說的「前方」修車行去問了,問了好多間,就是沒有他的消息。再回到太平分局去詢問是否可以幫忙尋人的動作,亦回答要有幾等親?失蹤多少時間?才能報案並做協尋。
找不到人,先前準備的又是做白工、一場空,就直接將這些申請文件「交付」走這法院處理的這條路!



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

20191022尋親(一)


2019/10/22
昨天戶政以尋親的方式,查到了崔先生的戶籍資料,所以今天至南投地方法院
問完問題後,就到台中崔先生家附近探查了一下!
南投地方法院問問題,實際上也沒有多大助益,也許是免費的關係,律師一直
推托,也怕自己建議後對諮詢者造成反效果而受到攻擊。就只有「找律師幫
忙」會是較好的選項,此處暫且不談。
開車到台中太平後,馬路旁的號碼就可看到崔先生的住址,路過崔先生的房屋
時,看到有一男一女在做資源回收的工作。不知這二位是否就是崔先生和其太
太。原本想從里長處打聽崔先生是真的住在此處,還是只是設籍於此而已,結
果礙於個資法,及里長突然造訪會引起的質疑及衝突,獲得的建議是自行去詢
問較佳。
經過今天的走過、看過、聽過,現在覺得較好的方式,會是「請律師協助完成
遺產分割」,因為崔先生
一、辦理,需要資料,要準備:
1、備有印鑑證明的印章
(1)、印章
(2)、印鑑證明
2、身分證正本、影本
3、個人戶籍謄本
以上,個人資料,若是中途反悔,又該如何?
二、不辦理,要「拋棄繼承」
1.聲請狀
2.被繼承人之除戶謄本及死亡證明書。
3.拋棄繼承人之戶籍謄本。
4.繼承系統表
5.已通知因為聲請人拋棄繼承後,而成為繼承人者之證明
需要親自辦理,若是中途反悔,又該如何?
三、不想處理不出面,就是依「法院訴訟做遺產分割」處理
以這三個方式而言,一、二的不確定性大且耗時,不知何時可以完成。
第三個方式,請專業的律師幫忙,即使有變動也能隨之更動應變。
「遺產分割協議書」是必要的,它是遺產分割的依據,想法如下
一、存款,目前算出扣除「大姊先墊費用」後,分成四份,每人可得約七萬
二、定存,依媽媽生前所言,於過世後歸二姐所有。
三、車子,大姐以媽媽的名字自掏腰包所購,歸大姐所有。
四、房子,共同繼承分成四份。






20191022小弟與媽媽應對的想法


2019/10/22
晚上七點多,仍同往常,回頂林路老家看一下父母親。到時,媽說本打電話要叫我不用來,靜美說我已經出門。
媽媽說想睡了,我也說去休息吧我要回家,給十分鐘談話也好,但媽談到了下午和小弟的應對談話,不知不覺就過了半小時。
媽媽說星期二、五,小弟中午會回家吃飯,小弟本有請在家中照顧爸爸的印尼籍看護在煮午餐時煮得多些,現在想請這看護送飯去給他。也說「不用準備他的那一份,她自己可以處理自己準備。」並強調說「你們說好就好」「你們說好就好」「你們說好就好」。媽媽覺得困惑的是「為何如此回答,小弟會有生氣的回應?」
看來,小弟中午回家吃飯的用意,這個家體會不到。
家,是連繫情感、感情的地方,這種切割清楚,很怕你我有牽扯的話,傷害是很大的。感受力還算強烈的我,在十多年前還未搬出老家時,就曾被無數次相類似這種言語傷害過,不過,這不是此次的重點,就暫且不談。
單就下午這件事,在我聽來,
小弟回家,就是想和增進父母親與家人的情感、感情,關心就是在細微之中,親情就是在日常的相處中培養增進。而且,一周也就二天,撥找個時間就和家人吃吃飯聚一聚,想盡為人子女陪伴父母的心情,卻回收了這句「你們說好就好」令人覺得無情、與我無關、你是你我是我、不想與你有交集。
這些心情,或許是我的揣測,但,接收到這種言語,我,也說盡道盡了我的感受,若還是沒有辦法「輸入」對方的內心,那也只有再看著辦了!

2019年10月21日 星期一

婚姻導致遺產複雜

我媽說可以幫我問大阿姨
當初外公長男高整軍
是怎麼對她說的
讓大阿姨接受
高整軍丟給我們幾萬元
就解決了外公的遺產問題呢?
======================
======================



婚姻導致遺產複雜
這,複雜的婚姻關係子女間的關係。
不是我們後輩的過錯,不需我們承擔,
還要長期抗戰、打不完的官司
=====
父母親有複雜的關係,
若真為後代子孫著想,在臨死前
就會為我們立下遺噣,並托律師妥善安排。
=====
就我的想法
1、我們是理性的人
2、我們是和善的人
3、我們是簡單的人
4、我們是活著的人
5、我們是為了父母親著想的人

之前的事,不知你媽怎麼想的,
但,你小阿姨將你外公留下的錢
(除了手尾錢外),
以你外公之名捐了出去。
=====
星期六上台北,在整理台北物品時
你小阿姨也很有感觸
「媽媽花了很多錢、買東買西、買這買那
認為這好看、那好看,
這值錢、那值錢,
買了又買、沒用到的比用到的多
存放了好多東西
自己認為喜愛的,卻是別人不要的
結果,最後都被當成垃圾
丟掉,回收。」

教育to社會,婚姻教育的制度與內容要教的是什麼?(2)

回覆還會被「隱藏 」,重新再留一次,原文於此複製。
這怕人之反駁而無法答、又不給他人參看,
豈不是「一言堂」嗎?


Love Li 你好,我沒有要幫你上課。不過,我的重點與你的重點不同,我強調的是原因、根源,而不是一味在結果中探究。
#信任,是重要的。
獲得人民的信任是重要的。
實事求是,腳踏實地,在信願行證中,從信做起並行之,有了證的信心才能令人有信任感,而不是信口開河。
.
最後二行談到的是較為個人的觀點,法不是「有人就有 ,就如先有語言才有文字般,是因「情所困,理難行,而制法」
#法 制定要令人心服口服的條件。上次,也許說得太簡略看不出來,在此稍加解釋:
要以 #義務 為前提,在完成義務之後,才能讓這些有執行義務者獲得應有的權利。這法才有正當性。
而不是強調給 #權利 ,當得到權利以後,本來要盡的義務卻留給別人,得到利益卻不去執行應該要做的義務,這不是欺騙的行為嗎?
1、有人盡義務,也求權利。
2、有人盡義務,不求權利。
3、有人不盡義務,只求權利。
4、有人不盡義務,不求權利。
5、有人求權利,才盡義務。
6、有人求權利,不盡義務。
7、有人不求權利,仍盡義務。
8、有人不求權利,不盡義務。
義務、權利的先後順序,本就有主動與被動的差別,自主與鼓勵的效應。
觀念想法本各有不同,沒有要說服誰,僅供參考!
=========================
#定義,一世界。是 #起始,非過程。
#上帝,創世紀。若混沌,豈 #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