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哥的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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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泉-作家生活誌
2019年10月27日 星期日
教育to社會,應當排除法律人當領袖嗎?
近來與老婆辦理了岳母的喪葬儀式,以及遺產的分割過程,對於
#法律
也實在是令人感到
#失之毫釐
的後果。
法律人是以替人解決爭訟為財源的來源。那,沒有爭訟的日子,豈不是斷了其獲利的源頭?
想想,
和平會是這些人的願望嗎?
習慣於爭訟而獲財的人,會喜歡平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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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何時顯威風,有人爭訟聚寶洪。
財源廣進因為何,和平戰亂大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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